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代駕,噩夢降臨!女司機將醉酒男乘客送到小區,對方竟突然伸手襲胸、言語污穢!她當場報警,男子被拘留5天。可這還不夠——憤怒的女子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庭,索賠1萬元!一審僅判口頭道歉,女子不服,堅持上訴。最終,二審判決讓所有人直呼解氣!(來源:瀟湘晨報7月20日報道)
一、事件回顧:一場不該發生的深夜遭遇
1.一次普通的代駕服務
2025年1月6日晚上10點左右,25歲的女代駕司機小美接到一個來自某高檔酒店的訂單。當時正值寒冬,室外溫度只有5度左右。小美像往常一樣騎著她的折疊電動車趕到指定地點,見到了已經喝得醉醺醺的乘客阿豪。
阿豪當時處于嚴重醉酒狀態,走路搖搖晃晃,身上散發著濃重的酒氣。按照代駕服務規范,乘客應該坐在后排座位,但阿豪執意要坐在副駕駛位置,聲稱要指路??紤]到天氣寒冷且對方醉酒,小美勉強同意了這一要求。
2.密閉空間內的不法侵害
車輛行駛約20分鐘后到達目的地小區。就在小美準備結束服務時,阿豪突然伸手觸摸她的胸部,并用露骨的語言進行挑逗。當時車內空間密閉,時間已近深夜11點,小區停車場人跡罕至。
小美立即大聲喝止并試圖推開對方,但由于系著安全帶行動受限。她迅速解開安全帶,沖出車外報警。在此期間,阿豪曾試圖逃離現場,但被小美攔住。警方到達后,將阿豪帶走調查。
3.持續的身心傷害
事發后,小美出現了嚴重的心理問題;
連續多日失眠,需要藥物輔助睡眠;
對密閉空間產生恐懼,不敢獨自乘坐電梯;
無法繼續從事代駕工作,收入銳減;
需要定期接受心理咨詢治療。
經醫院診斷,小美出現了創傷后應激障礙(PTSD)的癥狀。這些傷害不僅影響了她的工作能力,也給她的日常生活帶來了諸多困擾。
二、維權之路:從行政處罰到民事賠償
1.第一回合:行政處罰
公安機關認為阿豪猥褻他人,情節較輕,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4條,對阿豪處以5日拘留。
小美認為公安機關的處罰過輕,決定繼續維權,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
2.第二回合:民事訴訟一審
因阿豪的行為給自己造成了嚴重的心理傷害,小美請求法院判處阿豪賠償1萬元精神損失費。
一審法院認為,現有證據不能證明精神受到較大創傷,僅判決口頭道歉。小美不服,提出上訴。
3.第三回合:二審逆襲
小美向二審法院提交了:報警記錄和行政處罰決定書、心理咨詢記錄、因恐懼無法繼續代駕工作的證明、失眠就醫記錄。
二審法院認為,案發時正值深夜,車內空間密閉狹窄,這種環境下的性騷擾行為具有更強的脅迫性和危害性。同時,代駕服務關系中存在的消費權力不對等,進一步加重了行為的違法性。
阿豪的行為確實給小美的工作生活造成了實際影響,二審改判賠償2000元精神撫慰金,并當面向小美道歉。
三、網友熱議:2000元賠償夠嗎?
支持嚴懲派:
"才賠2000?犯罪成本太低了!應該列入行業黑名單,終身禁駕!"
理解判決派:
"已經是法律框架內的頂格處理了,重要的是確立維權先例。"
理性建議派:
"代駕平臺應該建立女性司機保護機制,建議給女代駕配發緊急報警設備。"
小美的案件雖然最終獲得了部分賠償,但她的經歷折射出女性從業者面臨的普遍困境。2000元的賠償或許無法完全撫平創傷,但這個判決的重要意義在于:它向社會明確傳遞了一個信號——任何形式的性騷擾都必須付出代價。
我們期待,這個案例能推動相關立法的完善,促進平臺責任的落實,更重要的是,讓每一個女性工作者都能在職場中獲得應有的尊重和安全保障。畢竟,一個文明的社會,不應該讓女性在"掙錢"和"安全"之間做選擇題。
讀者朋友們,你們認為2000元的賠償夠嗎?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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