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八真
來源 / 節點財經
兩日之內,資產超3萬億的浙商銀行(601916.SH,2016.HK)管理層發生了重大變化。
7月9日,浙商銀行發布公告稱,陳海強已獲核準正式出任該行行長。
緊接著的7月10日,浙商銀行再行披露,宣布董事長陸建強到齡辭任。
作為全國十二家股份行之一,浙商銀行的一舉一動備受市場關注,也關系其能否行穩致遠。
一、迎來新行長,揮別董事長
隨著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下發的一紙任職資格批復,50歲的陳海強終于完成了身份轉換,成為行業里又一位“70后”行長。
之前4月2日,時任浙商銀行執行董事、副行長陳海強獲提名為任該行行長兼黨委副書記,4月10日獲聘為行長。
在等待三個月后,陳海強于近日正式履職。此舉意味著,在行長一職空缺近8個月后,浙商銀行官宣行長補位。
公開資料顯示,陳海強1974年出生,是浙商銀行內部培養的干將。
2015年,陳海強加入浙商銀行,從寧波分行行長做起,憑借著出色的能力和不懈的努力,逐步升任杭州分行行長、總行首席風險官等職,2020年7月獲準出任副行長。
目前,浙商銀行實行“一整三副”的常規配置,由景峰、駱峰、林靜然三人組成副行長團隊,與行長陳海強分工協作,且這幾位均為70后,體現出該行領導班子年輕化趨勢。
而在迎來新行長的同時,浙商銀行也揮別了董事長陸建強。
浙商銀行透露,陸建強因到齡辭去董事長、執行董事、董事會戰略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H股授權代表職務,其原定任期到期日為2027年8月8日。
圖源:浙商銀行公告
也就是說,陸建強的實際離任日期比原定任期到期日提前了2年多。
就外界關心的問題,浙商銀行表示,陸建強的辭任不會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最低人數,不會影響董事會正常運作。
據《節點財經》了解,陸建強在掌舵浙商銀行三年半的時間里,提出“善本金融”理念,并舉旗落實。
“金融是一個放大器,如果服務不良主體,就放大了社會危害。”在他看來,要把“善”的基因嵌入金融服務的場景中,構建以客戶為中心的“抑惡揚善”評價體系,營造“金融向善”與“客戶崇善”同向同行的發展氛圍。
此外,陸建強還抽空寫了一本書——《善本金融:中國特色金融的新范式》,深度思考了金融機構的定位和價值重塑,強調金融的功能性第一性,不能只考慮盈利,還要被社會需要,用金融工具推動社會向善。
二、高管生態持續震蕩
浙商銀行每次領導班子變化,都會被市場拿著“放大鏡”審視,這源于該行近些年持續震蕩的高管生態。
據《節點財經》梳理,近七年,浙商銀行每年都有高管落馬。
2019年7月,浙商銀行上海分行原行長顧清良被留置,同年11月被逮捕,2020 年9月因受賄罪一審獲刑 14 年,并處罰金250萬元。
2020年,浙商銀行資本市場部副總經理鄒建旭因嚴重違法違紀被查,其曾任浙商銀行深圳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21年9月,浙商銀行原副行長張長弓被帶走調查,2024 年10月底移送司法機關,涉嫌受賄約3 億元、挪用公款超6億元。
2022年1月,執掌浙商銀行近八年的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沈仁康突然辭職,2023 年2月被浙江省紀委監委審查調查。經查,其存在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等多項指控,涉案金額達數億元。
2023年4月,浙商銀行原副行長、董事會秘書劉龍辭職,2024 年末被曝失聯,據稱與沈仁康案有關聯。
進入2024年,此類事件仍然高發。去年8月,浙商銀行時任行長張榮森突然辭職,據財新報道,張榮森及一些重要分行干部被帶走,具體緣由尚未明確。
圖源:浙商銀行公告
2025 年 4 月 29 日,浙商銀行公告稱,外部監事高強因個人原因無法履職。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證實,其已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層出不窮的金融腐敗事件,把浙商銀行的深層病灶一次次“剖面成像”:制衡機制失靈,內控體系形同虛設,審慎合規意識淡漠,圈子文化滋生畸形權力……照出了該行在“規模競賽”年代留下的制度欠債,并嚴重損傷其聲譽。
三、穿越了風雨?
在前任落馬的陰影中,陸建強一上任,便不得不承受輿情的考驗。
今年4月3日,在2024年業績發布會上,陸建強總結了帶隊浙商銀行三年來的感受。他坦言,來浙商銀行是“下雨天”干活,三年里穿越風雨。
反饋到資產質量,2022年末—2024年末,浙商銀行的不良貸款余額分別為223.53億元、245.96億元、254.94億元,不良貸款率分別為1.47%、1.44%、1.38%,撥備覆蓋率分別為182.19%、182.6%、178.67%。
拉長視線,浙商銀行的不良貸款率連續四年下降,資產質量逐年改善。2025年一季度,該項指標繼續保持1.38%,較上年同期減少0.06個百分點。
不過,對比同屬城商行賽道,同為浙江省區域行的兩位“老鄉”,浙商銀行無論是不良貸款率,還是撥備覆蓋率,均存在可觀的差距。
截至2024年末,寧波銀行、杭州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分別為0.76%、0.76%,撥備覆蓋率分別為389.25%、541.45%。
值得一提的是,自2025年開年,浙商銀行已經多次挨罰。
4月末,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違反賬戶管理規定以及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等,浙商銀行常州分行被處以罰款56.5萬元。
4月初,浙商銀行杭州分行領一張70萬元的罰單,涉及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中簽訂空白合同,向保證人隱瞞實際貸款金額;員工與客戶發生非正常資金往來。
時任浙商銀行杭州富陽支行客戶經理陳高平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兩年,時任浙商銀行杭州未來科技城支行客戶經理柴明明被警告。
讓業界震驚的千萬級罰單,同樣出自浙商銀行。1月27日,因小微企業劃型不準確、信貸業務不規范經營、資產池業務未納入統一授信管理等,浙商銀行上海分行被罰1680萬元。
據不完全統計,2025年至今,浙商銀行及其下屬分行已累計收到 9張監管罰單(不包括個人處罰),累計罰金約 2160萬元,遠超2024年全年(21張罰單,合計約1364萬元)。
在2024年的業績發布會上,談及浙商銀行高管頻繁涉案被查的現象,陸建強亦不諱言,稱“穿越了風雨,懂得了正和嚴的重要性”。
在《節點財經》看來,浙商銀行或許真的“懂得了正和嚴的重要性”,但“穿越了風雨”尚停留在一般疑問句。
*題圖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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