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 , 桂林市恭城瑤族自治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民警 在蝦里洞路執勤時,發現一輛小客車駕駛人鐘某面容稚嫩、神情慌亂,遂要求其下車核查。經確認, 駕駛人鐘某系未滿十八周歲, 未達法定申領駕照年齡,屬于無證駕駛。
據鐘某交代,當晚她與朋友駱某在西嶺鎮玩耍后返程,途中駱某表示有點疲憊,鐘某出于好奇提出代為駕駛,駱某表示同意,兩人隨即交換位置,由鐘某駕車駛往縣城,不料剛進入縣城路段即被交警查獲。
7月10日,鐘某在其親屬 陪同下與 駱某 來到恭城交警大隊接受處理。民警向二人及其監護人明確指出該行為的違法性質及其對社會、家庭的潛在危害,同時責令監護人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嚴防類似危險行為再次發生。
最終,民警依法對鐘某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處以1500元罰款;對駱某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證人員駕駛的違法行為,依法處以200元罰款。
暑期交通安全提示
暑期是青少年出行高峰期,也是交通事故易發時段。為保障學生安全,請家長和孩子們牢記以下要點:
1、嚴禁無證駕駛。未滿18周歲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未經過專業培訓駕駛機動車極易引發事故,家長需加強監管,切勿縱容孩子冒險嘗試。
2、拒絕違規駕乘。不將機動車交由無證人員駕駛,不乘坐超員、超速或無牌無證車輛。朋友間更需互相提醒,切勿因“講義氣”忽視安全。
3、規范騎行行為。騎自行車或電動車時,需佩戴安全頭盔,不逆行、不闖紅燈、不載人,夜間騎行建議穿反光衣物。
4、提高安全意識。走路時集中注意力,不玩手機、不追逐打鬧;過馬路走斑馬線,觀察路況后再通行。
注:以上海報由AI生成。
交警提示
根據法律規定
未滿18周歲不得考取駕照
未成年人缺乏駕駛技能與應急能力
極易引發事故
危及自身與他人安全
請家長加強監管
青少年自覺遵守交規
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麻新宇
內容來源:桂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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