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為了「按死」尹錫悅,直接破掉了韓國幾十年的政壇潛規則,拿掉了「當過總統就有免死金牌」的習俗。
中國古典文化里面有「刑不上大夫」的說法,不是說他們不知道那些壞人的罪行,而是「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都怕自己有天被清算。
記得以前有個段子,說有個古代有個當官為了政績把監獄里面的伙食給降低了,結果自己落馬了以后天天在里面啃窩窩頭,大概就是這個邏輯。
那李在明,現在就有點玉石俱焚的意味了。
就在今天早上凌晨,尹錫悅第2次被抓。
他前一次被抓只關了不到100天就被放了,因為尹錫悅自己當過檢察官,發現了一個程序失誤的漏洞。但這一次,韓國檢察官體系方方面面做的滴水不漏,不給尹錫悅鉆空子了。
尹錫悅面臨的罪名是什么?
其實蠻厲害的,叫「內亂頭目」。
這個名適用于“以顛覆國家為目的組織武裝團體或實施暴動者”,跟尹錫悅在去年年底搞的「總統發動叛亂」的鬧劇,非常貼切。
而這個罪名一旦定罪,量刑只有兩個選項:死刑或無期徒刑。
在韓國司法實踐中,死刑判決雖存在但已三十年未實際執行,這意味著尹錫悅如果被定罪,余生將注定在鐵窗中度過。
但是,關鍵點來了,韓國有特赦啊。
在韓國政治生態中,總統特赦權堪稱“尚方寶劍”。
根據《韓國憲法》第79條,總統擁有廣泛的赦免權,可隨時特赦特定罪犯。
這種權力在實踐中慢慢就變成了一種政治工具,每逢春節、光復節等重大節日,青瓦臺便會公布特赦名單,其中不乏政商界要人。
尹錫悅在位的時候,就經常特赦。
比如2023年春節,剛上任半年的他一次性特赦了1374人,其中包括因偽造文書罪入獄的岳母崔某、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等5名財閥領袖,以及7名涉腐高官。
那這個尚方寶劍,和韓國總統的免死金牌結合起來,就更有意思了。
什么叫免死金牌呢?
是這樣的,韓國總統堪稱全球最高危職業之一,除了流亡海外、遭遇刺殺、自殺身亡之外,很多韓國總統最后都進監獄了。
我列一下:
全斗煥(1996年):因叛亂、內亂罪被判死刑(后改無期)
盧泰愚(1996年):因叛亂、受賄罪被判17年徒刑
李明博(2018年):因貪污受賄被判17年徒刑
樸槿惠(2018年):因濫用職權等罪被判22年徒刑
所以才有個青瓦臺詛咒的說法。
那每個韓國總統就都要考慮,自己前任在監獄蹲著,要不要放出來呢?
如果從自私的角度來說,當然要放啊,因為按概率來說,自己最后也被關進去的可能性相當大。
于是,全斗煥、盧泰愚被金泳三特赦;李明博被文在寅特赦;樸槿惠被尹錫悅特赦。
各位大佬看,好玩的就來了。
這種「入獄-特赦」的循環催生了韓國政壇的“免罪金牌”共識:
在韓國,無論犯下何等罪行,總統最終都能走出監獄。
所以別看尹錫悅前后被抓了兩次,其實內心是不慌的,甚至在今天早上還做了20分鐘的小演講,說自己無罪,說都是迫害。
問題是,李在明不是一般人。
李在明公開宣布,要讓尹錫悅牢底坐穿。
為什么這樣做呢?
李在明覺得,就是因為特赦+免死金牌,讓尹錫悅產生了‘即便發動內亂也能獲釋’的錯覺。
那只有讓尹錫悅“牢底坐穿”,才能杜絕未來總統濫用戒嚴權和兵變。
那這事兒對韓國影響還是蠻大的。
當韓國總統們意識到監獄大門可能永久關閉的時候,不說什么權力關進籠子里面,至少,以后不會當了總統就那么囂張,又是閨蜜干政,又是縱容貪污之類的。
但從另一個側面來說,那以后韓國政壇的搏殺,由于沒有了這最后一絲所謂的體面,會變得更加的白熱化。
以前輸的人,就是丟掉位子而已,而從李在明開始,輸掉的人,可能就要在里面蹲一輩子了。
這讓我想起了商鞅。
他制定的規則讓秦國強大起來,但等到秦孝公駕崩,不喜歡商鞅的惠文王上位,商鞅想逃出秦國,但由于他自己制定的秦國法度十分嚴苛,到城門口發現城門關閉,最終被拿,被處以車裂。
某種意義上,這就是真正的作法自斃。
那李在明會遇到同樣的情況么?各位大佬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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