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高三后,優等生楊宏第一次為學業感到憂愁。
她就讀于北方某省一所市級重點中學,在高一和高二階段,她常年穩居班級前五,然而步入高三,成績下滑至十名開外。為了讓女兒提高成績,楊宏的母親在沒有咨詢醫生的情況下,通過非正規渠道購買了一款“聰明藥”。她聽說,很多學生服用這種藥后,學習效率大增,考試成績顯著提高。
楊宏吃藥后的效果“立竿見影”,她覺得自己上課時更能集中注意力,并習慣了這種“被按下加速鍵”的感覺,自行把藥量加大。高考結束后,她在母親的陪同下走進北京高新醫院藥物成癮科。
徐杰是這一科室的主任醫師,他從2017年起開始接診“聰明藥”濫用者,年齡最小的患者僅15歲。他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聰明藥”是統稱,主要包括專注達(主要成分為哌甲酯)、阿德拉(主要成分為右苯丙胺)和莫達非尼這三類精神藥品。
在臨床上,包括哌甲酯在內的藥物,被用于治療注意缺陷多動障礙(ADHD,俗稱兒童多動癥),通過提高神經元間隙中多巴胺和去甲腎上腺素的濃度,刺激中樞神經系統,讓服藥者增強注意力,減輕疲勞感,并改善多動和沖動行為。
這些所謂“聰明藥”,全部屬于國家嚴管的精神藥品。然而,《中國新聞周刊》了解到,為了提高考試成績、工作效率,近年來,“聰明藥”正在被部分非ADHD患者人群私下購買并服用。
國家禁毒辦近日發布的《2024年中國毒情形勢報告》指出,麻精藥品和未列管成癮性物質濫用快速蔓延,濫用人數不斷增多,青少年濫用問題突出。徐杰也認為,哌甲酯主要成分與冰毒類似,對非ADHD患者人群來說,長期服用會產生依賴,并損害其神經系統,影響情緒和認知功能,最終可能會滑入吸毒深淵。
AI插畫/adan
非ADHD患者服用“聰明藥”
郭濤曾在備考研究生時服用“聰明藥”。他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當時他常常感到注意力難以集中,學習效率低,在社交媒體上看到有人發帖分享吃“聰明藥”可以提高專注力后,便在某二手平臺以16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瓶印度版利他林(核心成分為哌甲酯,與專注達效果類似)。其間,一位考研“搭子”聽說這種藥的“效果”,也向他索要了幾粒。
“聰明藥”在學生和職場人群中被濫用已不是新鮮事。《中國新聞周刊》梳理了多份司法判決書,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公布的一份判決書顯示,一名家長供述,他自2019年起三次通過網購平臺購買共70粒利他林,為的是“幫助女兒加強記憶力,提高成績”,總共花費1158元。
在另一份判決書中,一名賣藥者供述,他在二手交易平臺發布“聰明藥”廣告,買家多為高中生、大學生及部分工作壓力大的人士,“沒有人說購買是用來治病”。還有一份判決書顯示,一名考生為準備事業單位考試購買并服用了12粒藥物,還有償轉給他人服用。
最高人民法院則在今年6月通報了這樣一起案例:崔某是一名工程師,因自感工作壓力大、希望提升效率,在明知“聰明藥”屬于國家管制藥品的情況下,通過某社交軟件聯系境外人員購買入境。2024年8月,崔某通過支付虛擬幣,先后購買利他林200粒和阿德拉50粒。同月14日,他成功收到上述利他林。次月,其購買的阿德拉在福建泉州海關入境時被查獲。隨后,公安機關將崔某抓獲,并在其住處查獲剩余利他林70粒。
事實上,非ADHD患者在無醫囑的情況下,自行服用“聰明藥”,風險極高。北京安定醫院兒童精神科主任醫師何凡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哌甲酯確實能改善ADHD患者的注意力,在注意缺陷癥狀得到改善后,其成績往往會明顯提升。但是,這種變化容易引起旁觀者誤解,部分沒有走進診室的家長看到服藥者學習成績改善后,可能會對藥物產生迷信心理,盲目相信“聰明藥”能提高學習成績。
徐杰介紹,非ADHD病患在服用哌甲酯類藥物初期有“功能增強期”,可以連續刷題,不用休息,但這其實是中樞神經系統被強行刺激的結果。這一時期如果能及時停藥,問題不大,但是服藥者往往高估自我掌控能力,提高劑量繼續吃藥形成心理依賴,最終出現成癮問題,甚至導致不可逆的神經損傷。
郭濤在服用不久后,出現明顯情緒波動,有時候還產生幻覺。出于對失控的恐懼,他將剩余藥物全部丟棄。
與郭濤不同的是,楊宏的服藥時間更長,副作用也更嚴重。在一次月考中,她雖然重返班級前十,卻開始頻繁出現失眠、掉發、心悸等問題。高三上學期接近尾聲時,因察覺到女兒的異常,母親勒令楊宏停藥。楊宏經歷了劇烈的戒斷反應,頭痛、惡心、精神恍惚,學習狀態也一落千丈。
藥從哪里來?
