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會的晴空下,總有一些陰霾讓人痛心疾首。孫小果,這個曾在云南昆明掀起驚濤駭浪的名字,他的所作所為,猶如一道深深的傷疤,刻在人們的記憶中。今天,讓我們深入探尋這個罪大惡極之人,尤其是他生命最后 1 小時的真實模樣。
2020 年 2 月 20 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內氣氛凝重得讓人窒息。一個身材矮胖的中年男子,被兩名警察緊緊地控制著,緩緩走向一個封閉的小房間。此人正是孫小果,此刻他的雙手被手銬束縛,眼神中滿是呆滯與驚恐,仿佛一只陷入絕境的困獸。
一路上,警察時刻警惕地注視著他的一舉一動,畢竟這個男人曾犯下令人發指的罪行,誰也不敢掉以輕心。
當孫小果被帶到一份文件前,要求他簽名時,他的情緒終于崩潰了。眼中的驚恐瞬間化作淚水,大顆大顆地滾落,滴落在冰冷的手銬上,發出微弱的聲響。他抬起頭,留戀地環顧著周圍的一切,似乎想要將這一刻深深地印在腦海中,然而一切都為時已晚。
隨后,他被警察強制帶離了這個決定他命運的小房間。這是央視披露的孫小果被執行死刑前的最后畫面,那份他簽署的文件,正是結束他罪惡一生的死刑執行令。在生命的最后時刻,孫小果流下了眼淚,可這淚水,在他累累的罪行面前,顯得如此蒼白無力,無法喚起人們絲毫的同情。
時間回溯到 1994 年,那時的孫小果還未成年,卻已踏上了違法犯罪的不歸路。10 月 16 日,昆明市環城南路,這個平日里熱鬧非凡的地方,卻上演了一幕人間慘劇。孫小果與另外四個男人,如同惡狼一般,盯上了結伴而行的兩名年輕姑娘。
他們帶著淫蕩的笑容,毫不顧忌地靠近,強行將姑娘拖上了車,朝著郊區偏僻的地方疾馳而去。在那片黑暗的角落,兩名無辜的姑娘遭遇了噩夢般的輪奸。身心遭受了極大的摧殘,這成為了她們一生都無法抹去的傷痛。
事后,勇敢的受害者選擇了報警,期望法律能夠嚴懲這些惡魔。然而,她們萬萬沒有想到,孫小果的 “神通廣大” 超出了想象。盡管孫小果并非主犯,且未滿 18 歲,但依照法律也應承擔三年有期徒刑。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竟然一天牢都沒有坐過。
原來,他的母親孫鶴予和繼父李橋忠四處運作,通過偽造病歷等手段,為孫小果辦理了取保候審和保外就醫,讓他逍遙法外。
僅僅時隔三年,1997 年,惡魔再次露出了猙獰的獠牙。在一家娛樂城,孫小果將兩個姑娘非法拘禁起來,對她們實施了慘無人道的性虐待和暴力傷害。其中一名受害者在回憶這段經歷時,即使事過境遷,身體依然止不住地顫抖。
孫小果讓她用牙齒咬住石制茶幾的面板,將上下嘴唇暴露在外,女孩因恐懼而拒絕,孫小果便狠狠地一巴掌將她打倒在地。無奈之下,女孩只能照做,可剛一咬住,孫小果就一腳踢過去,堅硬的面板幾乎將她的牙齒全部震掉。女孩痛苦不堪,嘴巴鮮血直流,地面也被鮮血染紅。
但這還不夠,孫小果又指使手下將女孩帶到樓下,惡狠狠地吩咐:“給我狠狠地打,打到我認不出來為止。” 后續的情況更加血腥殘忍,女孩身上留下了無數永遠無法消失的疤痕。
除此之外,在這一年,孫小果的罪行可謂罄竹難書。他在一周之內,接連強奸了 4 名未成年少女,其中一人還是不滿 14 周歲的幼女,情節極其嚴重。這些惡行影響極其惡劣,再加上孫小果此時已經成年,無法像之前那樣輕易鉆法律的空子。
1998 年 2 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孫小果進行審判,他因犯下強奸罪、強制侮辱婦女罪、故意傷害罪等,被判處死刑,且立即執行。這一判決結果讓關注此事的民眾深感欣慰,大家都以為這顆危害社會的毒瘤終于要被徹底鏟除。
然而,誰都沒有料到,命運似乎跟人們開了一個殘酷的玩笑。2019 年 3 月,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在處理一起故意傷害案件時,竟然發現早已被判處死刑的孫小果 “死而復生”,再次犯下大罪。
原來,2018 年在云南昆明的一家 KTV 里,發生了一起惡劣的斗毆事件。航空公司的機組人員結束工作后在此唱歌放松,幾杯酒下肚,情緒變得激動起來。空姐李某與男同事王某發生爭執,從言語沖突逐漸升級到要動手的地步。李某自覺打不過王某,便打電話搬救兵,她堅信自己叫來的人王某絕對惹不起。
