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達州市達川區
市場監督管理局
查處某物業
違規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
典型案例
詳情如下
一、違法事實
2025年3月13日,達州市達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科華·天宸小區物業服務中心開展檢查時發現,該物業在收費公示欄標示“代收代繳住宅生活垃圾處置費6元/戶/月”,超出達州市物價局等四部門《關于達州市城區征收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的通知》(達市價發〔2006〕263號)規定的“居民戶4元/月·戶”政府定價標準。
經核查,自2024年7月27日小區接房至檢查當日,該物業累計向369戶居民違規收取費用12個月,多收價款8856元,構成違法所得。
二、處理結果
當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經營者應執行政府定價”的規定,構成不執行政府定價違法行為。依據《價格法》第三十九條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第(十一)項,結合《川渝市場監管領域常見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裁量因素積分規則(試行)》,鑒于當事人初次違法、積極配合調查、主動退還全部違規收費并承擔社會責任(解決退役軍人及殘疾人就業),經量化評分認定為從輕處罰階次,最終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1992元。
三、整改落實
當事人收到整改通知后立即整改:
1. 規范收費公示:重新公示符合政府定價標準的4元/月·戶收費項目;
2. 全額清退費用:通過現金、微信等渠道向369戶居民退還全部違規收費8856元;
3. 核查確認到位:經隨機抽訪10戶業主,均證實已收到退款,整改全面完成。
四、典型意義
1. 嚴守民生價格底線:生活垃圾處理費屬政府定價民生項目,本案嚴厲打擊物業擅自提價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切身利益。
2. 彰顯柔性執法溫度:通過量化評分精準適用從輕處罰,既依法懲戒違法行為,又通過教育引導推動企業合規經營,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
3. 強化行業警示震懾:本案明確物業服務企業須定期核查收費依據,嚴格落實價格公示制度,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通過“雙隨機”檢查、投訴舉報等渠道強化監管,對屢查屢犯者從嚴懲處。
來 源:達川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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