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來,一些“退休中人”(指在2014—2024年退休的人),固執地與比自己退休晚的人攀比養老金的多少,而不同比自己退休早養老金低的比,而且還是長達十年的大跨度攀比養老金,2014年退休的和2024年退休的攀比養老金的多少,并據此認為退休中人養老金政策不公平,不合理。因此不停低攻擊謾罵有關社保專家,聲稱退休中人的養老金政策不公平、不合理,要求重新核算和補發養老金,甚至提出立案審查社保專家。
退休中人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過渡階段的特殊群體,他們同時具有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
這些退休中人,都是在七十、八十年代參加工作的,當時的工資不到百元,而在他們退休時工資增長了一百倍,達到幾千元
但是,這些退休中人,卻對這個事實避而不談,在他們的記憶里,似乎根本沒有工資和養老金(退休金)是逐年增長的事情,即使是親身經歷的工資和養老金成百倍增長的事實,也都視而不見。
他們不提每晚退休一年,每個月就比他們多繳納一兩千元社保的事實;否認養老金是隨著經濟發展規模擴大、社平工資增加、物價漲幅的增長而增加的事實。只是固執地同比自己退休晚的人攀比養老金的多少。
為保證這些退休中人的養老金與前后銜接,平穩過渡,公平合理。計算十年過渡期退休中人養老金時,采用新老辦法分別計算養老金,若按老辦法計算的養老金更高,則按老辦法發放;若新辦法更高,則從2014年起每晚退休一年,將新老辦法計算之差以每年遞增10%的比例增加,直至2024年過渡期結束。
一些退休中人對此不理解,認為退休越早增加比例越少,是歧視退休中人,少給發養老金。其實,這是保低限高,平穩過渡的需要。因為退休越早視同繳費年限越多,實際繳費年限越少,因此,退休越早兩者之差越大,退休越晚兩者之差越小。2014退休的差額幾千元,2024年只有幾百元甚至更少。如果不是以10%的比例計發差額部分,而是以100%計發養老金,就會出現在同等條件下,早退休的人養老金高于晚退休的人的不正常情況,這是違背經濟發展和工資養老金平穩增長的規律的。
因此,政府的退休中人養老金政策保證了過渡期內養老金待遇前后銜接,平穩增長,是科學合理的。如果退休越早養老金越高,那才是不合理、不正常的現象,是違背經濟發展規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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