不一會兒,包廂門被粗暴地撞開,一群身材魁梧、帶著紋身的男人闖了進來,為首的正是孫小果。孫小果毫不掩飾自己的身份,十分囂張地對王某大打出手。可憐的王某在眾人的圍攻下毫無還手之力,孫小果更是一腳踢向王某的肚子,這一腳力量極大,直接導致王某膀胱破裂,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
重傷他人,對于孫小果來說似乎已經是家常便飯,他對王某痛苦的樣子無動于衷,若無其事地離開了現場。他的這種有恃無恐,讓周圍的人都感到震驚,大家紛紛猜測他到底有著怎樣雄厚的背景,才能如此肆意妄為。
孫小果的再度出現,引起了中央專項督導組的高度重視。2019 年 4 月,中央掃黑除惡第 20 督導組奔赴昆明,將孫小果案列為重點督辦案件。在國家強大的雷霆之勢面前,孫小果再也無法隱藏。隨著調查的深入,他背后那張復雜的 “關系網” 逐漸浮出水面。
人們發現,他的刑期在一些人的運作下被不斷縮減,甚至連死刑都能被改成有期徒刑。1994 年他首次犯罪后,本應拘禁三年,卻因所謂的身體檢查報告顯示健康問題嚴重,辦理了保外就醫而逍遙法外。
1998 年被判處死刑后,1999 年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將死刑改為死緩。死緩與死刑雖只有一字之差,卻有著天壤之別,死緩意味著判決結果很可能會變成無期甚至有期。果不其然,2007 年案件啟動再審,孫小果的死緩被改為 20 年有期徒刑。
在監獄服刑期間,他又多次獲得減刑機會,最終實際服刑時間不足 13 年。就這樣,一個罪大惡極的惡魔再次回到人間,繼續為非作歹。
2019 年 12 月,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孫小果公開審判,當他聽到死刑的判決結果時,再次含淚低頭。這一次,他知道自己再也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2020 年 2 月 12 日,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了對孫小果執行死刑的刑事判決。2 月 20 日,孫小果被執行死刑,他罪惡的一生終于畫上了句號。
在孫小果案中,他的母親孫鶴予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行賄罪、受賄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 20 年,繼父李橋忠被判處 19 年有期徒刑。此外,還有 19 名涉案公職人員因各自的違法行為,分別被處以 2 年到 20 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這起案件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2020 年被列入 “2019 年度十大法律監督案例” 之一,同年 5 月被納入 “兩高” 工作報告。
光明網評論稱:“查清孫小果案的目的,更重要的還在于通過此案發現法律和司法過程中的設計瑕疵,檢討容易產生紕漏的關節和節點,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貫徹到每一個個案,匡扶社會正義。”
孫小果從一個違法犯罪的少年,到成為危害一方的黑惡勢力,再到最終受到法律的嚴懲,他的經歷讓我們深刻認識到法治的重要性。無論一個人有著怎樣的背景,無論他曾經如何逃脫法律的制裁,最終都無法逃避正義的審判。
法律的尊嚴不容踐踏,社會的公平正義必須得到維護。孫小果案為我們敲響了警鐘,時刻提醒著我們要不斷完善法律制度,加強執法監督,讓每一個犯罪分子都能得到應有的懲罰,讓法治的陽光照亮社會的每一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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