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家生產的“老頭樂”,申報的可不是乘用車,而是廠區代步車,這種車只能在景區、園區、廠區這些封閉的區域內行駛,各式老年代步車、觀光車、休閑車等也并不屬于規范的車輛類型名稱,只是銷售商或廠家為混淆該類車型為非機動車而起的商業名稱。
然而,這類車以蓄電池或燃油驅動為動力,內部的剎車、油門、擋位也一應俱全,行駛速度可達40~50公里/小時,完全超出了非機動車的范疇,屬于機動車。
但由于這些車輛都不在國家工信部公告目錄內,所以這些車輛無法上牌,因此不得上道路行駛。
這類低速、違規三四輪車
看似優化了出行方式
實則是
更新了危險降臨的方式!
案例警示一
(▲“老頭樂”闖紅燈導致與正在行駛的小車發生碰撞,駕駛人與小孩受傷)
案例警示二
(▲“老頭樂”夜間行駛時視野受限、視線不強,右轉時與行人發生碰撞,致使行人受傷)
案例警示三
(▲“老頭樂”隨意變道導致碰撞后,乘車人直接被甩出車外)
“老頭樂”為什么會如此危險?
又存在哪些安全隱患呢?
“老頭樂”存在的安全隱患
01 部分設計不合理
有些“老頭樂”車身往往設計得很窄,底盤輕、性能差,且重心也較高,在行駛中很容易發飄、傾斜。車身內部也沒有安全帶、安全氣囊等相關安全配置,駕駛員又普遍年紀偏高,遇到緊急情況時無法及時作出判斷,行駛安全難以保障。
02 駕駛人安全意識薄弱
“老頭樂”的駕駛人以老年人居多,大多沒有取得駕駛證,交通安全意識差,經常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亂停亂放、違規載客,擾亂正常交通秩序,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03發生事故追責難
因“老年樂”生產制造門檻低,技術標準要求遠低于國家標準,不能依法登記注冊上牌照,不能上道路行駛,也無法購買交強險及其他機動車商業保險,安全更無保障!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追責和賠償的難度都很高。
橫州警方
對于這類所謂不用上牌、不用駕照、
不用買保險、非法非標的“老年代步車”
不購買、不駕駛、不改裝、不乘坐
作為子女
更不要把“老年代步車”
當作禮物送給老人
始終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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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來源:進賢公安
審核:林其材
責編:劉汝寧 編輯:陳傳楷 校對:宋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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