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們,看完《以法之名》大結局,你是不是跟我一樣?
一口氣堵在胸口,上不來,也下不去。
感覺自己陪著洪亮拼死拼活了三十多集,最后卻像個小丑,眼睜睜看著一場盛大的“抓小放大”魔術表演。
慶功宴上的香檳開了,可那泡沫里,全是秦鋒和萬海冤死的魂。
最讓人無法接受的,是那個穩坐釣魚臺的蘭景茗。
還記得嗎?當年他拍著桌子,要把案子辦成“鐵案”。
結果呢?如今一句輕飄飄的“失察”,一個撤職處分,就想把自己從那堆血淋淋的卷宗里摘干凈。
開什么玩笑?
他經手埋掉的,可不止萬海一條命!
再看看洪亮的枕邊人,江敏。
她偽造的死亡證明,墨跡都還沒干透呢,轉頭就能心安理得地跟著英雄丈夫回村過田園生活。
憑什么?
就憑她是江旭東的女兒?就憑她那雙會開假證明的手,也能做一碗熱湯面?
131案,三條人命,一個活了十幾年的“死人”,背后是醫院、殯儀館一整條龍的謊言鏈。
她江敏,就是這條鏈上最關鍵的鎖扣。
可專案組愣是像瞎了一樣,沒動她分毫。
這哪是掃黑除惡,這分明是精準篩選。
扛槍的、干臟活的,比如姜紅軍這種小嘍啰,判十六年,沒問題。
遞槍的、下命令的,卻在慶功宴后繼續端著鐵飯碗喝茶。
溫琴蹲八年,當年提拔她的人呢?許言午確實干凈,但蘭景茗呢?
洪亮交上去的那盤錄音帶,錄的都是些黑社會打打殺殺的破事。
真正能一劍封喉的證據,那些領導批示、會議紀要,一份都沒有。
廢話,能讓蘭景茗在案情分析會上直接“定調”的大佬,會傻到留下這種東西?
撤職,不過是避避風頭。兩年后,換個地方,蘭景茗照樣是“蘭局”。
所以,你現在明白了嗎?
王華山跑到國外,那才叫聰明。他要是被抓回來,牽出的“大人物”能讓東平的天塌一半。
黑社會拿刀殺人,那是犯罪。
而他們的保護傘,用紅頭文件殺人,用程序漏洞殺人,那叫“工作失誤”。
洪亮拼盡全力,砸了黑社會的場子,掀翻了他們的賭桌。
可他連政法系統那本真正的暗賬,連封面都沒摸到。
這結局,根本不是什么“大快人心”,更不是“正義降臨”。
它就是一記響亮的耳光,狠狠抽在每個真心追劇的觀眾臉上。
它在告訴我們:別高興得太早,推倒一堵墻,不代表天下太平。
真正的毒瘤,永遠長在那些你看不見的地基里。
東平的天,從來就沒晴過。烏云散了,只是為了聚攏成更黑的下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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