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售價79元起的素顏霜,單鏈接賣出259萬支,狂攬2億元銷售額——宮芙的“冰川雪蓮亮膚身體素顏霜”看似風光無限,卻在宣傳頁里藏滿了“不能說的秘密”。
“美白”文字游戲
近日,網紅頭條收到消費者王先生(化名)吐槽:自己購買了一款“功能齊全”的產品,但使用后卻發現似乎并不正常。
按照消費者提供的線索,網紅頭條在抖音宮芙官方旗艦店找到了這款售價79元,銷售259萬支的“宮芙冰川雪蓮亮膚身體素顏霜”。
該產品在詳情頁宣傳“煥白養膚新體驗”“外修容內養膚 肌膚白又嫩”“持妝力MAX 10h守護你的閃耀”“防水防汗丨暴汗游泳不脫妝”“溫和親膚不刺激”“10大無添加 敏肌安心美”等內容。
經國家藥監局查詢,備案編號為“粵G妝網備字2025084253”的“宮芙冰川雪蓮亮膚身體素顏霜”是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的功效為“保濕、美容修飾、抗皺、緊致、舒緩”,而“煥白養膚”“肌膚白又嫩”明顯是祛斑美白類特殊用途化妝品的功效,該宣傳屬于超范圍宣傳。
值得關注的是,宮芙還玩起了“物理美白”的文字游戲:在詳情頁最不起眼的角落,用螞蟻般的小字辯解“僅指涂抹本產品后的物理美白效果,清洗后可恢復原樣,不作產品功效使用”。既然不作產品功效使用,為何又在多處宣傳“美白”的效果呢?
這就好比考試作弊被抓后,還硬扯“我只是參考一下”的蒼白解釋。如果物理美白真的無需特證,那為什么其他品牌的素顏霜卻老老實實地耗時一年半左右的時間去申請注冊呢?比如黛蘭卡素顏霜,其注冊證號為“國妝特字20223827”,主要功效為祛斑美白類(僅具物理遮蓋作用)。
說到底,無非是因為嫌檢測費錢、流程費時,想宣傳美白又知道不能宣傳而找的借口。可惜,法律可不認“小字免責的自我解釋條款”。抖音宮芙官方旗艦店的這種掩耳盜鈴的套路,簡直就是給監管部門遞刀子。
更荒唐的是,產品宣稱“持妝力MAX 10h”“暴汗游泳不脫妝”,卻拿不出任何實驗報告;標榜“溫和不刺激”“敏肌適用”,也未按要求完成相關備案。消費者以為買的是“安心”,實則是一場毫無保障的賭局——畢竟,連基本合規都懶得做的品牌,又怎會真正在乎產品安全?
在化妝品行業,“溫和不刺激”“敏肌適用”等宣稱需以成分安全性和功效驗證為前提。然而,部分品牌通過虛假宣傳、成分隱瞞或違規添加刺激物等手段欺騙消費者,最終面臨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衢柯市監處罰﹝2024﹞65號》顯示,2024年3月,衢州市永信商貿有限公司因在經營的網店廣告頁面宣傳化妝品具有“防水防汗、不沾杯不掉色”的使用效果,但無法提供上述效果的證明材料,當事人發布的廣告宣傳化妝品所具有的功效與實際不符且虛構使用效果,屬于發布虛假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被衢州市柯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市監浦處〔2024〕152023006602號》顯示,2024年4月,上海瑞志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因其在官網宣傳“博樂達滋養調理面膜”時,產品頁面標注“真溫和、不刺激、敏肌安心用”等,但無法提供《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要求的功效評價依據等原因,違反《廣告法》第四條、第二十八條及第八條等內容,被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
2億銷售額背后的隱憂
粗略估算,售價79元/支的產品售出259萬支,零售額高達2.46億元。抖音宮芙官方旗艦店的備案方宮芙匠心(廈門)商業有限公司,或許正沉浸在爆單的喜悅之中。然而,化妝品行業的亂象,絕非一句“法不責眾”就能輕易掩蓋。當違規宣傳淪為“行業潛規則”,當消費者只能在“虛假承諾”與“真實風險”之間艱難抉擇,最終受損的,是整個市場的公信力。
需要說明的是,宮芙的第三類日化用品的多個商標均歸星禧文化傳媒(廈門)有限公司所有。然而,宮芙產品類似的違法宣傳行為,在抖音、京東、拼多多和天貓等平臺上由很多不同的福建區域的經銷商進行銷售。
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這或許只是福建幫的冰山一角。網紅頭條將在后續報道中持續關注并深入披露這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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