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據新黃河客戶端,“女子兩年被丈夫家暴16次”財產糾紛案迎來新進展。
當事人小謝表示,前婆婆因未繳納上訴費,其上訴被撤銷,一審法律判決正式生效。按照判決,前婆婆應返還 91 萬余元,該款項的分割比例將在離婚財產分割中確定。
小謝向記者透露,過去大半年,她的身體狀況依舊,左腎喪失功能,需定期去醫院治療,但生活和精神狀態比之前好了很多。
近期,小謝得知 “賀某陽刑事案件” 二審將采用書面審理,不再公開開庭。
據此前媒體報道,謝女士在婚姻中多次遭賀某陽家暴,導致左腎功能完全喪失,經鑒定有 4 個重傷二級、5 個輕傷二級和 1 個輕微傷。她三根肋骨骨折,十二指腸污染,小腸梗阻,內臟多處損傷,腹部到胸部有一道 30 厘米的傷口(占身體五分之一),且需終身掛糞袋生活。
謝女士傷口。圖/社交媒體截圖
謝女士的哥哥謝先生介紹,賀某陽多次轉移家庭財產,先后從自己賬戶向其母親名下公司賬戶轉賬200萬元,并備注為借款,之后將一部分又轉回原賬號,剩余90萬未歸還。
謝女士和賀某陽于2024年6月離婚。同年12月,賀某陽被控故意傷害罪、虐待罪一案宣判,執行有期徒刑11年。此外,判處賀某陽賠償金額共計37萬余元。
今年2月10日,九派新聞從“2年被家暴16次”當事人謝女士處獲悉,其收到一則民事糾紛判決書,判決其前夫母親名下公司歸還借款912900元。
對此,謝女士表示,自己不作指望,“因為孩子的撫養費也一分沒有拿到”。其稱,自己不要錢,要的是公平公正。
該案判決書。圖/受訪者提供
判決書顯示,謝女士與賀某陽婚姻期間,謝女士以生育、照顧家庭為主,賀某陽主外,從事工程、裝修及廣告制作等生意。2023 年 4 月 25 日,謝女士遭賀某陽毆打,住院時間長且醫療費用高昂。
后續調查發現,2023 年 1 月 5 日至 4 月 26 日,賀某陽多次用個人賬戶向其母親開辦的公司轉賬,每筆均備注 “借款”“供支”,與該公司還款相抵后,仍有 912900 元未歸還。
謝女士認為,賀某陽在其不知情時將夫妻共同存款出借,應立即歸還。賀某陽稱公司由其管理,款項是與其他公司的交易周轉,備注是為方便過賬做流水,并非借款。涉事公司則表示,賀某陽母親對轉賬事宜不清楚。
法院指出,賀某陽未能證明款項完成過賬資金閉環,不采信其 “過賬” 抗辯,認定轉款實為借款和還款,判決涉事公司歸還 9129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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