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學校園里,輔導員是一個特殊的存在:他們既給學生開班會講思政課,又要處理宿舍矛盾、評獎評優等行政事務;既在辦公室整理材料,又會出現在課堂上答疑解惑。這個群體究竟屬于行政崗位還是教師崗位?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背后藏著大學管理體系中角色定位的深層邏輯。
一、編制屬性:一半行政,一半教師的“模糊地帶”
從編制劃分來看,大學輔導員的身份始終處于“交叉地帶”。目前國內高校對輔導員的編制管理主要有三種模式:
? 純行政編制:這類輔導員完全納入學校行政體系,人事關系在教務處、學生處等行政部門,考核標準與行政人員一致,側重事務完成度、學生管理成效等。他們的日常工作以處理請假銷假、獎學金評定、宿舍安全檢查等行政事務為主,上課機會較少,晉升路徑也多向行政職級(如科員、科長)靠攏。
? 教師編制:部分高校將輔導員納入教師序列,要求其具備教師資格證,承擔思政類課程教學任務,考核指標中教學時長、科研成果占比不低于專職教師。這類輔導員在職稱評定上與專業課教師一致,可評講師、副教授,日常工作中除了學生管理,還需備課、發表論文,身份更貼近“思政教師”。
? “雙肩挑”編制:這是最普遍的模式——輔導員既在行政部門掛編,參與學生事務管理,又被要求承擔一定教學任務,人事關系掛靠在學院或馬克思主義學院。例如某省屬高校規定,輔導員每年需完成不少于64課時的思政課教學,同時要負責年級管理、黨建工作,考核時行政事務與教學科研各占一定比例。
這種編制上的“雙重性”,源于輔導員工作的復合職能。教育部明確要求,輔導員是“開展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既要“教育人、引導人”,又要“關心人、幫助人”,這種定位天然融合了教學與行政的雙重屬性。
二、工作內容:在“育人”與“管理”之間反復切換
判斷崗位性質,工作內容是最直接的依據,而輔導員的日常堪稱“行政事務”與“教學引導”的混合體。
行政事務是輔導員工作的“基本盤”。從新生入學的檔案審核、宿舍分配,到日常的考勤統計、違紀處理;從獎助學金的申報評審,到貧困生幫扶、心理危機干預;從組織征兵入伍、就業指導,到處理突發事件(如學生失聯、沖突糾紛)……這些事務瑣碎且耗時,占據了輔導員70%以上的工作時間。某985高校輔導員曾透露:“每天平均處理30條以上工作群消息,光審批流程就有十幾項,下班前能喝完一杯水就算奢侈。”
但教學與思想引導同樣是核心職責。按照規定,輔導員需承擔《思想道德與法治》《形勢與政策》等思政必修課教學,部分輔導員還會開設職業生涯規劃、心理健康等選修課。在課堂之外,他們要組織主題班會、黨建活動,與學生談心談話,引導價值觀塑造。例如某高校開展“輔導員下午茶”活動,每周固定時間與學生討論社會熱點,這種“非正式教學”同樣是育人的重要環節。
更關鍵的是,兩者往往相互交織。一次宿舍矛盾調解,可能延伸出集體主義教育;一場就業招聘會,既要完成就業率統計(行政任務),又要引導學生樹立正確擇業觀(思想引導)。這種“管理中滲透教育,教育中包含管理”的特點,讓輔導員很難被簡單歸為行政崗或教師崗。
三、身份困惑:職稱評定中的“夾心層”困境
崗位性質的模糊性,直接體現在職稱評定的矛盾中,這也是輔導員群體最頭疼的問題。
走行政路線的輔導員,晉升依賴行政職級,從科員到科長、副處長,但高校行政崗位職數有限,競爭激烈。而走教師路線的輔導員,評職稱需看教學成果、科研論文,可日常行政事務已耗盡精力,很難像專職教師那樣深耕學術。某二本院校輔導員吐槽:“評講師要3篇核心論文,可我連完整看文獻的時間都沒有,只能熬夜趕工。”
這種困境背后,是高校對輔導員角色定位的搖擺。部分高校將輔導員視為“行政輔助人員”,要求其優先完成事務性工作;另一部分則強調其“教師屬性”,將教學科研指標壓得很重。甚至同一所學校的不同部門也有不同要求:學生處催著報就業數據,教務處盯著教學進度,科研處又催著交課題申報書。
近年來,教育部提出“雙線晉升”機制,允許輔導員在行政職級與專業技術職稱中自主選擇,但現實中“雙線都難走”的情況普遍存在。究其根本,還是在于未徹底厘清“管理”與“教育”的權重——如果將輔導員定位于“思政教師”,就應減少非必要行政事務;若定位于“行政管理人員”,則應降低教學科研要求。模糊的定位,讓這個群體成了高校里的“夾心層”。
其實,無論是行政崗還是教師崗的爭論,本質上是對輔導員價值的探討。這個崗位的核心價值,在于連接“管理秩序”與“育人使命”,既需要行政的嚴謹高效,又需要教師的人文關懷。或許,與其糾結于身份歸屬,不如建立更適配的評價體系——讓那些擅長管理的輔導員專注事務協調,讓擅長教學的輔導員深耕思政課堂,如此才能讓這個群體真正發揮作用,而不是在身份的困惑中消耗精力。畢竟,大學的根本是育人,能守護學生成長的崗位,本身就值得被重視,無論它被貼上什么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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