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午,湖南長沙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事件。4家媒體記者在針對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電纜質量是否達標進行采訪時,遭到該公司負責人謝某陪的強行拉扯推搡,采訪設備被搶奪打砸,一名記者輕微受傷。
此次事件的起因是消費者陳先生的投訴。陳先生經營一家農家樂,為增添燈光效果,購買了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生產的電纜。然而,電工在安裝時發現這批線纜過細,可能存在安全隱患。陳先生擔心后續游客游玩時出現起火等意外狀況,便要求該公司將兩個規格的電纜直接寄往陜西協成測試技術有限公司檢測。檢測報告顯示,該公司的線纜不合格。面對陳先生的質問,公司卻不承認線纜有質量問題。陳先生進一步索要企業生產標準后發現,比對企業標準,檢測結果依舊不合格。
接到陳先生報料后,15日上午,包括小王(化姓)在內的4家報社、電視臺媒體記者前往該公司采訪。起初,謝某陪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產品合格,若有問題可走法律程序。但當記者提及檢測報告時,他立刻表現出不悅并離開。在記者繼續對陳先生進行采訪時,謝某陪突然折返,不允許拍攝,堅稱公司產品沒有問題,隨后情緒激動,暴力行為就此開始。他將一名記者手持的麥克風拍到地上,致使麥克風和夾在上面的錄音筆損壞,又搶過另一名記者的攝像機砸在地上,攝像機瞬間四分五裂。看到小王用手機拍攝,他還企圖搶奪手機,在搶奪一名男記者手機未遂的過程中,造成該記者眼鏡被打飛、衣物被扯壞、臉頰被劃傷、牙齦受傷。
15日下午,親歷此事的記者小王告訴新黃河記者,她難以理解謝某陪的暴力行為。“很多被投訴方在面對媒體采訪時,可能會感到不適,會有發脾氣的情況,這些我們都能理解,也不會和他們起沖突,但這種除了發脾氣,直接上來動手砸東西,確實有點……” 記者們在事件發生后立即報警,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含浦派出民警迅速趕到現場。考慮到傷勢輕微,男記者并未提出驗傷,目前同行記者仍在派出所處理此事。
15日下午,新黃河記者聯系到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謝某陪,謝某陪稱網絡傳播信息不實,隨后掛斷電話。而該公司回應砸記者攝像機的原因是要求記者刪除拍攝畫面,記者不刪除,認為記者侵犯了他們的隱私、肖像權和商業秘密 。
此事件引發廣泛關注,中國記協也發文表態,強調采訪是記者的權利,正當輿論監督受法律保護。在15日晚,新黃河記者從相關人士處獲悉,當地公安機關已將此案列為刑事案件,目前正在初查中。
對于這起事件,社會各界紛紛表示關注和譴責。有法律專家指出,謝某陪的行為可能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若毀壞的設備價值較高,還可能觸犯刑法中的故意毀壞財物罪。企業在面對產品質量質疑和媒體采訪時,應通過合法合理的途徑解決問題,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抗拒監督。此次事件不僅關乎記者的采訪權益,也反映出企業對待輿論監督應持有的正確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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