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外賣補貼大戰正在激烈上演。這場“內卷式”競爭的戰火也燒向網約車市場。7月以來,浙江寧波、江西鷹潭、廣東清遠等多地主管部門先后出手,叫停網約車平臺低價行為。此外,就近日打車還收“空調費”一事,檢察日報發文稱平臺內卷不能讓乘客買單。對此,網經社征集業內專家、投資人、分析師予以解讀。
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律師、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董毅智接受數字經濟新媒體&智庫——網經社獨家專訪。
1、平臺低價競爭是否涉嫌違法?
平臺低價競爭是否涉嫌違法,需分情形討論,核心在于是否構成“低于成本價傾銷”。
若平臺或司機長期以低于運營成本的價格接單,且目的是“排擠競爭對手或獨占市場”,則涉嫌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二款關于“低價傾銷”的禁止性規定。
而若低價屬于短期促銷、市場調節價范圍內的動態定價(如高峰降價、優惠券),且未持續低于成本,則不違法。2017年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刪除“低于成本價銷售”條款后,單純低價競爭不再直接構成不正當競爭。
2、司機單方收取“空調費”是否合法?
先下結論,普遍違法,僅在極特殊約定下可能有效。
違法性依據: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價格法》第十三條禁止“在標價外加價收費”,《網約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要求運價包含基本服務(含空調)。
平臺規則禁止:各大平臺明確空調費違規,乘客可投訴至平臺或12315,司機可能面臨扣分、停運。
例外情形:若司機接單前明確告知需額外付費,且乘客主動同意(如掃碼支付),可視為雙方達成新合意,此時收費有效。但實踐中,司機在“一口價”訂單中強制要求付費仍屬違約。
司機困境:新能源車開空調日均成本增加20-30元(約月增千元),但平臺高溫補貼少、條件嚴苛,導致司機轉嫁成本。
3、如何破解網約車平臺“內卷式”競爭?
為破解網約車“內卷式”競爭困局,需通過法律監管、行業治理與技術賦能協同發力,構建健康可持續的行業生態。以下是系統性路徑的整合與分析:
國家發改委已明確將“內卷式競爭”列為重點整治對象,要求各地嚴查低于成本價的惡性競爭行為。需進一步明確“低于成本價”的執法標準,參考《價格法》第十四條,禁止平臺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持續低價傾銷。建立分區域、車型的成本核算體系(如新能源車與燃油車差異),由政府聯合行業協會測定行業平均成本,為執法提供依據。推動修訂《網約車管理暫行辦法》,將“主觀惡意”和“持續性低于成本”納入量化標準,避免監管模糊。
落實交通運輸部“陽光行動”,強制平臺實時公開每單抽成比例計價規則及司機收入構成,杜絕“陰陽抽成”。禁止平臺將優惠券成本轉嫁司機,要求平臺承擔營銷費用,并設定司機收入保底線。同時,賦予司機無限次關閉低價訂單的自主選擇權,打破平臺強制派單的壟斷邏輯。
設立網約車違規專項舉報通道,簡化舉證流程,憑運營數據、成本票據即可立案。建立司機集體訴訟制度,允許行業協會對平臺低價傾銷發起索賠,主張損害賠償。探索“司機權益保障基金”模式,用于法律援助與困難幫扶。
4、技術賦能與生態優化:算法向善,考核革新
監管動態定價系統,要求平臺在極端天氣、高峰時段禁用“一口價”訂單,并在算法中嵌入司機成本保護機制。利用大數據監測“內卷式”行為(如超低價訂單占比),建立預警干預機。
重構考核體系,引導長期價值,將司機滿意度、服務品質(如拒載率、投訴率)納入平臺考核,替代單一訂單量指標。政府聯合平臺建立“服務信用分”,對高星級駕駛員優先派發機場、高鐵站等高價訂單。
我認為根治內卷的鑰匙,在于通過制度設計將競爭從“價格消耗戰”轉向“服務價值戰”。當政府從“政策比拼”轉向“制度創新”,平臺從“流量搶奪”轉向“生態培育”,方能實現司機增收、乘客滿意、平臺盈利的正和博弈。
專家介紹:董毅智,法律從業20年,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研究員、浦東金融學會理事。
【小貼士】
網經社深耕數字經濟行業18年,長期關注移動出行,我們重點報道和研究的公司有1、網約車:滴滴出行、曹操出行、T3出行、花小豬出行、享道出行、陽光出行、萬順叫車、首汽約車、嘀嗒出行、神州專車、斑馬快跑、幫邦行、飛嘀打車、量子出行等;2、Robotaxi:小馬智行、文遠知行、蘿卜快跑、如祺出行等;3、聚合平臺:高德打車、百度打車、騰訊出行、美團打車等;4、租車:一嗨租車、神州租車、悟空租車、華夏出行、GoFun出行等;5、共享(電)單車:青桔單車、美團單車、哈啰出行、松果出行等;6、停車平臺:ETCP停車、愛泊車等;7、代駕平臺(3家):e代駕、愛代駕、安師傅代駕等;8、在線旅游:攜程、同程旅行、馬蜂窩、美團旅行、去哪兒、飛豬、途牛、窮游網、客路旅行、在途商旅、貓途鷹、KKday、皇包車、稀飯旅行、航旅縱橫、眾信旅游等;9、民宿短租:途家民宿、木鳥民宿、小豬民宿等。
網經社移動出行臺是專業移動出行門戶,重點關注在線旅游、酒店民宿、網約車、共享單車、共享汽車、順風車、代駕、等業態。提供媒體發布、報告榜單、融資、會員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