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終于能背上小書包了!”一個普通父親的由衷感慨,道出了一段跨越“最后一公里”的暖心故事。原來,家住高港區的孫先生離婚后,因孩子母親不愿配合辦理出生醫學證明,女兒入學成了難題。無奈之下,他將當地婦幼保健部門告上了法庭,意外打開了問題的“突破口”。在庭審現場,婦幼保健院王院長認真傾聽,詳細解釋政策,在孫先生提供血緣關系證明后,及時開具了出生證明。這個困擾全家的“煩心事”終于有了著落。這是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抓住行政機關負責人這一關鍵少數,推動爭議實質化解的典型案例。
2024年4月,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創新推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效果評價機制。自實施以來,這套科學量化的評價體系交出了一份亮眼成績單: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其中行政首長出庭率達5.3%,同比上升43%;行政案件實質化解率提升16.1%,行政案件審理天數縮短近40%。
以評促變:從“要我出庭”到“我要出庭”
“我們不是來應付差事的,是來解決問題的!”消防救援大隊副大隊長于軍在庭審中擲地有聲地說。他認真研讀了《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事項提示15條》,對照指引深入剖析行政處罰的細節,并結合行政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主動走訪原告企業,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建議。原告企業的總經理對此心悅誠服,連連稱贊:“這才是真正為企業著想!”最終主動撤回了起訴。
這樣的轉變,正在泰州行政訴訟中逐步成為常態。為推進評價制度落地生效,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制定了《關于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效果進行評價的實施意見》,并設計了一整套科學、細致的立體評價體系:從“庭前準備”到“庭審表現”再到“庭后協同”,15項應訴提示猶如一張精密的“交通標線”,明確指引了行政機關負責人的工作要點。比如,負責人是否帶著解決方案來開庭?爭議焦點是否得到有效回應?群眾合理訴求是否及時落實?每一個細節都被納入評價范圍。
為了讓這套機制更接地氣,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向全市175家行政機關發放了與評價項目一致的《出庭應訴事項提示15條》。將化解爭議的實效作為評價的核心。同時,評價機制還設置了“正向激勵”:如主要負責人親自出庭、現場實質性化解爭議等均可獲得積極評價。這一機制實施以來,行政機關負責人提出實質性化解方案超過200件,化解爭議的成功率提高了近30%。
聚焦化解:從“走走過場”到“化解爭議”
在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的庭審現場,評價機制猶如一根魔法棒,讓行政機關負責人從若無其事到鄭重其事,不斷推動行政爭議得以實質化解。
一起讓人“撓頭”的搬遷補償案就是最好的例子。戴某一家“三代同堂”搬遷補償問題久拖不決,16份訴狀摞起來比磚頭還厚,成了典型的“老大難”??蛇@次出庭,搬遷單位的出庭負責人在評價機制的指引下進行了充分準備,把法庭作為他講明拆遷法律、說透拆遷政策、共商解決辦法的場所,最終雙方找到一個靈活解決方案,成功化解了長期積累的矛盾。
2024年以來,法院已填寫出庭應訴效果評價表523份,從庭前準備、庭審陳述、溝通反饋到爭議化解等多個維度對庭審表現進行記錄和反饋。這些評價表為行政機關負責人提供了清晰的改進方向,同時也幫助總結推廣正面典型,提升庭審整體質效。
從過去的“不知所措”到如今的“胸有成竹”,這是行政庭法官普遍感受到的顯著變化。行政庭負責人表示:“現在的庭審,負責人不僅‘坐得住’,還能‘說得清’、‘辦得好’,這正是我們推行評價機制的初衷和期待!”
