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 應急管理部關于進一步
加強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四)
六、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十八)大力開展警示教育。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各文物、博物館單位要大力開展文物消防警示教育活動,增強安全意識,堅決杜絕麻痹思想、僥幸心理和失職瀆職行為。要利用典型文物火災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和宣傳掛圖,加強對重點人群的警示性教育,增強火災風險防范意識。
(十九)廣泛開展常識宣傳。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深入基層文物、博物館單位及其周邊社區,開展“入戶式”“網格化”宣傳,并將文物消防安全宣傳納入“文化和自然遺產日”“5·18 博物館日”等活動內容,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和監督文物消防工作。文物、博物館單位要在醒目位置設立消防安全警示標識,張掛消防安全宣傳圖標。
(二十)深入開展專業培訓。文物、博物館單位要組織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和保安人員,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訓,開展新入崗人員崗前培訓,培養一批會消防管理,會操作消防設施器材,會檢查整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和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七、嚴格督察問責
(二十一)嚴格實施督察考評機制。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建立實施文物安全督察機制,采取書面督辦、現場督查、掛牌督辦、通報曝光、約談問效等方式,對文物、博物館單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和火災事故處置等實施嚴格督察,要將本轄區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指標,確保消防安全責任落到實處,火災隱患整改到位,消防安全措施切實有效。
(二十二)嚴格實施責任追究。文物、博物館單位發生火災事故的,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事故教訓不汲取不放過的要求,查清火災原因,依法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管責任和直接責任。被列為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文物、博物館單位,拒不整改隱患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文章來源于“甘肅省文物局”,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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