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7月17日訊(記者 湯詩韻 李丹萍)圍繞宗慶后家族的財產爭奪風波仍在持續發酵。宗慶后逝世一年多后,一則來自三位"宗氏后人"的訴訟揭開了中國飲料巨頭娃哈哈家族的隱秘內幕與繼承紛爭。
結合娃哈哈集團復雜的股權結構和宗慶后作為民營企業家的廣泛影響來看,這大抵不僅僅是一樁家務事。
宗馥莉為什么可以動用那筆信托資產?此事未來可能有哪些發展走向?藍鯨新聞聯系多位信托、法律、家辦行業人士,從專業角度梳理一二。
圖為宗慶后和女兒宗馥莉
宗馥莉為什么可以順利轉出110萬美元?
娃哈哈創始人宗慶后之女、現任董事長宗馥莉近期因資產糾紛在香港被起訴,三名原告是宗繼昌(Jacky Zong)、宗婕莉(Jessie Zong)和宗繼盛(Jerry Zong)。三位"同父異母弟妹"要求凍結宗馥莉名下香港匯豐銀行賬戶內約18億美元資產,并追索父親生前承諾的21億美元信托權益(約150億元人民幣)。此外,前述原告還在杭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其對宗馥莉持有的娃哈哈集團29.4%股權的繼承權。
據華夏時報報道,原告方在訴狀中聲稱,2003年宗慶后指示下屬在香港匯豐銀行設立21億美元離岸信托,受益人為三名非婚生子女,約定每人名下各有一筆7億美元的資產。但由于當時資金不足,信托僅部分注資,剩余款項需通過娃哈哈集團分紅逐步補足。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4年5月,已有約110萬美元從該賬戶轉出。原告方聲稱這是未經授權的資金轉移,而宗馥莉方面則強調這是支付越南工廠設備尾款的正常經營行為。
原告方宗繼昌等三人的起訴狀原件 每日經濟新聞從香港高院獲取
一則關鍵的疑問就此誕生。如果三名原告是信托的受益人,宗馥莉為什么可以動這筆錢?
總體上來看,專家認為本案中的信托資金劃轉,肯定是經過委托人的指令和受托人的操作才能劃轉成功。
鯨平臺智庫專家、財富管理業務專家王永升解釋稱,信托主要有三個參與方,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信托資金的投資管理、支配使用一般通過信托條款來具體約定。假定受托人是遵守法律法規和信托條款的,那么有可能宗馥莉已獲得了該信托的委托人身份,或者信托設置了宗馥莉作為監察人,具備某些情形下的處置或分配權利。
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馮加慶律師進一步提出了影響該問題的兩個關鍵疑惑:委托人是宗慶后個人還是公司?設立目的是對外投資還是其他?這其間或許留下了宗馥莉合法處理這筆資金的窗口。另一方面,該信托可能設置了相關有一定權力的主體,比如監察人、指定管理人等身份都會讓宗馥莉具備一定情況下的處置權。
有觀點認為"宗馥莉轉出的110萬美元會擊穿信托基金",這一推測合理嗎?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王帥鋒律師認為,假如該信托有效設立,且提前為宗馥莉保留了較大控制權,通過運用控制權轉出部分信托資金,是可能會將信托財產視為控制者的財產,并在一定程度上擊穿信托的獨立性,進而影響信托的效力。
不過,一位家族辦公室負責人對記者判斷,信托大概率并未正式生效。"個人判斷應該是有信托計劃但信托并未正式成立,從公開信息可知,三名原告要求凍結宗馥莉對香港匯豐銀行旗下離岸賬戶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資產使用權。如果是嚴格意義上已成立生效的信托,除非是所有人,否則資金不可能這么輕易被宗馥莉動用、被法院凍結。如果是一個正式生效的信托,在香港應該打的是信托有效還是無效的官司,而不是凍結賬戶資金。此外,這個信托大概率是離岸信托,訴訟地又在香港,推測應當注入信托的資金,還在香港的匯豐銀行賬戶上。三名原告,可能是希望通過杭州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對宗馥莉繼承其父宗慶后持有的娃哈哈集團29.4%股權的繼承權,認定血緣關系和遺囑的有效性,再進一步爭取包括信托資金在內的其他遺產資產。"
今日,據騰訊新聞從接近香港匯豐銀行處獲悉,宗慶后并未在香港匯豐銀行設立該信托計劃。
爭議核心在于合法繼承權,冰山下還有更多信息
目前看來,宗慶后家族的財產紛爭像是一則巨大的羅生門事件。在公開信息有限的情況下,業內人士提出了一些關鍵的疑點和值得探討的方向。
德恒北京辦公室合伙人康欣律師認為,很多未被披露和核實的關鍵信息都會影響案件走向。比如信托是否有效設立?三方關鍵角色是誰?這三位子女是否是依據信托受益人的身份來要求分配,家族信托合同中所約定的分配條件是否成立?
