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活著,他已經死了;有的人死了,他仍活在人民心中。
前者說的就是前河北省省委書記程維高,以及他的兒子。
程維高受我黨培養多年,從一座拖拉機工廠開始干起,一路高升。
他一方面享受著加官進爵帶給自己的無限榮耀,一方面又利用手中的權力,為兒子換取了大量的財富。
人民的利益根本不在其考慮范圍之內,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
可直到東窗事發后,他仍舊不思悔改,利用事先準備好的逃生通道,幫助兒子程慕陽成功逃向香港,同時帶走的還有數十億國家資產。
如此人物本該受到法律制裁,卻不想二十二年間,其始終逍遙法外,甚至還搖身變成了一位事業有成的外國富商,儼然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樣。
這樣的人是否會逃過法律的制裁?我國何時能將此人抓捕歸案?
出逃
據說程慕陽在聽到父親被抓的消息時,并沒有慌慌張張,而是迅速理清了頭緒。
身為一個經營多年的貪腐家族,他們早就做好了隨時出逃的準備。
其明白狡兔有三窟的道理,因此,第一時間逃向香港,并打算以此為中轉站離開中國。
《人民的名義》里,趙瑞龍也曾使用過這種手段。
一旦國內出現狀況,他們就會利用假身份離開,到香港暫時躲避一陣,待局勢明朗以后再作出具體的安排。
與趙瑞龍不同的是,程慕陽提前就做好了轉移資金的準備,并安排心腹隨時做好準備。
趙瑞龍因為國內資產尚未完全轉移,加上漢東故意放出的煙霧彈,致使其作出了錯誤的判斷。
程慕陽人到香港后,資金隨之到香港,有海外銀行提前儲蓄的存款,有隨身攜帶的大量現金和金條,還有國內隨機轉出的銀行卡余額。
有錢能使鬼推磨,只要他有足夠的錢,愿意花錢,逃離香港根本不是問題。
經過一段時間的準備,一家名為慕陽國際的公司在加拿大的溫哥華成立,其本人也于2002年正式抵達加拿大,擔任這家公司的總裁。
國內的法律之刃無法伸向國外,程慕陽搖身一變,從貪官之子變成了國家企業的總裁。
商業都是以逐利為目的,只要與此人合作能帶來利益,大家不會在乎他曾經做過什么。
加拿大從此便多了一個名為“邁克爾·程”的商人,為了換取良好的名聲,他經常出入于各種慈善晚會,往往大手一揮,就會捐出數十萬美元。
就是因為這份慷慨解囊,他在當地華人圈非常具有知名度。
甚至英國女王還授予他一枚鉆禧勛章,以表彰他在慈善方面所作出的貢獻。
程慕陽不是那種沒有能力的犯罪分子,他深知商人無論何時都不能離開政界的支持,政界隨便拋出一塊肥肉,足夠其吃幾十年。
當年正是因為父親的支持,自己才能幾年之間將一個小公司,做成一個產值上億的企業。
此時,在異國他鄉,要想重回當年的輝煌,必須在政界找到一位盟友。
西方的選舉體制與我國不同,每一個競選人背后都有財閥的支持,也正是因為機制,程慕陽搭上了加拿大總理特魯多這條線。
國內與國外不同,身在國內,即使沒有父親程維高這條線,因為血統關系,他也能找到維權的通道,從而通過法律手段要回屬于個人的權益。
身在國外,人家首先考慮的是你是否具備經濟實力?其次,還要考慮是否和你站到同一陣線?
人家可以將之視作棋子而隨隨便便丟棄,自己卻連反擊的機會都沒有。
理由很簡單,因為他沒有加拿大的國籍,也不屬于本國的居民,因此,不得與本國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因此,他必須打入其內部,方能獲得真正的支持。
誰最可信?當然是家人。于是,他將所有的希望寄托到女兒程頌蓮身上,希望其能通過努力在此處打出一片天地。
他是否能夠重現當年在國內的輝煌,將生意做得更加風生水起呢?
