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立人殺妻案因為前不久預審開過庭而有了些新的信息,本來我想等審判以后再完整地寫,但因為后臺問的讀者十分多,所以先聊一下。
新信息主要參考了參加庭審的博主@空空在談判、@甜菜欣欣的記錄(公開庭審,現場都可以去聽),以及一些海外中文媒體的報道。
我之前寫過一篇聊聊清華谷歌工程師殺妻案
現在把新的信息融合進之前的時間線,給大家整理一下。
前女友蔣某與陳立人都是成都人,蔣某自稱兩人在5歲時認識,從高中(2013年)開始戀愛。兩人都就讀于成都七中,2014年成都七中有50名學生考入清華,陳立人和蔣某是其中兩名。兩人還曾一起回到母校拍攝宣傳片。
(蔣和陳的宣傳片截圖)
同一年,來自吉林的女孩于某以702分的高分、作為松原市的高考理科狀元,也考入了清華大學電子信息工程,成為陳立人的同專業同學。
這個專業人數眾多,本科總共1000多人,是清華學生人數最多的院系,而陳立人和于某在清華讀書時沒有什么交集。
在大學四年中,陳立人都在和蔣某交往,直到2018年本科畢業,才結束了五年的戀愛。
蔣某認為兩人分手是因為“性格不合”,加上畢業后將去不同的學校讀研究生。兩人拉扯了一段時間后才正式分開,拉扯似乎是因為陳立人不認為他們已經分手。
本科畢業那年的暑假,兩人各自在網上發了一個帖子,確認分手。
于某在清華期間也穩定交往一名同系男友,不清楚分手時間。
2018年,陳立人和于某都前往美國加州大學圣迭戈分校就讀計算機碩士,因此相識。據早先《三聯生活周刊》采訪的師兄郭某稱,2018年9月入學,2018年10月時,他們已經在一起了。
(陳立人的教育履歷和成績)
陳立人于2019年畢業,在圣地亞哥的一家公司進行了短暫的工作后,于2020年3月加入灣區的谷歌油管部門,而于某則在2020年2月加入位于圣地亞哥的亞馬遜分公司工作。
灣區和圣地亞哥相距七八個小時的車程,見面不易。
(陳立人的工作經歷)
2018年分手后,蔣某和陳立人一直在網上斷斷續續聯系著。蔣某從卡內基梅隆大學(有一篇這么說,待確認)的計算機科學碩士畢業后,在西雅圖的Waymo(谷歌下屬公司,和后續情節有關故說明)工作。
2020年,應當是陳立人獨自到了灣區工作以后,陳立人和蔣某的聯系又頻繁起來,他甚至對蔣某提出:“要不要重新在一起?”但被蔣某拒絕。
蔣某早先對詢問她的警官表示,自己拒絕陳的理由是:“自己已經不是單身。”在法庭上,她稱,當時拒絕陳立人給的理由是“兩人不合適”。(前者意味著如果自己單身,還有可能在一起,后者意味著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在一起。)
蔣某并不清楚陳立人提議復合時,已經和于某分手了,還是仍然在一起。目前看,陳立人和于某并未正式分手(或許有過分手的討論),只是處于異地戀。
2020年9月1日,陳立人在某呼的賬號上點贊了一篇對《紅玫瑰和白玫瑰》的解讀。原小說中紅玫瑰是熱情奔放、充滿魅力的情人,而白玫瑰是傳統溫順、性格乏味的妻子。而那篇解讀落腳在男人的掌控欲,對自己的自制力,以及對伴侶和情人的掌控能力上。
大約在2021年某時,陳又問蔣會不會去灣區工作,如果去的話要不要一起買房。
顯然,在和于某異地戀的那一年多時間里(2020年3月到2021年6月),陳立人并未認真考慮和于某的未來,而是對前任念念不忘。
但是他的念想很快破滅了,一方面蔣某拒絕了他,另一方面,于某在2021年6月跳槽到了灣區的谷歌,在云計算部門工作,正式結束了異地戀。
(于某的工作經歷)
2022年11月22日,陳立人與于某結婚。陳在某個時間點對自己的男性友人(報案夫婦中的丈夫)表示,自己對和于某結婚一事很猶豫。
2023年4月,陳和于在灣區的圣克拉拉市(Santa Clara)以205萬美元的價格買了一棟房子,網上有帖子稱,首付50萬,其余為貸款。
