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沈晗走進錫山區法院第四法庭,巡檢一起詐騙案的公訴人出庭情況。庭審后,沈晗在“檢察長隨機巡檢表”上寫下“庭前準備充分、舉證質證邏輯清晰”等評價,并建議“法庭辯論針對性再強些、回應問題再有力些”。這是今年4月該院建立“檢察長隨機巡檢機制”以來,該院正副職檢察長第8次采用“推門聽庭”方式巡檢該院提起公訴的案件。
錫山區檢察院分管案件管理部門的副檢察長莫斯敏告訴記者,為落實檢察長在“三個管理”中的政治責任、法定責任,該院出臺《關于建立“檢察長隨機巡檢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規定該院檢察長、副檢察長對全院員額檢察官所辦案件,通過查看法律文書、調研診斷、“推門聽庭”等方式,全面隨機巡檢,對疑難復雜、超期未結、存疑不訴、新類型等案件進行重點巡檢。巡檢內容包括證據審查、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程序適用等6項基礎內容和深層次監督、釋法說理、案例培育精品意識等5項質效內容。該院設計了“檢察長隨機巡檢表”,要求“一案一表”,巡檢結束后交案件管理部門統計備案。巡檢結果納入辦案人員業績評價,以發揮隨機巡檢的反面懲戒和正向激勵作用。
錫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徐峰在巡檢一起超期未結污染環境案時,通過查看退回補充偵查提綱等法律文書、聽取案件進展匯報,了解到該案辦理過程中遇到了公私財產損失認定、污染物處置等難題,遂多次帶隊與公安機關、生態環境部門溝通協調,最終推動問題得以妥善解決。
“通過建立檢察長隨機巡檢機制,能夠及時發現、把握檢察業務運行的整體性、趨勢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研究對策措施并加以指導改進,實質性發揮檢察長宏觀管理的領導作用?!痹撛簷z察長和建敏表示。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作者:盧志堅 李春歌 賀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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