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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打撈手機后,因失主拒絕1500元“好處費”,隨即將手機又扔回了水里。
手機有沒有找回來?打撈手機的男子有沒有受到處罰?
究竟怎么一回事?我們一起來看看。
事情經過
據環球網7月10日援引大象新聞的報道,近日有網友發布她在杭州桐廬雅魯漂流景區漂流時發生的一件事。
網友表示,7月6日她和朋友一行10幾人到該景區游玩,在漂流時不小心把手機掉在了水里。
景區內設有很多小攤位,起初,網友找到一攤位的村民求助。對方聲稱要1000元才肯給手機,還明確的表示手機在另一個攤主那里。
隨后,他們又來到另一個攤位,一男子正在翻找手機,看到網友們來了,先是詢問了她手機的品牌、型號。
經過一頓翻找,男子終于找到了網友的手機,與網友確認后,表示需要1500元的辛苦費,否則不能把手機給網友。
網友認為太貴了,雙方一番協商最后也沒有達成一致意見,誰能想到,這位男子直接將手機又扔回河流河道里。還揚言“有能耐自己撈去”。
看到自己手機又落入了水里,網友情急之下下水尋找,但是河道水中情況復雜,網友險些遇險,最后在陌生游客的幫助下才得以脫困,手機卻沒有找到。
事后,網友報警,民警到達現場后將男子帶走。網友回憶,與男子協商和扔手機的時候,現場有多位景區工作人員,但是沒有一個人上前干預此事。
之后,水位有所下降,當地一名阿姨再次撿到網友手機,她也堅持要“辛苦費”。網友稱原本打算給對方400塊錢的“辛苦費”,阿姨卻覺得少了,堅持要“800元”。
事情的最后,在警方的介入下,網友才成功的拿回了手機。
景區回應
對于游客手機掉落的問題,9日景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景區一直有提醒游客不要攜帶手機,但是有些人不聽,景區也不能強行禁止,所以在漂流中手機落水的事情頻頻發生。
由于河道是敞開式的,不可能封閉管理,所以經常發生有村民在河道撿到手機,向失主索要報酬的事情,金額從幾百到1000多不等。
景區也多次和村民溝通了,但是并沒有實際的效果。畢竟村民打撈手機是付出勞動了,有一些游客愿意支付報酬,有一些不愿意的游客牽扯到景區,工作人員是不會管的。
工作人員表示,之后會加強管理,規定不允許村民在營業期間下河打撈。
后續處理
據網友出示的行政處罰書上顯示,經調查,違法行為人是49歲的方某,此人之前就有前科。
當日在景區某灘處撿到了游客手機后,問游客索要辛苦費不成,么將手機扔到布滿石塊的河道里。
其行為有可能導致手機損壞不,根據相關法規規定,給予方某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網友們的看法
有網友表示,首先啊,要是沒人去撈這個手機,那失主就只能自認倒霉、自己承擔損失了。
要是你撿起來了,跟失主要錢,或者干脆自己留著不還,這就是不當得利。要是撈起來后又給扔回水里,那就是故意弄壞別人的東西。
還有網友認為,你可以先跟失主談好價錢再去撈手機,要是價錢談不攏,不撈也沒問題,這很正常。但要是已經撈上來了,又給扔回去,這就涉嫌毀壞他人財物了,被行政拘留都算輕的處罰。
這位網友稱,自己去打撈得擔風險,要是想有償打撈,得提前跟失主說好,而且打撈的時候必須錄視頻,防止有人耍賴使壞。
要是這些事兒沒提前商量好,到時候就容易被人抓住把柄。
另有網友表示,事前跟失主商量好給多少錢,要是談不攏就別去撈。要是事后臨時加價,那就成敲詐勒索了。
到了夏天了,天氣炎熱都想玩玩水,不僅涼快還有趣,漂流是這幾年發展起來的新型娛樂項目,既能近距離玩水,還帶有一定的刺激性。
從這件事看出,村民冒險下河撈手機,失主給一些“辛苦費”無可厚非。但是問題在于,事先談好的是1000元,又臨時加價到1500元。
最后雙方沒談好,村民還把手機又扔回河里,這做的就不對了,有就是毀壞他人財物。
對于景區的態度,景區事先提醒過了不要帶手機,游客非要帶,落水后與村民發生糾紛,工作人員也很無奈吧。
不管怎么樣,我們在享受大自然的同時,也保管好自己的個人物品,聽從景區的建議,以免自己的財物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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