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孩子:莫讓權利的名義遮蔽責任的光輝
當"我的孩子就得聽我的"成為某些父母的口頭禪,當"為你好"的外衣下包裹著不容置疑的控制欲,我們不得不反思:在撫養孩子的旅程中,權利與責任的天平是否早已失衡?生育的奇跡賦予人類成為父母的權利,但這份權利從來不是單向的占有,而是雙向的守護;不是絕對的支配,而是神圣的責任。當愛的甘泉枯竭,責任的堤壩崩塌,再冠冕堂皇的"權利"說辭,都不過是遮蔽人性荒蕪的遮羞布。
權利的本質:不是占有而是信托
生物學意義上的生育權只是賦予了成為父母的可能性,而真正讓這份權利具有合法性的,是對"養育"二字的深刻踐行。如同園丁擁有培育花木的權利,前提是懂得松土施肥而非強行修剪;如同畫師擁有創作畫作的權利,基礎是尊重色彩規律而非肆意涂抹。現實中,部分父母將孩子視為延伸自我意志的工具,用"都是為你好"的話術實施精神控制,用"我生你養你"的道德綁架剝奪獨立人格。這種將權利異化為絕對支配權的行為,本質上是對生命個體的物化——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財產,而是借由父母降臨世間的獨立靈魂,父母的權利本質上是社會賦予的"信托責任",是為了保障新生命順利成長為完整的人。
責任的內核:不僅是供養更是滋養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明確將"最大利益原則"作為兒童權益保護的首要準則,這意味著父母的責任遠不止于物質層面的供養。魯迅在《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中疾呼:"覺醒的父母,完全應該是義務的,利他的,犧牲的。"這種犧牲不是對個人意志的盲從,而是對生命成長規律的敬畏:是深夜病床前的徹夜守護,是受挫時溫暖的擁抱,是迷茫時耐心的引導。然而當下,"喪偶式育兒"的普遍存在、"雞娃式教育"的瘋狂內卷、"電子保姆"的過度依賴,暴露出部分父母責任意識的嚴重缺失。他們寧愿在朋友圈曬出精心擺盤的輔食照片,卻不愿放下手機傾聽孩子的心聲;寧愿花費重金購買學區房,卻吝嗇給予高質量的陪伴。這種用物質代償情感、用焦慮替代理性的養育方式,正是責任意識異化的典型表現。
愛的維度:照亮責任之路的光
弗洛姆在《愛的藝術》中指出:"成熟的愛是在保持個體獨立前提下的結合。"真正的父母之愛,應當是照亮責任之路的光,而非捆綁自由的枷鎖。敦煌莫高窟的《父母恩重經變圖》,以細膩的筆觸描繪了從懷胎守護到哺乳養育的十二重恩情,那份穿越千年的溫情提醒我們:愛不是掌控而是成全,不是索取而是給予。反觀現實中那些以愛為名的傷害——因孩子未達預期而實施的語言暴力,因維護家長權威而進行的體罰懲戒,因滿足虛榮心而施加的過度壓力——本質上都是將愛的能量扭曲為控制的工具。正如泰戈爾所言:"我們看錯了世界,反說世界欺騙了我們。"當父母將自身的焦慮投射為對孩子的苛責,將未竟的夢想轉化為對孩子的強迫,愛的清泉早已在權利欲望的沙漠中干涸。
站在人類文明傳承的長河邊,每個家庭都是承載希望的舟楫。父母手中的船槳,既要把握前行的方向,更要守護艙中幼苗的成長。生育的權利如同船的龍骨,責任的履行才是讓船乘風破浪的風帆。當我們凝視孩子清澈的眼眸,看到的不應是自己影子的投射,而是一個嶄新生命無限的可能。唯有將權利意識升華為責任擔當,將占有欲望轉化為滋養行動,才能真正領悟養育的真諦——那不是一場單方面的施予,而是兩代人共同走向成熟的生命修行。在這場修行中,父母播下的每一顆責任的種子,終將長成庇護孩子一生的精神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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