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虹口區消保委接到消費者莊女士的求助,反映其在某美容店接受洗發服務期間,遭遇的一系列誘導消費產生的糾紛,一起來了解下↓
4月25日,消費者莊女士在某美容店洗發時,被理發師以“甲狀腺凸出”為由推薦進行儀器檢測,隨后又稱其頸部存在“疣體”。在未事先告知服務內容、價格及風險的情況下,美容店擅自對莊女士頸部實施涂藥去疣操作,并索要450元費用。為誘導消費,店員提出“充值2000元可免單”,莊女士充值后,對方又以“充值3000元享更大優惠”為由,引導其當天累計充值3000元。
5月9日,莊女士再次前往該店使用充值卡進行放松按摩,卻遭多名工作人員圍堵推銷“側身肝膽療程”,聲稱其身體存在“淤堵結節”,并出示所謂“乳腺體檢報告”佐證產品療效。該療程無明碼標價,總監口頭宣稱原價6000余元,現以“活動價”4980元推銷,實際45分鐘的按摩服務被延長至3小時進行疲勞推銷,直至莊女士補繳差價。美容店未提供合同及發票,且莊女士回家后出現側胸、胯部腫痛及多處淤青,三天未消退。經核實,所使用產品僅標注“補水潤膚”功能,與宣稱的“化瘀消結節”療效嚴重不符。
區消保委接訴后迅速介入調查。經核實,美容店在服務過程中存在未明碼標價、虛假宣傳、強制消費等多重違規行為,且未履行服務安全保障義務,導致消費者人身權益受損。經調解,美容店最終退還莊女士5000元,雙方達成和解。
從該案可以看出部分美容行業經營者為謀取利益,通過虛假診斷、夸大療效、疲勞推銷等手段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亂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消費者享有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及公平交易權,經營者未事先告知服務內容與價格即實施醫療美容操作,已構成對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的侵害;以“免單優惠”誘導充值后追加推銷高額項目,涉嫌設置消費陷阱;未明碼標價、未提供消費憑證的行為違反《消法》第二十條,損害交易公平性;而虛構產品療效則構成虛假宣傳,違反《消法》第四十五條及《廣告法》第四條。此外,莊女士接受服務后出現人身損害,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需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美容行業經營者應嚴守法律底線,強化合規意識。服務前需完整披露項目內容、價格及風險,經消費者書面確認。嚴格實行明碼標價,杜絕口頭報價、捆綁銷售。主動簽訂服務合同并提供發票,保障交易透明。審核產品資質與宣傳內容,禁止虛假承諾。加強員工培訓,抵制強制推銷、疲勞營銷等不良手段,以誠信服務贏得消費者信賴。
SUMMER TIME
虹口區消保委提醒消費者:
面對美容消費,務必保持理性,警惕“免費體驗”“限時優惠”等話術誘惑;選擇涉及身體健康的美容項目時,應主動查驗產品資質、服務說明及價目表;消費過程中注意留存合同、支付記錄、溝通錄音等證據;若遭遇權益侵害或身體損傷,應立即終止服務,并通過12315平臺或司法途徑維權,避免損失擴大。
記者:顧儷
通訊員:張旭
圖片:AI生成
編輯:顧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