作為中樞神經興奮劑,專注達在我國屬于一類精神藥品,執行“紅處方”管理制度。以北京安定醫院為例,何凡表示,只有通過毒麻藥品管理考核的主治醫師及以上級別醫生,才有開具該類藥物的資質。對于提出用藥需求的患者,醫生需先對其進行詳細的臨床評估,只有當患者明確診斷為ADHD后,方可考慮給他開具哌甲酯等改善癥狀藥物。
開藥流程也受到嚴格監管。每一例處方需在北京市全網統一系統中備案,把病例、醫生建議、家長簽署的毒麻藥品管理知情同意書、患兒與家長的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上傳。備案成功后,憑著醫生開具的“紅處方”,患者才可以在醫院藥房開出專注達。
藥量同樣受到限制。何凡介紹,首次開藥僅限一盒,即兩周用量。后續維持治療過程中,最多可開一個月劑量。
葉敏捷是溫州醫科大學附屬康寧醫院兒童青少年心理中心主任醫師,他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在門診中,不乏直接提出希望開具專注達的學生或家長。還有一些來訪者在描述自身癥狀時表現出明顯傾向性,反復強調自己長期注意力不集中,越臨近考試越嚴重,幾乎完全符合ADHD的典型表現,“就像提前查閱過ADHD的癥狀描述一樣”。在他看來,這類患者往往有備而來,目的明確,就是為了獲得藥物。
面對這種情況,葉敏捷說,自己會堅持按照臨床規范進行全面評估,包括患者從小學至今的學業表現、師生關系、注意力和行為表現等,并結合標準化量表進行系統篩查,如注意力測試和青少年多動癥評估等。只有當患者明確被診斷為ADHD,他才會考慮開具包括專注達在內的哌甲酯類藥物。
不過,不容忽視的一點是,從醫院開出專注達或許在變得更容易。葉敏捷認為,家長對孩子的要求越來越高,對注意力問題的關注度也在提升,越來越多家長主動帶孩子前往醫院就診。同時全國各地醫院都在增設學習困難門診,但一些醫院的科學評估和診斷能力沒有跟上,將復雜的學習困難問題籠統歸結為注意力缺陷導致的,從而開具專注達。
深圳市康寧醫院成癮醫學科主任醫師楊梅也表示,ADHD診斷更多依賴主訴與行為觀察,部分醫生在臨床中可能會因為家長說孩子成績差、注意力不集中就較為寬松地開藥,助長了專注達的使用。
個別案例顯示,從醫院開出的處方藥專注達流入了市場交易。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2020年公布的一份判決書顯示,患者李某生因病長期服用專注達,2019年,常某通過QQ群“ADD/ADHD深圳小分隊”聯系上他,稱需要購買利他林用于代替冰毒,與李某生商定向其購買20粒專注達。于是,李某生到深圳市康寧醫院找醫生開了一瓶專注達,內有14粒,并于當日到達與常某約定的地點交易,被警方當場抓獲,后李某生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
“聰明藥”專注達。圖/受訪者提供
何凡介紹,北京地區統一聯網的“紅處方”精神藥品處方系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藥物用于非治療途徑。如果患者已經在北京一家醫院備案開出哌甲酯,就無法同時在北京另一家醫院開出,除非取消在前一家醫院的備案。患者如果三個月及以上沒有在北京安定醫院開藥,就必須重走開藥備案流程。
