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有媒體曝出,廣州一女子僅因拖欠了8天房子的租金,自己的內衣內褲及病例等私密物品就被男房東打包扔在門口。
就在大家剛準備“討伐”“黑心房東”時,事情突然發生了反轉。
究竟是什么原因讓網友一邊倒的支持“黑心房東”呢?
該事件主人公陳虹(化名),是個年僅 23 歲的年輕姑娘,今年 2 月,她在廣州天河珠江新城的一個小區租下了一套房子。
這個地段繁華,交通便利,配套設施也十分完善,當然,房租也不便宜,每月高達 6800 元。
陳虹和廣州某住房服務有限公司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合同,押二付一,一下子就拿出了兩萬七千多塊錢,合同白紙黑字寫得清楚,每月 23 號之前,她得按時把房租打給房東。
到了 6 月 23 號,又到了交房租的日子,可陳虹急需用錢,實在拿不出這 6800 元的房租。
無奈之下,她只好硬著頭皮跟房東梁先生商量,能不能寬限 15 天,先用那 13600 元的押金抵上這半個月的房租,要是實在不行,轉租出去也行,這樣多少能減少點損失。
可房東梁先生并沒有同意陳虹的提議,他表示,要是想寬限 15 天,就得先交這 15 天的房租。
要是選擇轉租,不僅得再交一個月的房租,還得支付轉租費和中介費,雙方沒能就這一條件談攏,局面一下子就僵住了。
于是,從 6 月 24 號開始,梁先生就開啟了催租模式,天天催促陳虹交房租,可陳虹這邊,確實是有心無力,始終沒能拿出錢來。
6 月 30 號晚上,梁先生失去了耐心,直接放話給陳虹,如果再不交房租,就要把她的東西清理出去,7 月 1 號下午,梁先生見陳虹還是沒有動靜,便按照之前說的,發微信通知她:
你已經拖延租金 7 天了,按照合同約定,我要收回房屋,解除合同,沒收押金,并且清理你的個人物品。你自己上門來拿走,要是有物品丟失,自行承擔責任,請知悉。
而此時的陳虹,正在廣西桂林工作,根本沒辦法立刻趕回廣州處理這件事,可沒等陳虹做出回應,梁先生就帶著另一個男性,直接闖進了陳虹租住的房子。
他們在屋里翻箱倒柜,把陳虹的行李一股腦打包成了好幾袋,甚至還把其中一袋扔在了出租屋門外。
等陳虹知道這件事的時候,一切都已經發生了,她最生氣的,不是行李被打包,而是自己的隱私被嚴重侵犯。那些內衣、內褲等貼身私人物品,被兩個陌生男人隨意翻動打包,這讓她感覺 “生理不適”。
更過分的是,行李中還有她的病歷單,上面詳細記錄著她的身體狀況,這些隱私信息就這么被暴露在了別人面前。
7 月 6 號,陳虹心急火燎地趕回廣州,看到自己的行李被胡亂塞在幾個袋子里,亂得不成樣子。
她趕緊報了警,粗略檢查了一下部分物品,可因為東西太亂,根本沒法全面核對是否有物品遺失。
陳虹滿心委屈和憤怒,她覺得,自己交的 13600 元押金,足夠支付這幾天的房租了,房東完全沒必要用這么粗暴的方式來處理問題。
她下定決心,一定要起訴房東,不僅要要回押金,還要讓房東為侵犯她隱私的行為承擔責任。
面對陳虹的指責,房東梁先生卻覺得自己十分冤枉,在他看來,陳虹從 6 月 23 號開始就沒再交房租,他已經三番五次地催促。
要么讓陳虹趕緊把房租補上,要么就搬走,可陳虹卻既不掏錢,也不挪窩,在這種情況下,他按照合同辦事,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梁先生強調,合同里明明白白地寫著,中途退租的話,押金 13600 元不予退還,而且,他早就跟陳虹說過,只要交 15 天的房租,就能寬限 15 天,可陳虹就是不愿意接受這個方案。
至于打包陳虹內衣內褲這件事,梁先生覺得陳虹拖欠他房租半個多月,給他造成了不小的損失,他沒找陳虹賠償就已經很不錯了,陳虹居然還有臉來投訴他。
梁先生還解釋說,7 月 1 號那天,他和另一個人也是在多次跟陳虹溝通無果后,才無奈上門把她的行李打包的。
一邊是陳虹覺得自己的隱私被侵犯,權益受到了極大的損害,堅決要起訴房東討回公道,另一邊是梁先生認為自己是按照合同辦事,租客違約在先,他有權采取措施。
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矛盾已經到了難以調和的地步。
但是事件發酵后,有網友深扒了陳虹的社交賬號,發現了一些讓人瞠目結舌的內容。
在她拖欠房租的那幾天,也就是 6 月底到 7 月初這段時間,她并沒有表現出經濟拮據的樣子。
有網友曬出截圖,稱陳虹在 6 月 28 號還在社交平臺發了自己在某高檔酒店度假的照片,而那家酒店的房間一晚就要 3000 多塊錢。
這一發現讓不少網友炸開了鍋,“欠著房東 6800 塊的房租不交,卻有錢住 3000 一晚的酒店,這操作也太迷了吧?”
隨著這些細節的曝光,網上的輿論開始出現明顯的反轉,之前還有不少人同情陳虹被侵犯隱私,但現在更多的人開始指責她的行為。
自己做錯事在先,還有臉起訴房東,一邊欠著房租,一邊高消費,這人品也太差了。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就算陳虹有高消費行為,房東擅自處理她的私人物品也是不對的,不能因為陳虹的過錯就忽視房東行為的不當之處。
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些新扒出的細節,確實讓原本一邊倒的輿論開始變得復雜起來。
現如今,雙方的糾紛已經不僅僅是簡單的房租問題,接下來無論是私下和解還是法庭對峙,這些新細節都可能會成為影響結果的關鍵因素。
那么,如果你是法官,在了解了這些情況后,又會如何看待這件事呢?
信息來源:女租客本人抖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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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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