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占理兒。
昨天刷到條新聞差點把我氣炸——廣西的韋大哥6個月大的孩子在醫院不幸夭折,好不容易拿到了88萬賠償款,結果律師拿走55萬,到手只剩33萬。
更絕的是這律師全程操作堪稱教科書級的收割:先用"先辦案后收費"釣住人,簽合同時玩文字游戲,賠償款到賬后直接劃走大頭,最后還倒打一耙說當事人"反悔違約"。
這哪是律師啊?整個一披著法律外衣的劫道的。韋大哥小學文化,在廣東打工二十多年,孩子沒了本就夠慘,結果維權路上又被狠狠宰一刀。你說這叫什么事?
1975年出生的韋先生是廣西河池人,在廣東打了20多年工。2020年元旦那天凌晨5點,他抱著6個月大的二兒子沖進佛山南海第七醫院急診室——孩子已經咳嗽咳痰一整夜,在小診所看了幾天不見好。那天醫院人不多,但醫護人員說"急診沒人,再等等",這一等就是兩個多小時。
"我跪在地上求他們,說孩子快不行了!"韋大哥后來回憶,直到早上7點56分孩子臉色發紫,他嘶吼著呼救,醫生才匆匆趕來。最終孩子因"呼吸道異物吸入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離世,尸檢報告里那句"錯過最佳救治時機",成了他心里永遠的刺。
最初韋大哥以為是診所用藥問題,折騰兩年也只拿到2萬賠償。2022年6月他轉而投訴醫院,沒想到第二天就有個鄧律師主動打電話:"你的事我都知道,我幫你維權,不要前期費用。"
韋大哥當時感動得快哭了,一個農民工哪見過這陣仗?對方張口就問"你想要多少賠償",他哆哆嗦嗦說"二三十萬就夠了",壓根沒敢問律師費。
三天后鄧律師拿來一份《咨詢合同》,乙方寫的是"XX科技咨詢公司",條款里藏著一句魔鬼文字:"23萬以上的賠償金額全歸乙方"。韋大哥看不懂這些彎彎繞,只記得對方拍胸脯說"保證讓你拿到滿意結果"。
更離譜的是合同日期只打印了"2022年6月",具體哪天都沒填——后來才知道,這是為了日后篡改日期埋下伏筆。
2024年5月23日,88.8萬賠償款悄悄打到韋大哥卡上——但這張卡從辦下來就一直被鄧律師攥著。5月31日對方帶他去銀行,轉了25萬說"總共賠了79萬,多給你2萬"。韋大哥留了個心眼去打流水,才發現真相:5月23日到賬88.8萬,5月27日、29日分兩筆轉走9.8萬,31日又轉走54萬,合計63.8萬!
更狠的還在后面:鄧律師拿著銀行卡威脅"你不簽字一分錢拿不到",逼他簽了份日期倒簽為"2023年12月15日"的《委托合同》,白紙黑字寫著"律師費55.5萬"。最終韋大哥到手33.3萬。
在多方咨詢后,魏先生感覺到其中的欺詐,于是找到了南海區某醫調委,對方出具了《調解協議書》,他進行了拍照。他說,“后來我找到了鑒定中心的人,他們說鑒定的時候讓鄧某叫我到現場,他說我來不了。醫調委的人還說,調解的時候想找我去,結果鄧律師也不給他們我的電話。我現在想,這都是鄧某故意向我隱瞞情況。”
三、律師的騷操作比你想的更黑
我仔細研究了下這案子,發現里面全是坑:
第一層坑:身份造假
一開始跟韋大哥簽合同的是家"科技咨詢公司",根本沒有律師執業資質。等拿到賠償款了,才補簽律所的委托協議,日期還倒簽了半年。這就好比你去醫院看病,結果給你開刀的是個賣保健品的,事后才補了張醫院的發票。
第二層坑:收費比例突破天際
根據司法部規定,風險代理最高不能超過30%,而且醫療賠償案件根本不允許風險代理。這律師倒好,88萬拿了55萬,相當于抽走62.5%!要知道咱們平時買房中介費才2%,這幫人比黑中介狠30倍。
第三層坑:信息全封鎖
調解時故意不叫當事人到場,賠償金額瞞著不說,連醫調委想聯系家屬都不給電話。最損的是讓韋大哥簽空白《承諾書》,等錢到賬了才說"總共就79萬",要不是當事人留了個心眼去打銀行流水,這輩子都被蒙在鼓里。
這類事讓我感到難受的背后,因為藏著三個咱們普通人無法避免的扎心真相:
1. 法律知識差就是致命傷
韋大哥這種農民工群體,維權時基本是兩眼一抹黑。律師說"這案子我能給你多要50萬",他就敢信;合同上寫"23萬以上部分全歸乙方",他也看不懂意味著什么。
"去醫院怕醫生坑,上法院怕律師坑,現在連維權都跟闖雷區似的。"
這個社會上,存在很多咱們普通人不了解的知識盲區,所以咱們很容易在別人專業的領域,成為受害者,并且渾然不知。
2. 監管漏洞比篩子還大
廣州律協去年8月就立案了,到現在快一年沒結果。司法局說"督促盡快回復",這話說了跟沒說一樣。我查了下,全國每年律師違規投訴有上萬起,但真正被吊銷執照的不到5%。這就好比闖紅燈罰款5塊錢,誰會怕?
3. 某些律師把良心當商品賣
那個鄧律師接受采訪時還振振有詞:"我們憑本事拿的錢"。這話讓我想起前陣子那個收了老人30萬"打點費"的律師,最后啥也沒干。這些人根本不是在提供法律服務,而是在利用信息差吃人命官司的人血饅頭。
作為在社會上混了二十年的中年老炮,給兄弟們總結了點干貨,不一定管用,但最起碼能讓你有個警惕心理:
1. 先查"兩證"再簽字
任何時候都要核實對方是不是真律師——上"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查執業證,看合同上有沒有律所公章。記住:科技公司、法律咨詢公司都沒資格代理訴訟。
2. 風險代理這三種情況絕對不能簽
涉及工傷賠償、醫療糾紛、勞動報酬的案子,法律明確禁止風險代理。要是有律師說"打贏再收錢",直接掏出手機錄下來,這就是他違規的證據。
3. 錢的事一定要白紙黑字
不管律師怎么拍胸脯,收費比例、付款時間、額外開支都要寫進合同。特別注意"23萬以上部分作為報酬"這種陷阱,相當于把超額收益全給了律師。
我突然想起去年看到的類似的一個事。一網友的舅舅在工地摔斷腿,包工頭只賠3萬,找律師時人家開口就要20%。他幫舅舅查了規定,最后換了個律師,只花了5000塊。
韋大哥的遭遇不是個例。當弱勢群體維權還要被二次收割,當法律變成某些人牟利的工具,咱們這些普通人更得抱團取暖。看到不公的事多轉發一次,碰到不懂法的老鄉多提醒一句,這或許就是咱們中年人該有的擔當。
最后說句掏心窩子的話:咱們打工仔這輩子誰還沒遇到點難事?但再難也不能讓那些黑心律師把咱們的救命錢、血汗錢當成唐僧肉。
記住了,維權可以,但先得學會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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