不過,北京某三甲醫院一位不愿具名的精神科醫生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部分患者可能確實會將從醫院開出的專注達轉作他用。據他了解,一些家長會在寒暑假期間給患ADHD的孩子停藥,并將沒吃的藥物在社交媒體上轉售,“這一風險,醫院目前確實還無法控制”。
除了從國內醫院流出,徐杰表示,當前市面上流通的“聰明藥”,有相當一部分來自海外代購或個人走私。一份判決書顯示,2020年,馬某璽為牟取非法利益,以1170元的價格從印度“上家”處購入5盒印度版利他林,后以2000元的價格轉賣給買家劉某堃,并由印度賣家直接將藥物郵寄給劉某堃發展的客戶。
從銷售渠道的可及性來看,“聰明藥”從早年在國內社交媒體、網購平臺和通信軟件上的大量公開售賣,逐步轉為更加隱蔽的“地下”或境外平臺銷售。目前,在國內主流網購平臺和社交媒體上,已難以直接搜索到“聰明藥”相關銷售帖子或鏈接,但在部分社交平臺的評論區,仍有賣家以隱晦方式進行宣傳和引流。相比之下,境外社交媒體上的相關信息更為直白,仍存在大量以“聰明藥”“專注達”“提智”等關鍵詞發布的售藥帖文,賣家通常會引導買家前往境外聊天軟件繼續交易。
《中國新聞周刊》記者與一位境外賣家取得聯系,對方表示,他手上的專注達一瓶售價900元,來找他的客戶主要是各類考生和家長。他說,當考生因專注達價格較高表示難以支付時,他會“友好建議”用他手上另一款價格較低的苯基砒拉西坦藥物作為替代,“效果差不多”。此外,為規避物流檢查風險,郵寄之前,他會將專注達外包裝替換成維生素包裝。
不過,私下交易“聰明藥”已觸犯刑法。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食品藥品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湯建彬律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跨境購買情形中,如果一個人基于治療目的從境外購買麻精藥品,有醫療證明且數量符合個人合理用量標準,經正規申報程序,不構成走私毒品罪。但如果作為毒品替代品使用,無合理醫療證明或數量明顯超出合理范圍,則構成刑法第347條走私毒品罪,如果同時還有轉售牟利行為,則同時構成販賣毒品罪。
在境內流通情形下,湯建彬說,合法醫療使用不構成犯罪。但如果當成毒品替代品且有販賣行為,則無論數量多少均構成販賣毒品罪。
吸毒深淵
最終在母親的陪伴下,楊宏來到北京高新醫院戒毒,她向徐杰坦白了從最初吃“聰明藥”到逐漸依賴搖頭丸的過程。
母親沒有繼續給她購買“聰明藥”后,她便自己在網絡上尋找藥源。快遞到手時,她注意到藥片與母親提供的白色藥丸顏色不同,賣家解釋說,這是“不同廠家生產”的差異。
三天后,藥吃完了,楊宏再次聯系賣家購藥并逐漸加大劑量,從每天一片增至兩三片。與此同時,楊宏開始嚴重失眠、脫發,甚至出現被害妄想,她堅信身邊的同學在背后議論她、嘲笑她,走在路上時常感覺有人跟蹤她,必須讓母親來接自己放學才敢離校。
6月25日,北京鐵路公安處乘警支隊聯合刑事偵查支隊、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公司北京客運段高鐵一隊,在北京開往上海的列車上開展了禁毒宣傳活動,向廣大旅客講解“聰明藥”“笑氣”“郵票”“小樹枝”“咔哇潮飲”等極具欺騙性的新型毒品形態及其嚴重危害。圖/IC
直到一次突發性身體不適,她被送醫檢查,徐杰才發現她服用的“聰明藥”中不僅含有哌甲酯成分,還有苯丙胺類物質,俗稱“搖頭丸”,具有高度成癮性。楊宏坦白,她離不開“聰明藥”。
