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解放軍軍官(干部)職級里,曾經按照正副大軍區級、兵團級、軍級、師級(旅級)、團級、營級、連級和排級排序。曾經有一段時間里,有“準”字級干部和副排級干部,后來被取消。
兵團級是介于大軍區級和軍級之間的一個職級。當年解放軍在解放戰爭后期,野戰部隊曾經設兵團序列。解放初期開始逐步取消兵團,到六十年代初全部取消了。兵團級的部隊,只設在各兵種和大軍區的空軍與海軍艦隊等等。其它部隊都沒有了兵團級建制。
到了1982年,很多原來正軍或副軍級的干部,離休后也開始享受副兵團或正兵團級待遇了。這是什么原因呢?
按照軍隊離休干部規定要求,凡1955年至196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或大校軍銜(1966前正軍級)的,且1937年7月7日前參加革命的,離休時一般可以享受副兵團級待遇。
從這里可以看出來,人民解放軍第一次授銜時的少將,離休前都能享受副兵團級待遇;1966年前的正軍職大校,離休前也能享受副兵團級待遇。但前提基本上都必須是老紅軍。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