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民倪先生網購一雙178元的白鞋,因質量問題退貨時,商家拒收并堅稱收到的是“黑色舊鞋”。為自證清白,倪先生調取驛站監控證實寄出的是一雙白鞋,而商家提供的開箱視頻卻顯示包裹內鞋款截然不同。此前,因為退貨運費問題,倪先生與店鋪產生糾紛,他還給店鋪打了差評。記者對這場離奇的“掉包羅生門”進行了采訪……
網購退貨因運費和商家發生糾紛
倪先生家住金普新區灣里街道,是一位經常通過網絡平臺購物的消費者。6月25日,他在淘寶一家店鋪花費178元為女友購買了一雙松糕厚底小白鞋。
幾天后,鞋子到貨。倪先生拆開包裹檢查時發現鞋子存在明顯瑕疵,“一只鞋底有較大的砂眼,另外一只鞋底有小砂眼。”他立即聯系商家要求退貨,但雙方因退貨運費問題產生糾紛。
“商品有8元運費險,但鞋子超重了,需要額外補1.5元運費。”倪先生表示,由于商家不愿承擔額外運費,他給店鋪打了差評,這引發了商家的不滿。記者注意到,該店鋪位于沈陽市沈河區南塔街道。
小白鞋成“舊黑鞋”商家拒收退貨
隨后,倪先生向淘寶客服投訴此事,平臺最終補足了1.5元運費差價。倪先生按流程將鞋子退回商家,并在淘寶上完成了退款流程,由平臺先行墊付了退款。然而,6月29日下午3點32分,退貨包裹被商家拒收并退回。
商家聲稱收到的并非原商品,并提供了一段開箱視頻作為證據。視頻顯示包裹內是一雙黑色、款式不同的舊鞋,與倪先生退回的白色新鞋明顯不符。“這雙黑色鞋子底部有明顯磨損痕跡,顯然是已經穿過的舊鞋。”倪先生對此感到十分困惑。
監控顯示消費者確實郵了一雙白鞋
為自證清白,倪先生立即前往發貨的菜鳥驛站調取監控錄像。監控清晰顯示:倪先生辦理退貨時曾開盒檢查,里面確實是一雙白色鞋子;此后直至打包完成,鞋子始終處于監控范圍內未離開。
面對這起離奇的“掉包”事件,倪先生不清楚具體原因。目前,商家已將所謂“掉包”的黑色舊鞋退回至倪先生發貨的菜鳥驛站。經與驛站工作人員共同開箱確認,包裹內確實是一雙黑色舊鞋。該包裹目前仍存放在驛站。
雖然倪先生已成功拿回退款,并將應退商品寄出,但這一事件讓他感到十分困擾。“商家肯定會向平臺反映這個情況,我擔心平臺會誤以為我故意退回舊鞋或未按約定退貨。”倪先生表示,盡管平臺尚未聯系他,但他希望能盡快查明真相,還自己一個清白,同時避免被平臺列入“黑名單”的風險。
7月14日,記者多次撥打店鋪的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記者又發送采訪短信,但一直沒有得到回應。
商家拒收退貨需承擔嚴格舉證責任
就此事,記者采訪了遼寧宏展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劉萬昕,他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若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消費者有權在收到商品后7日內無理由退貨,且運費應由商家承擔。在本案中,倪先生收到的鞋子存在“鞋底砂眼”的明顯瑕疵,完全符合法定退貨條件。然而,商家最初拒絕承擔退貨超重的1.5元運費,這一行為已經涉嫌違反法律規定。盡管淘寶平臺后續補足了運費差價,但商家的態度反映出對消費者權益的漠視。
劉萬昕律師指出,商家若主張消費者“掉包”,需提供完整證據鏈:包括開箱視頻清晰展示包裹密封狀態、快遞單號一致性,并排除物流環節干擾。然而,倪先生提供的菜鳥驛站監控顯示,他在退貨時寄出的確實是原商品,且包裹在物流收件前未被調換。相比之下,商家的證據較為單薄,僅提供了一段開箱視頻,無法證明包裹在運輸過程中未被動手腳。“消費者已初步完成舉證,商家若無法補充物流環節證據,其拒收理由缺乏法律依據。”
網購糾紛消費者應提高證據意識
劉萬昕律師提醒,如果商家虛構“掉包”事實干擾消費者評價,可能違反《電子商務法》第85條,平臺有權處罰;若借此拒不退款,還可能構成《民法典》中的不當得利,甚至涉嫌詐騙。消費者可要求賠償,并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為避免類似糾紛,劉萬昕律師建議消費者退貨時注意以下幾點:
全程錄像:從檢查商品到封裝寄出,保留完整視頻證據;
選擇可靠物流:要求快遞員當面驗視并出具收件證明;
及時維權:若遇商家無理拒收,可向平臺或12315投訴,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劉萬昕律師強調,在網購糾紛中,證據是關鍵,消費者應提高取證意識,而商家也需依法履行責任,避免因舉證不足承擔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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