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進一步規范和促進公交車、公務車、公職人員私家車、出租車、網約車(以下簡稱“三公兩車”)文明出行,充分發揮其示范引領作用,營造文明安全的交通秩序,化州市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中共化州市委組織部、中共化州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化州市公安局聯合制定了《化州市“三公兩車”交通違法行為通報工作實施方案》(下稱《方案》)。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標志,是廣大人民群眾幸福生活的和諧音符。針對此方案,以下為廣大黨員干部、人民群眾解答疑惑。
通報的交通違法行為包括哪些?
駕駛無牌證機動車輛;駕駛拼裝或報廢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酒后駕駛;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違法停車;不禮讓斑馬線(不禮讓正在人行橫道通過的行人);違反禁令標志闖紅燈、掉頭、逆行;摩托車駕駛人違規騎乘,不戴頭盔等。
通報的交通違法行為后果是什么?
對“三公兩車”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進行處罰外,由市文明辦會同市公安局等部門定期提醒或進行通報,情節嚴重的由市委組織進行問責處理,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的協調聯動機制。
通報的問責規定是什么?
(一)對一年內出現交通違法行為的公車駕駛人、公職人員和監察對象,一次違法由所在單位進行談話提醒,二次違法由單位內部進行通報,對屢教屢犯連續三次違法的由市文明辦在全市通報,并由市委組織部進行組織處理,情節嚴重需要追究責任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二)對被通報的公交車、出租車和網約車駕駛人(或車主),行政主管部門(市交通運輸局)要參照以上方式制定出相關管理規定(報市文明辦備案)進行處理。
(三)對所屬車輛或人員交通違法問題突出、多次被通報且整改不力、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單位,由市紀委監委對該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工作約談,督促落實管理責任。
為什么要制定此方案?
通過規范“三公兩車”文明交通行為,發揮示范性引領,推動交通陋習的改變;通過對“三公兩車”交通違法行為實行定期通報及問責處理,帶動更多交通參與者不斷提升交通文明意識。
從什么時候開始實施?
從2025年7月15日(含)開始,對“三公兩車”交通違法行為實行通報。2025年7月15日之前的交通違法行為不在通報范圍。
在此呼吁廣大市民,特別是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示范帶動更多交通參與者不斷提升交通文明意識,遵守交通規則,文明出行。共同創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努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城市形象,為常態化建設城市文明作出應有的貢獻。
來源:化文明辦〔202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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