從火車敲窗透氣的緊急避險爭議,到救護車違規出車的輿論分裂,再到上海動物園喂奶事件的喋喋不休,媒體對公共事件的報道立場,始終牽動著公眾對是非的判斷。這些事件的核心矛盾,往往藏在“個體需求”與“公共利益”、“情感正義”與“成本邏輯”的張力之中。媒體若想真正履行“社會瞭望塔”的職責,就不能淪為情緒的放大器,而應成為理性的平衡者,在多元價值的碰撞中錨定公共利益的最大公約數。
媒體需警惕“情感先行”,避免模糊法律與情理的邊界。 緊急避險之所以成為法律上的“阻卻事由”,在于其以最小損害換取最大利益的緊迫性與必要性;救護車違規出車雖獲網友認可,但其“程序違規”的性質并未因“結果善意”而消解。媒體報道若一味放大“結果正義”的情感共鳴,忽視法律對“程序正當”的剛性要求,很容易讓公眾陷入“只要目的正當,手段可以不論”的認知誤區。正如火車敲窗若被過度美化,可能縱容非緊急狀態下的破壞行為;救護車違規若被無條件肯定,或將沖擊醫療管理的制度根基。法律的嚴謹性與情理的靈活性并非對立,但媒體必須清晰傳遞:情理可容“特殊”,卻不能凌駕于規則之上。
媒體應直面“成本邏輯”,不回避公共服務的現實約束。 上海動物園事件中,媒體對“人性化管理”的呼吁固然符合情感期待,卻往往忽略了一個基本事實:任何公共服務的升級都意味著社會成本的增加。增設母嬰室、空調屋等設施,最終要么由財政補貼覆蓋(本質是全體納稅人買單),要么通過漲價轉嫁給游客(損害無此需求者的利益)。媒體若只渲染“需求合理性”,回避“成本分攤”的現實問題,便是將公共服務的完善簡化為道德口號。正如全國動物園難以普遍配置專屬喂奶間,并非“不夠人性化”,而是受限于經濟水平與多數人需求的平衡。媒體的責任,是引導公眾理解“社會支撐”的有限性,而非煽動對“絕對便利”的無限索取。
媒體更要守護“公共利益”,拒絕以個案綁架集體。 嬰兒喂奶的生理需求值得尊重,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突破“不擾亂公共秩序”的底線;家長若能在展廳外的過道滿足需求,卻堅持進入展廳,本質上是將個體便利置于公共規則之上。媒體若將這種行為包裝為“被忽視的合理訴求”,甚至暗示“成人喝奶茶也順理成章”的效仿可能,便是對公共秩序的隱性破壞。公共利益的核心,是多數人在規則框架內的有序共處,而非少數人以“特殊需求”為由的特權主張。媒體的報道立場,應當站在“維護多數人合理權益”的角度,既不漠視個體困境,也不縱容對公共規則的僭越。
說到底,媒體的報道立場,考驗的是對“公共理性”的堅守。在情感與規則的沖突中,它應是冷靜的解讀者;在個體與集體的博弈中,它應是公平的平衡者;在理想與現實的差距中,它應是清醒的告知者。唯有如此,媒體才能真正成為連接個體訴求與公共利益的橋梁,而非撕裂社會共識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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