(2024年1月案發后,房子被重新裝修,在2024年5月掛牌僅十天后,就以至少215萬美元的價格被一個印度買家買下。)
2023年7月,蔣某與男友訂婚,她在此時創建了一個谷歌在線文檔,寫了兩頁中文,記錄和陳在戀愛時以及分手后的記憶和感情。她說自己寫這個文檔的目的是“像個刪除鍵,讓我放下以前的事”。
2023年9月,蔣的未婚夫嫖娼被蔣發現,兩人分手,蔣因此情緒低落。蔣稱出于羞恥感,無法向親朋好友傾訴未婚夫嫖娼一事,而陳立人是合適的傾訴對象。
2023年10月,蔣某告訴陳自己又恢復單身以及分手的原因,尋求他的安慰。蔣某表示自己從未有過和陳立人復合的意圖,但她也承認,當時自己對陳說過一句話,大意是:早知道會被(未婚夫)如此背叛,不如當初(2021年左右)就答應你(復合的請求)。
以上這段來自一位旁聽者的記錄。另一家媒體則報道:
檢方問蔣某,是否曾后悔沒接受陳的復合提議,蔣表示沒有后悔。檢方當庭播放警方錄音中,蔣哭著用英文說“后悔沒接受他的復合請求”。蔣某在庭上解釋稱,當時這么說是情緒所致。
(所以蔣某到底說了幾次后悔,一次是在未婚夫嫖娼分手后對陳立人說的,一次是知道于某去世后對警察說的?還是這就是同一次,旁聽者誤記?)
蔣某還在此時(10月)把7月寫的那份谷歌文檔共享給了陳立人看。
從那個月開始,蔣某和陳立人之間又聯系頻繁起來。陳立人告訴蔣,當初是因為于某想要結婚,他才結的。
蔣某在給警方的郵件中提到,陳立人想要離婚、與她在一起,但是又不敢,因為擔心名譽和經濟上的損失。而蔣某則告訴他,哪怕他離婚,自己也不會和他在一起。
(加州實行夫妻共同財產制,陳立人和于某收入相當,不存在他吃虧。他在意的經濟損失可能是指房產上他家多付出的錢要分給于某。)
2023年11月中旬,蔣某應朋友之邀到灣區看演唱會,順便安排與陳見面。他們總共見了兩次。第一次是在谷歌的食堂里一起吃了頓飯。第二次是當蔣某要坐飛機離開時,她叫陳立人去機場送別(不是開車送她去機場,而是到機場見一面)。
她說這樣做的目的是“想好好地和他說再見”,“我們在九年前分手了,我們仍然在很多方面有連接,我們有許多事情沒有告訴彼此,并且我們把自己的感受藏了許多年。”(蔣某此前給警方的證詞。)
到了機場后蔣某對陳立人說:“我希望你無論發生什么事情都要快樂。”陳立人回答:“我會的。”陳似乎戀戀不舍,直到工作人員催促他才離開,臨走前突然親吻了一下蔣的面頰。
蔣某稱當時自己感到很驚訝,有點不太舒服。
蔣某在飛機上或者回到西雅圖后發微信給陳,表示這樣不好,以后不要再有任何的聯系,即使在網上也別聯系了。(另一個旁聽者記錄的是,以后還是別見面了,就在網上聯系吧。)
陳聽到后沒說什么,直接把蔣某拉黑了。
機場見面的時間在11月中旬,日期接近11月22日——陳和于的一周年結婚紀念日。(有網友聲稱,蔣某的生日其實在11月21日,未證實。)
陳后來告訴于,自己對機場送別一事感到“困惑且憤怒”。
自拉黑后,蔣和陳兩人再無聯系。
陳和于兩人的Ins賬戶都是私密狀態,但互相關聯,且都表明已婚身份。于的Ins賬戶還關聯了一個為兩只小貓經營的公開賬號。這個賬號自2020年11月20日起(應該是于獨自在圣地亞哥工作時養的)開始發帖,不太頻繁。
2023年12月12日,一張照片拍攝了小貓和背景中的陳立人,配文是:“溫馨的家庭時刻(cozyfamily moments)。”
2023年12月31日,案發前兩周,這個賬戶發了最后一條帖子。
照片上兩人一起在吃牛排、蘆筍和蛋糕,蛋糕上插著一支蠟燭,配文:“我正等著嘗嘗人類食物的那一刻”,疑似給其中一只小貓過生日。陳的無名指上還戴著婚戒。
陳立人的微信朋友圈背景,至今都留著小貓和婚紗照。而12月底,微信好友還可以看到他們互相給對方的朋友圈點贊。
蔣和陳自11月起已經中斷聯系,看起來陳似乎收起心、會和于好好過日子了?