徐杰說,哌甲酯的主要成分與冰毒類似,在大劑量服用時可能成癮,到他門診來戒毒的,最初從“聰明藥”開始,最后變成麻古、冰毒等毒品成癮者的患者不算少。同時,一些吸毒者獲取冰毒、海洛因等毒品困難時,也會把“聰明藥”作為毒品替代品。“服用‘聰明藥’不能輕視,如果漸漸形成依賴,可能會開始吸毒。”
楊梅提到,不同于楊宏私自購藥吃,她接觸的成癮患者有一部分起始于醫院開具處方,用于應對ADHD等問題,有患者從青少年時期就每日服用兩片哌甲酯,之后長期服用。其間遇到情緒、睡眠等問題都尋求藥物解決,漸漸發展為藥物依賴,每次服用七八片。由于哌甲酯在國內只能從醫院購買,這類患者在買不到足量藥的情況下,就會開始轉向海外代購或灰色平臺。“從正常用藥發展到濫用的過程,通常持續七八年。”
一旦形成上癮問題,后果極為嚴重。楊梅表示,前來門診就診的“聰明藥”成癮者年齡大多在十六七歲至二十多歲之間,常常由家長陪同前來,“這些孩子表現出情緒失控、沖動、不睡覺,不受控制地找途徑買藥等癥狀,還有一些出現幻覺、言語夸張或做出不計后果的行為,甚至需要警方介入”。
更棘手的是,目前尚無針對哌甲酯成癮的專門解藥。楊梅介紹,治療大多以控制環境和情緒為主,通過輔助用藥來緩解焦慮、抑郁等癥狀,輔以心理咨詢與行為干預。隔離治療周期一般為一個月左右,但成癮是一種慢性復發性腦病,康復后還需要長期隨訪與管理。
相關部門已經在關注“聰明藥”濫用問題。從公開報道看,各地禁毒公安、海關正在加強對禁止濫用、買賣“聰明藥”的科普教育,尤其在每年6月的中高考季和國際禁毒日。2023年10月,國家藥監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曾印發《關于加強依托咪酯和莫達非尼藥品管理的通知》,明確提出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應當將莫達非尼作為藥物濫用監測的重點品種,密切關注其濫用變化情況,如發現濫用情況及時報告,必要時采取進一步強化監管的措施”。
周麗輝是深圳點點青少年藥物成癮關愛中心的創始人,同時也是中國藥物濫用防治協會的理事,有十余年青少年藥物成癮治療經驗。在她看來,“聰明藥”問題的背后,本質是愈演愈烈的教育焦慮。
她曾接待過一位猶豫的母親,這位母親告訴周麗輝,兒子正在讀高二,面臨高三分班,成績卻始終提不上來。兒子從同學那里聽說“聰明藥”能提升專注力,提高效率,便請求她幫忙從網上購買。母親既擔心耽誤成績,又害怕風險,不知該如何抉擇,于是前來咨詢。
“歸根結底,還是因為家長和學生把所有的希望都押在了成績上。”周麗輝說,在這樣的壓力之下,為了一次考試的好表現,他們甚至愿意拿身心健康作賭注。除了“聰明藥”,還有家長會來咨詢能不能給孩子吃睡眠輔助藥,面對這樣的家長,周麗輝反問:就算成績提高了,考進了大學,孩子之后的學習生活是不是要繼續靠藥物維持?
對于這位來咨詢“聰明藥”的母親,周麗輝最后給出的建議是,不要給孩子過度的期待,更不要讓他獨自背負“高考決定命運”的負擔。高考只是人生的一部分,不值得用健康去冒險。
(文中楊宏、郭濤為化名)
發于2025.7.14總第1195期《中國新聞周刊》雜志
雜志標題:誰在用“聰明藥”賭未來
記者:呂雅萱
實習生:林奇欣
編輯: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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