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李莎莎
近日,咸寧市通山縣人民法院九宮山人民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因未成年人無證駕駛機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原、被告達成調解協議并當場履行,在維護受害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敲響了警鐘。
16周歲的魯某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其母親名下的小型轎車,搭載15歲的涂某從通山縣城往九宮山鎮方向行駛。駕駛過程中,由于其違規跨越道路中心黃線,失控撞向路邊房屋。事故造成車內乘坐人涂某受傷、車輛嚴重損毀、房屋受損。
經通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魯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后,涂某因左股骨中段錯位性骨折在通山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21天,支付醫療費1萬余元。后經司法鑒定,其傷情還需休息210天,并需進行二次手術,預估費用15000元。
因雙方多次協商賠償未果,涂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將駕駛人魯某及其監護人訴至通山縣人民法院,請求賠償醫療費、二次手術費、鑒定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等各項損失。
考慮到該案涉及未成年人且事實較為清楚,承辦法官決定通過先行調解方式化解糾紛。
調解初期,原被告雙方對賠償金額爭議較大,承辦法官一方面向被告方釋明法律規定,明確指出未成年人魯某及其監護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另一方面,向原告方詳細解釋各項賠償項目的法律依據和計算標準,引導理性主張權益。
經過承辦法官多次耐心溝通協調,雙方最終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一致調解意見:由被告魯某及其父親一次性賠償原告涂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4萬余元,除去前期已墊付部分,還需支付2萬余元,原告涂某自愿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調解成功當日,魯某父親通過微信向原告全額付清賠償款,雙方握手言和,糾紛得以實質性化解。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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