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河北日報
近日,京津冀三地正式發布《健康體檢質量控制規范》區域協同地方標準。該標準的出臺,標志著京津冀地區在健康體檢領域朝著規范化、同質化邁出重要一步,將為區域內廣大民眾提供更加優質、可靠的健康體檢服務。
隨著人們健康意識不斷增強,健康體檢作為疾病早篩和健康管理的重要手段,需求日益增長。截至2024年底,京津冀三地具備健康體檢資質的醫療機構達947家,但三地健康體檢機構在服務質量、操作規范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
《健康體檢質量控制規范》將于今年10月1日實施,它是京津冀三地協同制定衛生標準中的首個健康體檢領域標準。該標準規范了京津冀區域內醫療機構開展健康體檢服務的質量控制基本要求、結構質量、過程質量及結果質量等要求。
標準聚焦健康體檢質量控制的核心環節,對場地、人員、設備的具體配置及質控體系運行原則、業務制度制修訂及執行、日常質控頻次及整改都提出了明確要求。標準強調檢前、檢中、檢后全流程質控覆蓋,強調健康體檢報告審核管理,強調重要異常結果的及時處置。標準的實施,將統一區域內健康體檢的各項質量控制標準,全面提升健康體檢服務質量,同時也為全國其他地區在健康體檢質量控制方面提供有益借鑒和示范。
標準提出,健康體檢場所及候檢場所應相對獨立,與本機構的門診、急診及病房等醫療場所分開。體檢區域建筑總面積應不少于400平方米;醫療機構類別為獨立設置的健康體檢中心的,醫療用房面積不應少于總面積的75%。每個獨立的檢查室使用面積應不少于6平方米。醫護人員配備方面,標準提出,每個臨床檢查科室應配備醫師,其中至少應配備1名主治醫師并相對固定;應至少配備2名主檢醫師負責出具、審核并簽署健康體檢報告。
截至目前,京津冀協同地方標準達91項。近年來,北京、天津和河北積極探索、主動作為,全方位、多層次開展京津冀區域協同標準化建設。2014年,三地簽署《京津冀高質量發展合作框架協議》,在地方標準協同、質量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強合作。2015年,三地簽署共同制定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準合作文件,在安全生產、工程建設、社會信用等領域簽署京津冀區域協同標準合作框架協議,構建京津冀三地市場監管部門與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密切合作的“3+X”工作模式,形成“分別立項、統一制定、共商發布、協同實施”的區域協同地方標準工作機制,建立了地方標準信息公開和通報制度,實現了標準化工作信息共享和互聯互通。
編輯:康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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