一個個“劍拔弩張”到“握手言歡”的暖心故事,體現了評價機制的實際成效。泰州市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張立濤感慨道:“這套機制不僅讓我們更有底氣依法辦事,更讓群眾感受到了服務型政府的溫度。這也是我們法治工作的最終目標。”
護航發展:從"嚴格執法"到"柔性監管"
在一起涉企行政訴訟中,某機械制造公司因政府收回土地需要搬遷,雖然政府承諾安排15畝新廠房用地,但因土地指標等客觀原因,導致企業遲遲無法完成搬遷,生產經營一度停滯。在評價機制的推動下,被告開發區管委會的出庭負責人主動提出補償方案,法院隨即組織協調,雙方一致同意管委會通過經濟補償的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既保障了城市建設進度,也維護了企業合法權益。
海陵區應急管理局一把手局長田金龍在參與一起小微企業的行政處罰案件庭審時說道:“過罰相當不僅是一個執法問題,更是一個營商環境的問題。”該案原告某小微企業因銷售了3桶油漆,被認定為無資質經營危險化學品,被處以15萬元罰款。庭審中,田局長詳細了解了案情,得知這家五金店經營十多年來從未發生安全事故。經綜合考慮涉案數量少、情節輕微等因素,田局長提出調整罰款金額的方案,他說:“確實應該區分對待,既要依法監管,也要體現對小微企業的關懷。”經應急管理局集體討論,最終將罰款金額下調至7萬元,同時應急管理局安排專人指導辦理經營資質。這一處理既堅持執法底線,又體現了行政溫度。
這樣的案例越來越多。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通過評價機制引導行政機關在執法中更多考慮市場主體感受,推行包容審慎監管。該項機制施行以來,涉企行政案件調解撤訴率提升15個百分點,執法方式明顯改善,營商環境持續優化。一位企業家感慨道:“現在政府部門更懂企業了,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讓我們能安心創業、放心發展。”
司法建議:從“紙上建言”到“落地生根”
為了讓評價機制真正撬動解紛“新引擎”,法院更注重結果運用:與各屬地依法治市(區)辦建立聯動機制,結合正反案例剖析問題、總結經驗后,法院會向屬地黨委政府通報情況并提出改進建議,形成“法院評價-政府督導-部門整改”的良性循環。評價機制施行以來,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共發出實質化解和自我糾錯類司法建議40余份,通過行政機關主動糾錯,化解的行政爭議同比增長31.5%。在該項機制協同推進下,司法建議不再停留在紙面上,而是成為完善制度、優化機制、推動行政管理精細化的重要抓手,成為名副其實的“金點子”。
一對復婚夫妻的經歷展現了這一良性互動。張某和陳某經法院調解離婚后,因想復婚謊稱結婚證遺失補辦了結婚登記。但陳某待產辦理準生證時,相關部門以補辦結婚證無效為由拒絕辦理,民政部門又因補辦結婚證而無法為其重新登記,如何處理陷入僵局。在民政局負責人出庭參審后,法院及時提出司法建議,要求民政局在系統中上傳補辦結婚證和調解書,并為當事人辦理新的結婚登記。出庭效果評價表中就出庭負責人對于法院司法建議的處理反饋評價一欄此時發揮了關鍵作用,在民政局出庭負責人的牽頭下,司法建議得以迅速落實,不僅解決了當事人的實際困難,也堵住了信息管理漏洞。民政局出庭負責人表示:“婚姻登記是社會細胞的基石,貼心為群眾辦事是我們的職責,我們將針對因法院調解導致的婚姻狀態變動,建立專門處理機制,用更規范、更貼心的服務保障群眾合法權益。”
結語
評價機制的示范效應正在持續擴大。截至目前,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已向各屬地黨委政府推送專題分析報告12份,發布典型事例15個。三地市(區)級領導作出明確批示,要求相關部門積極配合行政機關負責人評價工作,協同推動依法行政水平整體提升。
借著這把量化評價的“標尺”,行政機關逐漸體會到有效解決糾紛,減輕行政負擔的甜頭,從“要我來”到“我要來”,從“應付差事”到“主動作為”,一張張評價表不僅記錄著行政文化的嬗變,也將成為撬動行政法治建設的新起點。
本文原載于《江蘇經濟報》,略有增改
記 者 潘一嘉
通訊員 肖云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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