此外,我國有嚴格的外匯管制制度。正常情況下,大額資金出境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并且要有合理合法的用途說明。如果無法證明信托資金出境符合外匯管制規定,那么這一信托的資金來源和轉移過程就可能涉嫌違法。如果信托資金出境存在違法違規行為,那么整個信托的合法性都將受到嚴重挑戰,財富傳承可能就陷入了"空談"。
再比如,宗馥莉律師團曾出示宗慶后2020年簽署的遺囑,其中明確寫道:"本人所有境外資產均由獨女宗馥莉繼承,其他子女不得主張任何權利。"該遺囑是否有效?是否還存在其他對于國內資產處置的遺囑?據鳳凰網報道,知情人士稱宗慶后不止這四個孩子。
另外一個備受關注的問題是,娃哈哈集團不是一個純粹的民營企業。杭州上城區文商旅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娃哈哈集團46%的股份,是其第一大股東。
娃哈哈集團股權結構 天眼查
本案復雜的另外一個關鍵原因在于,案件涉及多國公民、不同法域。
馮加慶律師進一步分析稱,前述三位原告是否是婚生/親生子女?不同國家地區對原告身份的法律屬性確定存在一定差異。財產標的又分布在哪些國家和地區,適用何種法律?香港高等法院和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對于涉及身份、財產、相關法律關系穩定性的判斷可能是相互有影響、牽連的。
"如果法院確認宗慶后還有數位非婚生子女,又有海外事實婚姻,那么這場遺產‘混戰’會更復雜,爭議的核心在于確定合法繼承權。如果遺囑有效,那就按照遺囑繼承,如果遺囑無效或有新的遺囑出來推翻,那可能進入法定繼承程序,對娃哈哈整個企業的經營管理權都會構成挑戰。"上述家族辦公室負責人推測,這也提醒民營企業家們,安排財富傳承事宜時,宜通盤進行考慮,"血脈或許可以隱秘延續,但財富傳承需要陽光化的制度保障"。
更多關鍵的、核心的信息或許仍在冰山之下,亟待披露。
多位專家認為財產糾紛最終會和解,但過程相對漫長
這場聲勢浩大的家產爭奪風波可能走向何方?
多位受訪專家都表達了相似的觀點,認為糾紛大概率會以和解結束。馮加慶律師坦言,從以往實踐看,大家徹底翻臉的案件占比上相對少一些。確定信托遺囑效力等關鍵問題后,財產越多的家族和解的可能性越大,但和解的過程可能相對漫長。
財富管理業務專家王永升總結稱,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無論怎么爭,都是對娃哈哈品牌的傷害。對娃哈哈和宗馥莉最好的結局是娃哈哈股權不拆分、宗馥莉保持對娃哈哈的控制權,21億美元離岸信托協商處置;如果娃哈哈的股權被拆分繼承,則宗馥莉可能丟失娃哈哈相關公司的控制權,娃哈哈有可能走向職業經理人模式,各宗家子弟享有股東權利、股權收益權。
從更宏觀的現實層面考慮,這場家產之爭也不宜鬧得太難看。鯨平臺智庫專家、四川元眾律師事務所律師白清維進一步提出了此案"可能走向和解"的幾條重要原因。一是考慮到宗老的個人形象問題,作為老一輩企業家的楷模,其身后事涉及面已經很廣,不宜持續擴大;二是摻雜在本案中的國企改制、國資與民營、高管持股及混合所有制等問題同樣不宜擴大化,否則遺產爭奪各方都有可能成為輸家;三則是各方的長輩都還在,或能協調化解矛盾。
娃哈哈正值新老接替的變革關鍵期,很長一段時間里都處在各種輿論漩渦中。對于遺產糾紛,娃哈哈方面日前曾表示:"家族內部事務,與公司的運營及業務并無關聯。公司不會提供任何答復口徑或相關回應。"但糾紛是否和解、何日和解,對于娃哈哈而言同樣是重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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