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霓虹第一次漫進出租屋時,陳默正蹲在地板上拆最后一個紙箱。林晚晚舉著兩串剛烤好的魷魚走進來,油星子濺在她洗得發白的牛仔裙上,她卻笑得眼睛彎成月牙:“看,樓下夜市新開的,老板多給了我半勺蒜蓉。”
那時他們的日子像剛擰開的可樂,冒著廉價卻雀躍的泡。陳默在樂隊當吉他手,演出費夠付房租就謝天謝地;林晚晚在服裝店做導購,總把試穿的新款偷偷留到打烊,穿給他一個人看。他們最富有的是時間,能在凌晨三點的天臺上數星星,數到彼此的呼吸纏成線。
轉折點是陳默寫出那首小火的歌。他開始頻繁地出現在錄音棚,身上的煙味蓋過了林晚晚熟悉的洗衣液香。慶功宴的照片里,他被簇擁在中間,身邊站著妝容精致的女歌手,而林晚晚的微信消息還停留在“記得吃胃藥”。
她第一次在他眼里看到閃躲,是發現他藏在衣柜深處的西裝。“下周有個頒獎禮。”他含糊地說,指尖劃過她剛熨好的襯衫,那是她用半個月工資買的。那天晚上,林晚晚翻出壓箱底的高跟鞋,在鏡子前練習微笑,鞋跟戳得地板咚咚響,像敲在沒人回應的心上。
頒獎禮直播里,陳默的感謝名單念了很長,從制作人到錄音師,唯獨漏了那個總在凌晨給他熱牛奶的人。林晚晚坐在空蕩蕩的客廳里,看著他和女歌手并肩走上紅毯,突然想起他曾說過:“等我紅了,就寫首歌給你,歌名就叫《晚晚的清晨》。”
后來的爭吵像鈍刀子割肉。他說她不懂圈子里的規則,她問他還記不記得出租屋的泡面;他指責她越來越敏感,她看著他手機里“合作方”的曖昧消息,終于學會了沉默。
搬走那天是個雨天,林晚晚拖著行李箱下樓,陳默的車正好停在單元門口。他搖下車窗,西裝革履,頭發梳得一絲不茍。“我送你吧。”他說,語氣客氣得像對待陌生人。
“不用了。”她抬頭看他,雨水順著發梢滴進衣領,“陳默,你有沒有發現,我們已經好久沒一起吃過晚飯了。”
他張了張嘴,最終只說:“路上小心。”
車開走的瞬間,林晚晚聽見車載電臺在放那首他寫的歌。她站在雨里,看著尾燈變成模糊的紅點,突然笑出了聲。原來有些失去不是轟然倒塌,而是某天你發現,曾經攥得那么緊的手,不知何時已經松開了。
半年后,陳默在演唱會上唱到那首寫給她的歌——他最終還是改了歌名,叫《我終于失去了你》。前奏響起時,臺下掌聲雷動,他卻在聚光燈里看到了幻覺:那個穿著牛仔裙的女孩,正舉著烤魷魚朝他笑,眼里的光比所有霓虹都亮。
麥克風里傳出他哽咽的聲音,混著全場的合唱。他終于明白,有些東西比掌聲更珍貴,比如凌晨五點的熱牛奶,比如被他弄丟在時光里的,那個叫晚晚的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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