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浪》獲悉,廣州市婷采化妝品有限公司因在備案注銷后仍生產銷售“潤初妍藍肽調膚修護潔面乳”,于近日被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以罰沒合計1.6萬元的行政處罰。
監管部門指出,婷采違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關于“未備案不得上市”的規定,同時未建立產品留樣及留樣記錄制度,構成多項違法。
經查,該產品原備案號為粵G妝網備字2021583650,已于2023年5月17日注銷。但婷采化妝品仍于2024年12月受廣州昕潤生物委托生產511盒潔面乳,并于2025年初完成銷售,庫存產品未按規定留樣,亦無留樣記錄。
根據有關單據核算,該款產品包材單價合計2.43元,加工費用2元/盒,該產品綜合成本價為4.43元/盒。
潤初妍天貓旗艦店顯示,目前該款潔面乳產品新版的代工廠仍然為廣州婷采,產品對應零售價為158元/120g,售價是出廠成本的35倍。
《美浪》注意到,在新版的“潤初妍藍肽清透保濕潔面乳”產品對應的銷售頁面可見“28天見證奇肌、清潔、保濕、修復:DAY1 深層清潔,DAY7 煥潤保濕,DAY14 修護屏障,DAY28 彈嫩鮮活”“收縮毛孔、抑制油脂”等宣傳內容。
備案功效僅為清潔、保濕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潤初妍品牌方以上宣傳行為已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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