我在上一篇寫過一句話“社交媒體上的帖子都是記錄最美好的瞬間(moments),難以反映日常相處的全貌。”
時間來到拉黑兩個月后。
2024年1月15日下午,蔣某突然發現在當天凌晨,于某閱讀了她去年7月寫的、10月分享給陳看的谷歌文檔,并且留了批注。這也是兩人第一次聯系。
關于這份紀念兩人感情的谷歌文檔,法庭已經發出傳票,要求蔣帶文檔出席作證,但是蔣在2025年6月25日的庭審中沒有提交該文檔,她希望等到有認證的機構準確中翻英后再出示,以免造成誤解。
于某批注的內容很多,因為蔣某沒出示文檔,所以只在法庭上披露了部分信息。
于某表示自己“恨蔣”,對于陳在兩人的結婚紀念日,穿著她買的外套,去機場見蔣一事感到憤怒,認為陳和蔣不應該再聯系。她還提到,不知道到底哪一個才是真正的陳立人,是在蔣某面前抱怨的那個,還是在自己面前的那個。
蔣某則給于某回復,她很理解于,當初她和陳在一起時,她也會拿自己和陳的前任進行比較,從而有點自卑。如果她是于的朋友,會建議于重新考慮這段婚姻。
(另一位旁聽者記錄:當初蔣和陳在一起時,陳也會拿蔣和他的前任進行比較,讓蔣有點自卑。)
2024年1月16日上午,王某夫婦多次打電話給陳立人和于某,都沒人接聽。
他們上門查看,發現陳立人和于某不開門也不接電話,出于擔憂,他們于10點多報警。
11點10分左右,兩個警方到達,陳立人依然不對門鈴作任何反應。他們繞著房子走了一圈,發現百葉窗都關著,繞到后院,看到陳立人跪在地上,雙手舉在空中,目光呆滯地盯著窗外,黑色衣服上沾著鮮血(透過后院窗戶拍的畫面在法庭上公布)。
他們試圖與他交流,但他毫無反應。后來消防隊員破門而入。
警方進入住宅并拘留陳,在一樓的一間臥室里發現了于某的遺體。而那個房間的地板、墻壁和門上都濺有血跡。
(陳立人)
二樓另一間臥室的地板上則有一只打開的空箱子。
法庭上展示的照片顯示,陳立人的右手極度腫脹和發紫,有多處破皮,“疑似還沾有毛發”。而且他的臉上、衣物、腿部、手臂、襪子、手上都沾滿了血。
消防隊員問他的手是怎么受傷的,他回答:“我猛擊(punched)了我妻子。”他還表示襲擊發生在前一天,也就是朋友們離開后的深夜。
家中走道上的一雙拖鞋上也濺有血跡。
警方推斷,他當時穿著拖鞋,站或者蹲在于某的身旁,對著她的腦袋,一拳拳將她打死。警方還發現陳立人的左前臂上有抓痕,這應該是于某反抗留下的。
庭審中首次公開了死者的遺體照片。畫面中她側躺在血泊中,面部腫脹嚴重,頭部變形,頭發凌亂地覆蓋在臉上,血肉模糊,無法辨認。
她腰部的衣服掀開處,有一塊拳頭大的瘀青。她的手指蜷曲,這應當是她臨死前保持的抓撓姿勢。
警察還在法庭上指出,當他去其他房間進行取證時,透過實時監控畫面,竟看到雙手已被拷在身后的陳立人,奮力用嘴叼起桌上死者的照片,并扔到地上。
那么于某和陳立人之間到底發生了什么?陳立人為何對于某有如此深仇大恨?
