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 雷
日前外交部發言人宣布,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外長理事會會議將于7月15日在天津舉行,各國外長和上合組織常設機構負責人將與會,就上合組織各領域合作以及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意見。
“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上海精神,是上合組織的靈魂。從2001年成立至今,上合組織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但隨著國際局勢愈發動蕩,擴員后的上合組織內外部關系逐漸復雜化。例如不久前的以伊沖突,上合組織堅定地支持伊朗維護國家主權,而印度卻不參與上合組織的政策聲明,讓上合成員國在對待國際重大問題的立場上出現裂縫。越是在這種情況下,越要推動上合組織國家間的人文交流合作,持續加強成員國的身份認同感,強化成員國的一致性,這是增強成員國團結互信、邁向上合組織命運共同體長遠目標的必要措施。
考慮到上合組織成員國關系和訴求復雜多樣,上合身份認同的內容也應該圍繞組織建設和國際形勢的變化而動態發展。具體而言,應包含如下四方面:一是作為全球南方的一員,應對當今國際舊秩序中的不合理、不公平不滿,努力推進改革,建立公正、民主、多元的國際新秩序;二是遵守上合精神的基本原則,努力做彼此的友好國家,尊重彼此主權,承諾不動武或以武力相威脅,求同存異保持克制;三是堅持作為開放性組織,不尋求建立軍事政治聯盟,不針對第三方,也不謀求對抗;四是以構建命運共同體為目標,積極加強在安全、政治領域的合作,在經濟上互聯互通,在人文領域推動文明融合。
加強人文交流合作是強化上合身份認同的主要路徑。要實現民心相通,強化政府間文化交流合作是關鍵抓手。在加速上合組織人文共同體建設過程中,各方既要持續推進已開展的留學生互派、文化節等傳統交流項目,更要聚焦本地區歷史根基,以古絲綢之路為內核,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文化產業。同時可以借力人工智能等技術,搭建各國人民樂于參與的文化交流新平臺,讓民心相通有更鮮活的載體。
教育合作是民心相通與可持續發展的根基所在。應進一步拓展成員國在高校聯動、學生互訪、學術共創等領域的合作深度,發掘智庫、論壇等交流平臺的價值,以教育為橋,筑牢跨文化理解的基石。此外,還可以激活社會組織與民間團體的力量,鼓勵其主動參與國際人文交流,通過民間文化互動、藝術團體互訪演出等形式,讓文化交融滲透到更細微的社會肌理中,最終形成 “政府引導、市場發力、民間參與” 的立體格局,讓上合組織的人文紐帶更堅韌、民心聯結更緊密。
上合組織加強人文交流合作的遠期目標,是實現從文化互鑒到身份認同的質變。文化的交流與融合有一個循序漸進、較為漫長的過程,需要各國在動蕩的國際局勢下保持耐心與定力,積累互信的基礎。具體可分為三個階段規劃:短期,聚焦“消除陌生感、減少偏見”的核心目標,通過“小切口、高頻率、低門檻”的短期訪學、民間藝術展演、傳統美食市集等官方色彩較弱的活動,建立直接的民間聯結;中期,通過梳理成員國在古絲綢之路中的文明互鑒案例、考古項目,以及當代合作中的共同記憶(如醫療互助、災害救援),著力塑造“同屬一個命運共同體”的集體認知,以共同敘事凝聚共識;長期,通過在貿易規則對接、跨境基礎設施建設中積極采用組織框架內的協調機制,在社會治理上,推廣成員國在反恐、禁毒、生態保護等領域的成功經驗,形成“上合治理模式”的示范效應,將價值共識轉化為實踐自覺,將“外部約束”轉向“內在驅動”,上合合作也必將從“機制性存在”升華為“價值型引領”。
上合組織人文交流雖潛力深厚,但在實踐推進中仍面臨三重結構性挑戰:其一,文明多樣性帶來的認知鴻溝亟待彌合。上合成員國橫跨多元文明圈,文化基因的差異不僅體現在禮儀習俗層面,更可能引發深層次的價值認知偏差,例如對“集體與個體”“傳統與現代”的不同理解,容易導致政策或民間文化的誤讀,需要各國采取更精準的跨文化溝通策略。
其二,資金與人才的結構性短缺形成硬約束。部分成員國受限于經濟基礎,對人文交流項目缺乏穩定的財政投入;同時,兼具跨文化溝通能力與區域研究素養的專業人才儲備不足,尤其是在中小城市和基層社區,直接影響到交流活動的落地效果。
其三,機制協同不足導致執行效能打折。現有合作機制分散在教育、文化、民政等多個部門,缺乏統籌協調,多數是“各管一片”的碎片化狀態,容易陷入“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困境,削弱了人文交流的系統性與持續性。
為此,上合組織可采取相應的策略:第一,建立文化沖突預警機制,在合作項目啟動前開展文化敏感性評估,避免觸及宗教、民族等敏感議題;第二,加強區域文化研究,支持高校與智庫設立“上合文化比較研究”專項,出版多語種文化手冊,增進相互認知;第三,設立專項基金,通過成員國分攤、企業贊助、國際組織合作等多渠道募資;第四,引入專門的人文交流協調機制,負責項目規劃、資源整合與效果評估等。
站在新的歷史節點,擴員后的上合組織要破解人文交流的結構性挑戰,就要以深化人文紐帶為核心,以系統性機制建設為抓手,既要通過跨文明對話機制消解認知隔閡,以專項基金與人才聯合培養破解資源約束,更要構建統籌協同的執行體系激活機制效能。唯有如此,才能推動成員國從利益共同體的淺層聯結,真正邁向情感共鳴、價值共認的深層共同體。這不僅是上合組織在復雜國際環境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更承載著全球南方國家探索新型區域合作范式的重要使命,為多元文明共生的國際社會提供 “和而不同” 的實踐樣本。(作者是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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