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與內容之間的脫節,不僅限制了文化產品的創新性與多樣性,更影響了文化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原文 :《“5G+”推動新興文化產業爆炸性增長》
作者 |南京大學長三角文化產業發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石志如 劉玉杰
圖片 |網絡
文化與科技作為兩種最具滲透性的發展要素,與一、二、三產業廣泛融合,不僅顯著提升原有產業質態,而且培育形成新的產業業態與模式,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成為推動文化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引擎。5G時代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實現重大突破的關鍵節點,以“5G+文化”來改造與提升傳統文化產業,推動新興文化產業爆炸性裂變增長,必將推動我國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和動力變革,是我國從投資驅動向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現實需要。
文化科技新業態新模式面臨的挑戰
5G技術為文化科技深度融合注入新動力,催生新業態與新模式,推動文化產業轉型升級。但文化科技融合仍面臨技術與內容融合不足、市場機制不健全、創新資源配置低效、數字資產管理與版權保護薄弱及專業人才短缺等問題,制約文化產業繁榮與可持續發展。
第一,技術與內容融合不足,技術發展與內容創作脫節。當前技術與內容之間的融合程度尚顯不足。一方面,盡管技術的快速發展為內容創作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和手段,但創作者往往難以充分利用這些先進技術,導致內容創作的技術含量不足,難以呈現出令人耳目一新的創意和形式。另一方面,技術開發者在研發新技術時,往往缺乏對文化產業內容的深入了解,使得新技術難以與市場需求相匹配,難以被廣泛應用于內容創作。這種技術與內容之間的脫節,不僅限制了文化產品的創新性與多樣性,更影響了文化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第二,市場準入與退出機制不健全,市場門檻設置與風險規避面臨雙重困境。在市場準入方面,過高的門檻可能導致創新型企業難以進入市場,限制了市場的競爭活力和創新潛力。較低的門檻則可能引發市場混亂,導致惡性競爭和資源浪費。同時,退出機制的缺失使得一些經營不善的企業難以及時退出市場,不僅占用了大量資源,還可能對整個產業生態造成負面影響。
第三,創新資源配置效率低下,資源配置失衡導致創新動力缺失。一方面,資源在不同領域和環節之間的配置存在失衡現象,一些關鍵領域和環節缺乏足夠的投入,導致創新活動難以持續進行。另一方面,創新激勵機制的不足使得許多創新人才缺乏激勵,導致創新成果的數量和質量均難以提升。
第四,數字資產管理與版權保護薄弱,面臨法律與技術挑戰。一方面,數字資產的確權難度較大,缺乏統一的標準和規范,導致數字資產的歸屬和使用權存在爭議。另一方面,數字資產的管理也存在諸多漏洞,容易引發侵權、盜版等問題。此外,版權保護的法律與技術挑戰也不容忽視。在5G時代,版權侵權行為更加隱蔽和復雜,給版權保護帶來了更大的困難。
第五,人才培養與市場需求錯位,專業性人才流動受阻。一方面,人才培養與市場需求的錯位導致大量人才難以適應市場需求的變化。傳統的人才培養模式往往注重理論知識的傳授,而忽視了實踐能力的培養,導致人才在步入市場后難以快速適應市場需求的變化。另一方面,由于文化產業的經濟效益發展相對滯后于其他行業,文化產業領域的人才待遇和發展空間相對有限,難以吸引和長期留住優秀人才。
文化科技新業態新模式的發展路徑
作為一種通用目的技術,5G通過提升生產效率、促進技術創新對其他產業和領域進行改造和提升,為構建文化科技的新模式、新業態創造了條件。
第一,構建協同創新生態,促進技術與內容深度融合。一是搭建跨領域交流平臺,促進創作者與技術開發者之間的深度對話。通過舉辦研討會、工作坊等活動,為雙方提供面對面交流的機會,增進彼此的了解和信任。同時,可以設立專項基金,支持跨界合作項目,鼓勵創作者與技術開發者共同探索新技術在內容創作中的應用。二是加強跨界融合型人才的培養與引進。通過優化教育體系,增設與文化產業相關的技術課程,培養具備技術與藝術雙重素養的復合型人才。同時,可以設立人才引進計劃,吸引國內外優秀人才加入文化產業,為文化科技融合提供強大的人才支撐。三是推動新技術在文化產業中的廣泛應用。加強對新技術的研究與開發,探索其在內容創作、傳播、營銷等環節的應用場景,提高文化產業的技術含量和創新能力。
第二,完善市場準入與退出機制,保障公平競爭與資源優化配置。一是合理設置市場準入門檻。根據文化產業的特性和市場需求,制定差異化的市場準入標準,既防止市場混亂和惡性競爭,又確保具有創新潛力的企業能夠順利進入市場。同時,加強對市場準入過程的監管,確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二是建立健全退出機制。對于經營不善、不符合市場需求的企業,應提供及時有效的退出途徑,避免資源的浪費和市場的無序競爭。通過完善企業破產清算制度、資產處置機制等,為企業的退出提供法律保障和操作指南。三是加強對市場動態的監測和分析,及時發現并解決市場中的問題,為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三,優化創新資源配置機制,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與創新能力。一是加大對關鍵領域和環節的投入力度。通過設立專項基金、建設創新平臺等方式,為文化產業的創新活動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和技術保障。同時,加強對創新項目的評估和篩選,確保資源的有效利用。二是完善創新激勵機制。通過設立創新獎勵基金、提供股權激勵等方式,激發創新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同時,加強對創新成果的保護和管理,確保創新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三是加強對創新資源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通過建立創新資源信息共享平臺,實現創新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同時,加強對創新活動的指導和支持,提高創新項目的成功率和市場競爭力。
第四,建立安全可靠的數字文化產業生態體系,加強數字資產管理與版權保護。一是制定統一的標準和規范。明確數字資產的確權標準和流程,為數字資產的交易和流轉提供法律依據和操作指南。同時,加大對數字資產的管理力度,通過建設數字資產交易平臺、完善數字資產登記制度等方式,提高數字資產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二是加強對版權保護技術的研究和應用。通過引入先進的版權保護技術,提高版權保護的技術水平和效率。同時,加強對版權保護的宣傳和教育力度,提高全社會的版權保護意識。三是建立健全版權保護機制。通過設立版權保護基金、加強版權執法力度等方式,為版權保護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經濟支持。同時,加大對版權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維護文化產業的合法權益和市場秩序。
第五,完善多元化人才引育體系,培養和引進專業人才。一是優化教育體系。根據市場需求調整教育結構和課程設置,增設與文化產業相關的技術課程和實踐環節。同時,加強與企業的合作與交流,通過校企合作、產學研結合等方式提高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二是制定優惠的人才引進政策。通過提供優厚的薪酬待遇、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等方式吸引國內外優秀人才加入文化產業。同時,加強對引進人才的培訓和教育力度,提高其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以適應市場需求的變化。三是完善人才激勵機制。通過提供股權激勵、職業發展機會等方式激發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同時,加大對人才的考核和評價力度,確保其能夠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和潛力,為文化產業的繁榮發展貢獻力量。
文章為社會科學報“思想工坊”融媒體原創出品,原載于社會科學報第1960期第6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期責編:潘 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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