結合各方面的信息,于某似乎是兩人婚姻中更認真、更在意的那個人。于在給蔣某文檔的批注里提到,她給陳立人的手機上安裝了定位器(tracker)。(疑似因此發現陳立人去過機場。)
于某此前就多次發現陳和蔣某在網上藕斷絲連,每次被發現后,陳都會刪除聯系方式并且道歉,但過段時間又恢復聯系。
報案人王某則提到,大約在一年多前,陳立人和于某也曾經想過要分手。
案發三天前,也就是1月12日左右,陳立人曾向報案夫婦提起,自己在工作中出現失誤,造成了很大的損失,面臨被追責,壓力突然特別大。
但是據我了解,谷歌公司幾乎不存在程序員失誤、被追責的情況。據谷歌內部人士透露,陳立人在1月3、5、9日都曾提交代碼,最后一次提交是1月9日,確實有個minor的失誤,但這種失誤很常見,造不成多大的損失,更不會被追責。
到2024年1月15日,陳立人已經五天沒有提交代碼。當天下午他們家門口的監控拍到了一些畫面。
16:28,門打開了,傳來于某情緒激動、音調很高的聲音,似乎在叫:“你去干嘛啊。”貓從房子里跑了出來,身穿羽絨服的陳立人走出來抓貓,將其帶回屋內,并推搡阻擋于某,不讓她追出來。
16:52,陳立人獨自離家。
(結合于某的喊叫內容,似乎是陳立人想要離家,于某阻止。陳某開門,導致貓逃跑,陳某不讓于某追出來,最后一個人離開。)
18:19,在外面呆了一個多小時后,陳立人又回到家。這時候是中國1月16日上午10點。陳立人在離家這期間可能與他的父母聯系過,讓其母親十分擔憂。
當天傍晚剛從國內回灣區的王某夫婦本約了八九名朋友聚餐,也邀請了陳立人夫婦。王某夫婦也是清華校友,同在灣區工作,和陳立人夫婦熟悉,經常見面、聚會。
由于陳于未出現,他們便在群里發消息詢問,陳立人沒回消息,而于某則私聊王某丈夫表示,陳立人因為工作出了點問題,心態不太好,所以不來了。
此后王某夫婦又收到陳立人母親發來的消息(應當是表達對兒子的擔憂),于是離開聚會,立刻趕去陳立人家。
18:30,陳于家門口的監控拍到報案人王某夫婦到達按門鈴。(陳立人在他們趕到前不久才回家,也可能是收到他們的消息,知道他們會過去。)
兩對夫婦在陳于家叫外賣吃。
據王某回憶,陳立人當晚很沉默,只是偶爾說幾個字,看起來情緒狀態不對。當王某問他,是否肌肉緊張,是否有幻聽時,他點頭承認。
“前一天晚上我在陳立人家中與夫妻兩人共進晚餐,為陳立人舉止的明顯變化感到擔心。大半個晚上,陳立人都沉默寡言,目光呆滯。”警方對事件的陳述中引用證人證詞。
他們聊了幾點:一,陳立人對失去工作的擔憂。陳立人只回答寥寥幾個字,大部分時間由于某替他說。陳提到老板對他管得太細,這可能也給了他會被裁的不好預感。
二,在王某丈夫和陳立人出去取外賣期間,于某還問王某:“如果一個人(在公司內部)舉報另一個人(性騷擾),是不是一定會成功?”