謀劃
女兒程頌蓮出生于香港,四歲時隨其父移民到加拿大,與母親先后入了加拿大國籍。
程慕陽之所以能在加拿大進軍房地產生意,主要憑借的就是妻子的身份。
女兒沒有參與過他早年的犯罪生涯,只覺得父親能單槍匹馬,在異國打拼出這樣一番成就,實在令人欽佩。
她聽從了父親的安排,報考了卑詩大學政治學專業,計劃將來進軍政壇。
由于父親的幫助,十六歲時她便初露頭角,參與到自由黨高層會議當中。
在總理特魯多的幫助下,她又先后擔任了卑詩省幾個青年組織的領袖人物,假以時日,必定能順利進入卑詩省的高層。
程慕陽在一心謀劃未來時,卻忘記了另外一件事。
即一個曾在自己的母國犯下滔天罪惡的人,一個曾將祖國的人民視作玩偶的人,果真能換一個地方重啟人生嗎?
這樣的人對待母國尚且如此,能換取他國的信任嗎?
我國的法律不會允許這樣一個人繼續逍遙法外,我們必然會有所動作。
2014年年底,我國向全世界發布了紅色通緝令,程慕陽三個字赫然躺在其中。
聽到這個消息后,他慌了,急忙向加拿大申請難民資格,甚至還專門讓其律師對外宣稱程慕陽與邁克爾·程不是同一個人。
可是看著兩人雖然年齡不同,但同樣長在右眉下方的黑痣,很難不令人懷疑。
同時,一些細心的網友發現,邁克爾·程在加拿大申請難民身份時所使用的出生年月日,與程慕陽一模一樣,皆為1969年11月14日。
這世界上難道有這么巧合的事情嗎?面對網友的質問,這位律師選擇了沉默。
我們暫且按照這位邁克爾·程的說法,其與程慕陽并非同一個人,可他為什么又急著申請難民資格呢?
還有,這位替其發聲的律師當年曾替賴昌星辯護過,為什么他們要找尋同一個律師?
只能說明一個問題,他們急迫渴望受到加拿大官方的庇佑。
加拿大是否知道其身份不是我們當前要討論的問題,我們看到的結果,是其官方的諸多高層紛紛退回了邁克爾·程的捐款,對外宣稱與之劃清界線。
畢竟,至今加拿大方面都無法解釋其巨額財富的來源,他之前到底從事什么生意?竟然有能力買下一座面積廣達65公頃的島嶼。
單純地靠在中國國內做生意?恐怕還不具備這個能力。
隨著中加交流的日益緊密,雙方必然會在多個方面簽訂合約,以加深雙方的合作。
到底是包庇這些罪犯的受益大?還是與中國官方合作的受益大?相信加方一定會作出最正確的選擇。
2011年賴昌星被遣返回國,不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嗎?
境外絕對不是法外之地,一個損害本國利益的人早晚要接受人民的制裁。
壞消息很快就傳到了這些人的耳朵,2016年9月23日,中加就簽署的《打擊犯罪的合作諒解備忘錄》聯合發布聲明。
這份聲明,必然會讓那些躲藏在加拿大的不法分子渾身顫抖。
他們是中國人,卻不敢回到自己的祖國,只能蜷縮在異國他鄉。
是,他們有此生花不完的錢,但因為這些錢,他失去了什么,只有當事人能夠深切地體會到。
曹雪芹早在清朝時就提過這些人:身后有余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
晚了,一切都晚,因為程慕陽事跡的進一步曝光,他女兒的前途也受到了影響。
而他本人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也會和賴昌星一樣,被遣返回祖國。
那些累累罪行不能就此擱置,法律必然會給出一個公正的判決。
而那個時候不知道他是否會后悔曾經的舉動?
參考資料:
1、中新網 《中國曝22名外逃人員線索 含河北原書記之子程慕陽》
2、北青政知新媒體 《通緝令發出之后,程慕陽躲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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