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落幕,無數考生正翹首以盼心儀大學的錄取通知書。浙江一位考了670分高分的學霸,填報了頂尖學府浙江大學,金榜題名幾乎是板上釘釘的事。全家人都沉浸在巨大的喜悅中,憧憬著美好的大學生活。
誰能想到,比錄取通知書更早“敲門”的,竟是冰冷的手銬!
據溫州律師黃海舟發布的視頻內容透露,這位前途無量的考生,在考試結束后,滿心想著為父母分憂,展現孝心。他興奮地告訴父母:自己找到了一份“兼職”,已經開始賺錢了! 小伙子還貼心許諾,等賺了錢,就帶辛苦的父母去三亞旅游放松。
這番懂事的話語,讓沉浸在孩子高分喜悅中的父母,心頭又添了一層暖意,覺得孩子真是長大了、懂事了。家庭的快樂氛圍達到了頂點。
然而,這份快樂并沒持續幾天,“帽子叔叔”就找上了門! 當警察出現在家門口,將一臉錯愕的考生控制住時,他和他的父母都懵了!
小伙子還天真地以為是自己“賺零花錢”的事被誤會了,完全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殘酷的事實是,他這份所謂的“兼職”,根本就是一條通往犯罪深淵的不歸路!
他所做的,正是法律嚴厲打擊的“跑分”洗錢活動。
通俗講,就是用自己的銀行卡或網絡支付賬戶,為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轉移贓款,充當犯罪分子的“轉賬工具人”)。他以為自己只是動動手指、刷刷流水就能輕松賺快錢,殊不知每一步操作,都在為虎作倀,把自己變成了犯罪鏈條上的“車手”。
黃律師在會見這位身陷囹圄的年輕人后,也只能一聲嘆息。
浙江大學的通知書還在路上,他人卻已進了看守所的鐵門!
目前,他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被刑事拘留,本該無限光明的前程,瞬間蒙上了濃重的陰影。
一個寒窗苦讀十余載、剛剛在人生最重要考試中交出高分答卷的佼佼者,卻因為對法律的無知和對“快錢”誘惑的輕信,在邁入大學校門之前,先一步踏進了看守所。
看著這位本該踏入浙大校園的670分學霸,如今卻身陷囹圄,前途未卜,實在令人扼腕嘆息。
雖然話很刺耳,很殘酷,但不得不承認一個冰冷的現實:這孩子的人生軌跡,恐怕已經被徹底改寫了,甚至可以說,他這輩子的大好前程,大概率是“完”了。
這不是危言聳聽,因為有太多的前車之鑒。
他一旦留下案底(尤其是刑事犯罪記錄),這個污點不僅鎖死了他自己的未來,更會影響下一代的前程。
這孩子如果還想未來能稍微“喘口氣”,活得稍微輕松點,一個最現實也最悲哀的建議可能就是:別結婚,別生子了。
因為只要他有了孩子,這個孩子從出生那一刻起,就注定要背負父親坐過牢的“原罪”。
在升學、考公、參軍、進入重要企事業單位等人生關鍵節點上,“政審”這關會像一堵無法逾越的高墻,將他的孩子無情地擋在門外。
也許有人會說:不是有“輕罪封存”制度嗎?不是說要給人改過自新的機會嗎?
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 輕罪封存喊了多久了?真正落地、有效執行的又有多少? 即使在一些所謂的“試點”地區,僥幸能開出一張“無犯罪記錄證明”,那也往往只是一張“遮羞布”!
看看那些“過來人”的血淚教訓吧。
有人拿著費盡周折開出的證明去應聘網約車司機(滴滴),去注冊外賣騎手(門檻相對較低的工作),結果呢?系統聯網一查,犯罪記錄“原形畢露”,注冊秒拒!
連做一名靠體力掙辛苦錢的騎手、司機的資格都沒有了!
最基礎的謀生通道都被堵死,說“全完了”,一點不過分!
回看這個孩子,更讓人惋惜不已。
他本可以憑借傲人的670分,昂首挺胸邁入浙大,接受頂尖教育,畢業后廣闊天地大有作為,前程似錦。這本是一條灑滿陽光的金光大道。
然而,就因為一時糊涂,輕信了所謂“輕松賺錢”的兼職陷阱,親手將自己從云端拽入泥沼。從浙大才子到階下囚,從光明坦途到寸步難行。
更要命的是看守所這所“大學”的“教育”。
在那里,他接觸的人和事,將徹底沖刷甚至顛覆他過去十八年建立起來的世界觀和價值觀。那是龍蛇混雜的“大染缸”,是人性陰暗面的集中展示場。
未來是能“浪子回頭金不換”,還是被“染黑”后滑向更深的深淵?
事件曝光后,網友們除了震驚和惋惜,也炸開了鍋,爭論的核心就是:這個浙大準新生,還有救嗎?大學夢還能圓嗎?
有不少網友還帶著僥幸心理,認為情節要是不算特別嚴重(比如流水不大、初犯、確實不知情),帽子叔叔一般會‘惜才’的,很可能網開一面,不起訴!
甚至有人出主意:“找律師不如自己寫份‘情真意切’的情況說明書! 好好跟叔叔哭訴一下自己寒窗苦讀多不容易,這次就是一時糊涂、想給爸媽盡孝心,保證以后洗心革面... 真誠感人比啥都強,說不定叔叔一心軟就放過你了!”
但不少清醒的網友覺得,這么操作肯定是不行的。
既然警方已經“按頭”并刑拘,說明初步證據(如涉案銀行卡流水、獲利金額、與上線的聯系等)很可能已經指向其行為符合“幫信罪”的立案標準。
“惜才”是美好的愿望,但法律面前,學歷不是免罪金牌。 核心還是看涉案金額、具體情節、主觀惡性(是否明知)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
想靠“情真意切的小作文”就逃過立案?可能性微乎其微。 律師的專業辯護(比如爭取認定情節輕微、被騙參與、初犯偶犯、積極退贓退賠等)遠比“自我感動式說明書”更實際。
他還有機會進大學嗎? 幾乎不可能了。
浙大等頂尖高校的政審環節極其嚴格,留有犯罪記錄(哪怕是不起訴或緩刑)是巨大的污點,高校有充分的理由拒絕錄取或取消入學資格(具體看校規)。
即使學校網開一面同意入學,背著“案底”(哪怕是緩刑)的大學生涯,心理壓力、未來考研考公就業的限制,都將是巨大的陰影。
最壞的情況就是如果最終被定罪判刑(尤其是實刑),入獄服刑期間自然無法入學,學籍也可能不保。
稍好的情況是:如果情節較輕,可能爭取到不起訴(檢察院認為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定罪但判緩刑(不用坐牢,但有犯罪記錄)。這種情況下,理論上仍有入學可能,但案件的偵查、審查起訴、審理過程需要時間,很可能錯過今年的入學報到。
綜上,這位學霸的“大學夢”,懸了!
與其幻想“叔叔惜才”或靠“小作文”翻盤,不如正視現實:一次對法律的無知和對“快錢”的貪婪,幾乎斷送了自己拼盡全力換來的錦繡前程。 這個代價,太沉重了。
這個案例也足以警醒所有年輕人:擦亮眼,走正道,天下沒有躺著就能數錢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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