她指的是陳立人親吻蔣某面頰、被蔣某在公司內部舉報的可能性,說到底還是在擔心陳立人的工作。
于某自己不會無緣無故有這種擔憂,肯定也是替陳立人問的。于某并不了解蔣某的性格,也不了解兩人之間實際的情況,大概單方面聽陳立人這么一說,也有點奇怪,所以才有咨詢王某一事。
那么陳立人到底對于某說了什么?陳親面頰的事發生在兩個月前,為什么現在兩人會提起?為什么于某會突然知道那份情感文檔的存在?如果于某早就知道了,兩人的關系恐怕不會那么平和,看起來她也是剛知道。
以下是我結合已知信息的推測。紅色為已知信息。
陳立人那兩天惶惶不可終日,總是擔心會丟工作。(之前谷歌有過一次大的裁員。)于某安慰他,minor失誤不至于被辭退,可安慰了幾天似乎都不起作用。而有天,陳終于忍不住,說出了另一個困擾他的擔憂:自己親過蔣某,又把她拉黑了,她一定會報復他,去公司內部舉報他。
事實上,事情已經發生兩個月了,蔣某都沒有舉報,而且從案發后,她也從未有過舉報性騷擾的意圖。再者兩人雖然同屬一家母公司,但其實還是兩家不同的公司。
工作失誤和舉報的事,體現了陳立人當時似乎有些災難化的思維方式。(精神正常的人有時也會鉆這種牛角尖。)
于某給陳立人裝過定位器,想必早就發現他去過機場并問過他,但被他糊弄了過去,畢竟當時陳立人已經拉黑蔣某,也沒必要老實交代。
但現在,于某突然得知,他那次去機場就是和蔣某見過面,還親過蔣某。她依然記得,那日子臨近他們的結婚紀念日,他那天穿的還是她買的外套(這些是她在文檔批注里說的)。自然,于某十分生氣。
陳立人為了撇清自己的責任,或許會把責任都推到蔣某身上:是她先主動招惹他的,可他親了她后,她又說不要再聯系。她的態度讓他感到“困惑而且憤怒”。(陳告訴于這個心理活動,于告訴了王某,王某在法庭上作證。)
于某和陳立人吵架,質問陳立人和蔣某交往的細節。
陳立人為了向于某證明是蔣某主動勾引或者錯誤暗示,甚至給于某看了蔣某寫給自己的那個共享文檔。陳立人應當認為這文檔里的內容就是忘不了他,自己很無辜。
另一種可能是于某知道兩人聯系后,逼著陳立人打開谷歌郵箱,搜索兩人的郵件往來時發現共享文檔。
于某看到文檔中記錄兩人分手后還有那么多聯系,更加憤怒了,責備陳立人背叛,而陳立人一方面責備蔣某耍弄自己,另一方面也責備于某條件不如人(賺得不夠多,如果自己這次失業,靠于某無法支付房貸)。于某在1月15日凌晨在文檔上批注。
下午蔣某回復批注,兩人大吵,陳在下午離家一個多小時。
傍晚見到王某夫婦后,于某對王某傾訴了很多,譬如陳立人告訴她,如果沒有和她在一起,他的生活會更好。同時陳立人將于某和蔣某做對比,認為于某在收入、興趣愛好等方面都不如蔣某,嫌棄于某賺得不如蔣某和其他朋友的妻子多。(來自王某證詞)
(這兩人在公司的級別是一樣的,最多是L4和L3的區別,就是陳某自己賺得也不比于某多,不理解他的嫌棄。)
于某對于陳的這些話表現得非常難過和無奈,王某安慰她,她不比別人差。
于某還在手機上向王某展示了蔣某寫的谷歌文檔,于某認為內容“有些綠茶”。最讓于某受傷的是,文檔提到,陳立人曾經考慮為了蔣某要不要在灣區買房(應該指2021年的詢問)。
王某夫婦離開后,凌晨,于某越想越生氣,提出了離婚,并并譴責蔣某和陳立人。
她打開行李箱,想要收拾行李,明天自己搬出去,或者讓陳立人搬出去。
