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是一部檢察偵查劇,講述了海東省檢察院洪亮和鄭雅萍,在上級領導支持下,偵辦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維護社會公正。
王彧被當街槍殺,就在李人駿的面前,這敲響了天龍集團的喪鐘。
受到驚嚇的李人駿徹底交代,把自己知道了關于陳勝龍的一切和盤托出,還幫助警方掌握了熊磊的畫像。
洪亮看到熊磊畫像的第一眼,就認出了他就是十三年前槍擊案的兇手王大有。
至此,所有的線索終于都串聯了起來。
喬振興為何會被滅口,因為他在查萬海過程中,查到了王大有,一個本該早就病逝的人。
陳年往事被一層層揭開,隱藏在東平陰影里的關系網,也慢慢浮出水面。
那么對于專案組來說,接下來的事情就是找到完整的證據鏈。
然而這個過程并不容易,鄭雅萍剛帶著張文菁去監獄里說服萬海申訴,萬海在監獄里忽然身亡。
敵人越是窮途末路,越是喪心病狂。
好最關鍵的證據,就在陳勝龍手里,他有這些年那么多事情的所有錄音。
他和洪亮聯系,要用這份錄音,換取一條出國活路,他和禹天成徹底決裂了。
禹天成其實沒有想過要殺陳勝龍,哪怕江遠幾次要求放棄陳勝龍,禹天成都沒有答應。
但是當陳勝龍在江旭東面前拿出那份錄音,終于讓禹天成動了殺心。
禹天成很清楚,江旭東有辦法,否則他不會愿意坐下來談,他不過是要拿到更好的條件。
但陳勝龍自作聰明的錄音,宣告了他們和江旭東撕破臉。表面上江旭東不動聲色,實際上內心已經怒火沖天。
這種情況下,哪怕專案組這一關過去了,以后他們也很難在東平混下去,更沒有辦法合作。
信任是非常脆弱東西,禹天成當年同意把大成礦業轉讓給萬海,從此不回東平,就是為了建立長期信任。
出來混要講規矩,你可以提條件,但不能掀桌子。
也是因為禹天成是個講規矩的人,所以江遠明知道當年自己是被算計的,卻還是和禹天成合作。
因為禹天成替他頂了車禍的事情,還讓他負責新能源項目。
而這些陳勝龍都不懂,他威脅柳韻,和江遠翻臉,一步步從內部瓦解了自己。
陳勝龍其實沒有什么能力,過去能成功是因為聽話,聽老師的話。
而當他覺得自己可以了,想要自立門戶,換來的就是滿盤皆輸。
禹天成給了他最后的機會,讓他交出錄音,給江旭東一個交待,但陳勝龍拒絕。
事已至此,禹天成只能是讓王大有下手。只是王大有做不到,最終放走了陳勝龍。
可以說陳勝龍是同類型劇中,最沒有“魅力”的反派,他不具備操盤的能力,甚至是最不穩定因素。
與其說天龍集團是被專案組搗毀,不如說是被陳勝龍從內部瓦解。
這其實也說明了禹天成的識人用人,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問題,相比之下江旭東的識人用人實在令人驚嘆。
很多事情,他并不用說出口,說出口只會給人留下把柄。他需要做的只是把合適的人安排到合適的位置上,一切就會自然而然地發生。
在知道難以挽回之后,孫飛選擇了沉默,哪怕洪亮把王大有的事實擺在了他的面前,他還是一言不發。
而謝鴻飛在被專案組帶走的路上,選擇了跳崖自盡,當著洪亮的面。
謝鴻飛這么做,自然不是悔不當初,如果是這樣他應該積極配合調查。
他只是用自己的命,希望給家人留一條退路。
這也是為什么要當著洪亮的面,他要把自己沒有出賣任何人的信息,準確傳達給背后的人。
謝鴻飛想的和孫飛一樣,事已至此只有保住上面的人,哪怕只有一個人,才能留住希望,才能讓家人得到照顧。
只是他們都沒有想到,陳勝龍手里有錄音,絕殺。
在最后的判決中,沒有一個保護傘全身而退,但相對來說結果最輕的是蘭景茗一家。
柳昀免除刑事處罰,降為科員,李人駿撤銷職務,調離司法機關,
蘭景茗違背工作紀律,干預辦案致使出現重大錯誤,撤職察看一年,也就是有恢復任用的可能。
一家人元氣大傷,但終歸是全身而退。
連信誓旦旦的溫琴,都被查出了受賄,被判處了八年,偏偏蘭景茗什么也沒有查出來。
在萬海案中,江旭東是因為兒子江遠,李人駿是為了檢察長的位置,孫飛想要發財進步,謝鴻飛是為了錢。
每個人都有動機,而飯桌上的C位,為江遠大開方便之門,為孫飛鋪平道路的蘭景茗,她得到的又是什么呢?
沒有人知道,因為孫飛沉默不語,因為謝鴻飛跳崖自盡,他們隱藏了一些真相。
這些真相或許只有抓回外逃的王華山,才有揭開的一天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