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其實,現在有一種消費現象特別明顯,胖胖不知道對不對,拎出來跟大伙討論一下。
像“顧客是上帝”這句話,胖胖不知道是否正確。
這句話,在現實很多場景中,胖胖覺得已經慢慢變成了一種默認的社會共識。
不管是消費者還是商家,有一部分群體便會下意識地套用這一套邏輯:
只要付了錢,不管是幾塊還是幾百塊,就好像自動獲得了完美服務、無條件回應的權利,甚至連姿態、耐心和情緒管理都成了服務者理應提供的標配。
在這樣的環境下,服務者常常被推到一個不對等的位置,不僅要提供產品、完成交易,還要承接顧客的情緒消耗,哪怕只是解釋一個正常流程,也可能被要求反復致歉。
所以,問題就出在這:
當“顧客至上”的觀念無限膨脹,服務關系就會變味。它就不再是彼此尊重,而變成了單方面的忍讓。
當然,話說回來,有些行業本就以“服務”為核心,消費者花了錢,要求體驗好、流程順暢,胖胖認為這本身無可厚非。
但這不代表就可以買下了別人的尊嚴、情緒,甚至人格。
顧客值得尊重,服務者同樣配得上體面。
消費者當然有表達不滿的權利,服務者也該在合理范圍內回應訴求。
但這一切,都得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之上,不是誰給了錢,誰就可以隨意踐踏別人的尊嚴和人格。
消費不是豁免禮貌的通行證,服務也不等于必須低頭。
為什么說到這點?
胖胖今天呢,刷到了一則前幾天海報新聞的報道:
7月6日,一段發生在江蘇連云港的視頻在社交平臺上引發了大量關注。
視頻中,是一家連鎖零食店的營業現場,一名身穿工服的年輕女員工,跪在顧客面前,不斷鞠躬致歉。
而她對面的顧客,一手搖著扇子,神情淡漠地站著,看不出一絲動容。
這一幕,很快激起了網友的情緒。
不是因為這件事多么“稀奇”,而是因為它過于熟悉。
據報道,當時事件起因是這樣的:
有位顧客正在排隊結賬,臨時說要加購一根雪糕,便離開去拿貨。
收銀員見后方顧客手上是一大打啤酒,怕耽誤后面人太久,于是先為后者結賬。
結果,當那位加購雪糕顧客回來后,情緒立刻炸了鍋,認定自己“被插隊”,便大聲質問店員,要求道歉。
現場的火藥味逐漸升級,哪怕收銀員再三解釋、安撫,對方仍然“氣難平”。
最后,為了平息矛盾,女孩選擇了跪地道歉。
據媒體采訪門店負責人時得知,涉事顧客并沒有投訴,事件在現場解決后也不了了之。
視頻隨后也被刪除,好像什么都沒有發生過。
但,什么都沒有發生嗎?
胖胖倒是覺得,發生了很多事,發生得悄無聲息,卻又震耳欲聾。
這一跪,不只是某個店員的單方面選擇。
它背后,是無數服務者長期以來積壓的情緒與無奈。
這是一種來自商業邏輯異化的“柔性暴力”,讓人慢慢習慣了“忍”,習慣了“跪”,甚至把體面的放棄,誤以為是專業的要求。
而這一切竟然發生在一家賣零食的小店。
顧客只不過花了點小錢,卻買下了別人的人格。
胖胖認為討論這件事,不是為了放大矛盾,更不是挑起情緒,而是要把這個“跪”的動作,拿出來,放在顯微鏡下仔細看看:
它為什么發生?它能不能避免?
我們是不是正在默默接受、默許、甚至鼓勵這樣一種“服務等于犧牲尊嚴”的病態商業邏輯?
胖胖認為,商業上可以要求服務,但不能要求服務者在人格上低頭。
這二者是不同的,你可以期待體驗,但不能期待別人失去自尊來成全你的情緒。
現代服務業講究“客戶體驗”,但還有一種體驗叫“被尊重”。
不是只有掏錢的人才值得尊重,服務者同樣值得,這二者應當是相互的。
是,雇主和消費者要求“顧客至上”沒問題。
但是有個前提條件,要基于合理訴求和互相尊重之內的服務。
這句話,也不該凌駕于社會基本的公序良俗之上。
這種異化的商業邏輯和消費觀念,胖胖認為已經到了該正視的時刻。
再不說清楚,就真成了一種“誰花錢誰有理”的怪圈。
人和人之間的體面,是要相互尊重的。
如果一個人只有在別人低頭的時候,才能找到自己的“高貴”,那他骨子里其實從沒真正自信過。
而在商業上,靠的也不是一個個高高在上的顧客,而是一群能彼此理解、愿意換位思考的人。
不卑不亢地表達訴求,但也不輕易踐踏別人的尊嚴。
這才是胖胖認為比較理性的消費觀。
胖胖寫到這,突然刷到一個句子:
人類花了三百萬年學會了直立行走,但社會只需要三年,就能讓人學會點頭哈腰。
是的。
直立行走,是從動物邁向人的第一步,但人,不止是能站著走路,而是能站著、有尊嚴地活著。
可很多時候,社會并不關心人是不是直立的物種,它只關心一個人聽不聽話,好不好用,能不能隨叫隨到、隨時低頭。
有些人剛進社會的時候,滿腦子是“好好干”“靠本事吃飯”,幾年后,慢慢學會了“看臉色”“揣摩情緒”“別把事做絕”。
到最后,習慣了把自尊打包,藏在笑臉和賠禮里。
那一跪,不只是動作,更是一種默認:
用尊嚴換平息、用低頭換過關。
久而久之,體面和尊重就成了一種奢侈。
有人可能會說,服務行業本來就該低姿態。
可什么叫“低姿態”?是用心服務,還是下跪道歉?是流程順暢,還是人格削減?
有些行業確實要求態度好、效率高,但再講究體驗,也不需要跪著。
錢可以買服務,但買不到人格。
消費可以提要求,但不代表別人該低你一頭。
花錢,不是為了獲得屈辱別人的權利。
三百萬年演化出的直立,不該被三年規訓輕易掰彎。
尊嚴這兩個字,從來不是由誰掏錢多少決定的。
當然,有時候,人不是跪給顧客,是跪給現實,是跪給怕事,是跪給“別把事情鬧大”。
但再怎么跪,跪不出一個好結果。
有些事,有些動作,不該適應,不該習慣,更不該沉默。
否則,跪久了,站起來反而會被說“不識抬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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