那個空箱子不是在于某死亡的一樓臥室,而是在二樓房間。推測于某覺得時間太晚了,決定當晚先獨自睡在樓下房間,天亮再收拾。
廚房里有個疑似用來觀察貓的室內監控,是運動觸發的,每次記錄一分鐘視頻。
00:21,于某出現在廚房。
1:04,有人關掉了廚房的燈,應當是準備睡覺。
凌晨無法入睡的陳立人也越想越恨,加上想到于某和蔣某都寫了批注,怒火中燒。也可能是陳立人此時自己打開文檔看到了那個批注及回復。
他恨蔣某愚弄、拒絕自己,也恨于某在自己“快失業”時提離婚、分財產,更恨于某和蔣某聯系上了,兩人的對話揭穿他的兩面派,讓自己在蔣某面前丟盡臉。
于是他沖進于某正睡著的樓下臥室,用左胳膊扣住她的脖子,右拳頭對著她的腦門,一拳拳打去。于某伸手抓撓他的左胳膊。
這種猛然爆發的憤怒,與其說是沖著于某一個人的,不如說他把對蔣某的憤怒、在老板那受的氣、對失業的壓力和恐懼、被兩個女子拋棄的挫折感,一股腦兒發泄到了妻子的身上。
庭審播放的監控記錄:
凌晨4點43分,陳某穿著帶血的衣服出現在廚房監控里。此時已經作完案。
5點16分,他再次出現,手上腫脹帶血。
5點20分,陳的手上拿著電動圓鋸,并把已經打開的鋸子放在自己脖子前側。(疑似在猶豫分尸還是自殺。)
(電動團鋸示意圖)
接下來三個小時,不知道他干了什么。
樓上房間的箱子是他打開的,想過要逃跑嗎?但里面是空的,并未收拾。或許他想想不可行,放棄擁有的一切,一輩子藏匿,不如死了算了。如果是打算裝尸體拋尸呢?那箱子不應該在二樓就打開,而是應該先拿到一樓再打開。那分尸呢?尸體還在臥室地板上,似乎也沒有實際嘗試分尸(起碼得先搬到浴室吧,美國那種老房子血會滲得到處都是)。
8:10,陳進廚房拿了一把很大的刀,并把刀放在自己的脖子前側。(看起來是又想自殺又沒勇氣,也難說是不是知道有監控所以對著表演。)
10點多,報案人上門。
警方發現在入口玄關處,陳用中文寫著兩行字:我沒得選,我背鍋。(不清楚何時寫的,報案人不記得案發前晚看到過。)
我傾向于相信門廳那句話是陳立人在作案后寫的,他的心理是:我沒做錯什么,憑什么你們都怪在我身上,那我只能背鍋了,我只能殺人了。
現在只是我根據已知的信息的初步推測,只是個人看法,不一定準確。我之前寫過兩類親密關系的謀殺,而我在第一篇就寫過,如果非得選一類,這更像是得不到就毀掉。
“我得不到你,就把你毀掉,誰也別想好過!”
“如果你的錢還在,人沒了,該有多好啊!”
陳立人已表示不認罪,真正的庭審還沒開始。鑒于他都承認自己親手打死了妻子,所以這個不認罪,只能是在罪名上搏一搏(不清楚檢方起訴的是一級謀殺還是二級謀殺)。或許他的律師會做精神病辯護,但美國這類辯護的成功率非常低,而且是要被送進精神病院關起來的。此外蔣某表示,以前從未發現陳立人有精神問題,他們交往時他生氣的方式就是不說話、不回信息。
說實話這次出現的關鍵證人蔣某還是挺出乎意料的,之前并不知道他們夫妻之間還存在這樣的問題,所以也難以預料接下來庭審還會有什么新的信息,改變我們對案件的看法。
至于更深的分析,等庭審結束后再寫一篇吧,歡迎繼續關注沒藥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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