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如果有準則,絕不來自服務對象和社會目的,也不是作為基礎的某種普遍性審美趣味,更不是理論家闡述出的各種藝術“意義”。藝術來自藝術家,藝術家是一群相似人性的動物,他們渴望精彩有趣,其生命涌動著創造一個具體的存在(形象)以讓自己的世界從此與眾不同的欲念。
因而不同時代的藝術家在面對“精彩”命題時會搞出各種把戲,從畫的像到畫的怪再到把尋常物放到不尋常的博物館,每次都能給人驚訝、驚喜、精彩。喜不喜歡都不妨礙,這是個人趣味和視野經驗的局限問題。
今天當代藝術家似乎沒得搞了,開始往政治里折騰,往哲學里折騰,往科技里折騰,弄得觀眾暈頭轉向。本質上呢,還是要給你的感受帶來意想不到的東西??伤麄儾挪还苣闶觳皇煜?、明不明白、舒不舒坦呢,甚至也不在乎自己善不善良,藝術的道德全看藝術家有無制造精彩的才華。
這種行為背后的倫理為何?可能是一種骨子里的聰慧和絕望吧,只有悲觀到極致的人,才不去在意事實是什么,只趁著還能折騰得動,多為這枯燥平庸的世界增添一些奇聞軼事。
反之,哲學則一直在求意義——人生的意義是什么?宇宙有沒有它的意義?一切的運轉有無規律性?根本又源于何處?這些惱人的問題身披智慧光環又自帶無聊屬性。你想“求”真理,就要放棄眼下熱騰騰的生活,求不明白會增加麻煩,求明白了還是得坦然接納日復一日繼續活著。對藝術家、發明家、企業家而言,若要改造,更是一下就得以想象出來的,它無須繞到背后探究,更何況哲學是個大坑,回溯和深挖是永不見底的黑洞。
哲學也爽,是解釋的爽,解題過程也包含著創造快感,但因為是解釋性的,它并不發生實質改變,只是改變前的“準備工作”,終究隔了一層。
藝術使人精彩,哲學使人明白。但久而久之,二者也不甘于活動范圍了。馬克思說得對,事物總在向相反方向轉化。于是藝術總在用行動服務社會,介入社會,還會為自己整出很多主流意義來。雖然稍加留心便會發現,這種熱火朝天的參與站在當代社會視角用處不大。為何這樣做呢?藝術的阿飛雙腳離地久了,也要尋找安全感,尋找同理心。哲學進入闡釋學,進入各種現代文論、現象的互文延異,也開始不甘寂寞。后現代哲學家號稱面對虛無混亂的世界,干脆以制造更多零散的意義為己任,否則思想解釋工作就會被信息狂炸、道德下沉的社會排擠出智識世界之外,哲學也等同于了語言符號的生成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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