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張譯、李光潔、蔣欣、劉佳、馮嘉怡等人主演的檢察偵查劇《以法之名》迎來大結局。
雖然萬海案最終真相大白,真正的黑社會人員都得到了相應的懲罰,正義最終戰勝了黑暗,但對于黑勢利保護傘這邊的判決處罰,卻讓人倍感疑惑,網友們對此爭議也很大。
我們先來看看判決結果:
江旭東,作為本次萬海案中黑暗勢力的最大保護傘,只判了十年。而那個聽命行事的監獄護士,卻判了十二年。
當初洪亮和鄭雅萍重審萬海時,難道不是江旭東故意來電話干擾了審訊,才使萬海剛想開口說出真相又閉嘴了嗎?
之后,監獄護士換藥殺害萬海,難道不也是江旭東授意王華山的嗎?
整個案件的錯斷,所有受害者的遭遇,難道不都是江旭東主導的嗎?
為啥背后主使人,判得比執行者還輕?這點讓人想不通。
另外,蘭景茗,算是除江旭東以外,第二大的保護傘了吧?當初孫飛要接萬海案的時候,許局就說不合規矩,結果蘭一通電話打來,說孫飛想進步,要給人進步的機會,迫于壓力,許局不得不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把案子給了孫飛,這才讓孫飛有了各種動手腳的機會。
還有很多時候,蘭景茗都在間接地助推引導底下那幫人將萬海案辦成“鐵案”。
但是很神奇,最后的定性,她竟然不是保護傘。處罰也僅僅只是撤銷市政法委書記職務,留黨查看一年。
那觀察一年后呢?這一年若是沒啥問題,那一年后是不是又可繼續當官?這個處分就相當于是沒判。(難道只是因為蘭會說話,做事不露痕跡,再加上主動自首,所以能把自己摘得很干凈?)
而溫琴這個蘭景茗手底下的人,從頭到尾沒出現過幾次,也不知她具體干了些啥,卻判了八年,比領導人蘭景茗性質嚴重多了。
這結果,讓人很疑惑,也覺得尤其不公。不是說溫琴等人判重了,而是領頭人江旭東、蘭景茗實在罰得太輕了。
至于孫飛判無期、姜紅軍判十六年,勉勉強強還算說得過去。
大家覺得這部劇中,每個犯罪人員的處罰輕重結果是否合理呢?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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