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本報記者 孫天驕
“近日,我所接到××星籃球培訓機構家長反映機構目前未營業的情況,現我所正在核實相關情況……”
7月13日周日下午4點,原本該是熱鬧的上課時間,××星籃球培訓機構蒲黃榆校區卻大門緊閉,屋內擺放著不少雜物。門上一張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方莊派出所張貼的通告顯示,“正在核實情況”“涉及學員可聯系我所進行登記”。
據了解,今年5月中旬,這個知名籃球培訓機構在北京的多家校區接連停課。教練離職、工作人員失聯,家長們望著手中給孩子購買的高額課包,陷入了維權困境。
近年來,預付式消費模式在教育培訓、健身美容、零售服務等領域廣泛應用,但隨之而來的商家“跑路”、退款難等問題頻發,有些時候甚至消費者剛充值就閉店,成為消費者維權的“重災區”。
促銷活動不久店就閉了
“機構負責人沒來,只來了個代理人,代理人表現得非常不專業,對案情一問三不知,甚至之前都沒看過案卷材料……”
7月14日上午10時許,《法治日報》記者在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方莊法庭外,見到了剛開完庭的王申。
王申是一名律師,但她沒想到有一天自己成了維權打官司的當事人。而這一切,都始于為孩子報名籃球課程。
今年1月,王申為孩子在××星蒲黃榆校區辦理了雙月不限時籃球課卡,價格2999元。寒假期間孩子上課體驗不錯。2月28日,機構工作人員提醒卡即將到期,建議續卡。在孩子的期望下,王申又續辦了半年卡,價格7999元。
孩子每天有空便抱著籃球興沖沖地跑去上課,可誰都沒想到,機構卻突然“消失了”。5月初,蒲黃榆校區在家長群通知“停電”,短期周末課程取消,提出家長們可以轉至天壇校區上課。那個周末,王申帶著孩子到天壇校區,發現現場人滿為患,“原本十幾個小孩的班,現在一節課有50個孩子,管理非常混亂。問老師,老師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而天壇校區在運營一兩周后也徹底停擺。
為進一步了解情況,記者近日嘗試聯系××星籃球培訓機構相關門店,結果電話要么打不通,要么接通得知來意后敷衍幾句就掛斷了電話。7月初,××星官方賬號仍在發布價值7000余元的暑期訓練營的活動內容,并在記者咨詢后回復稱“北京已經有十幾個校區復課了”。但從記者實地走訪情況來看,目前大量校區仍在停課中。
全面停課后,家長們四處求告——現場報警,警方出面安撫后建議找相關部門投訴或起訴;撥打12345,12345將問題派給了機構注冊地東城區體育局,體育局表示會盡力協調。在王申所在的維權群內,共有400多名家長,每人已買課但未消費的金額都在幾千元甚至上萬元。××星官方給出了兩個調解方案:一是通過轉課小程序將課轉給其他機構;二是為保障老師和場地成本,家長們額外每節課每人再交80元,另選場地上課。
王申不吐不快:“這是商家自行變更了原來的合同,還強行加價。”在機構出現問題后,她通過復盤發現了一個之前未在意的細節——今年2月再次購卡時,對方發來的收款二維碼的收款人并非××星公司,而是江蘇蘇州的一家公司,兩家公司的實際控股人為同一人。多名家長表示遇到了同一情況。于是,王申將兩家公司一并起訴至豐臺區法院。
“目前在等判決結果,即使判決機構退費也不知道能不能順利執行。”王申無奈感嘆,“維權路漫漫”。
消費者多方維權卻無果
除少數家長接受了機構提出的解決方案外,大部分家長都感到無法接受,各自走上了起訴退款的道路。
強女士在蒲黃榆校區續辦了100節課程,支付17800元。當時銷售承諾“課程不會過期,不管上幾年都能上完”。然而,強女士帶孩子剛上完舊課包,新課包尚未啟用,校區便以“裝修”“停電”為由閉店。當強女士提出退費時,銷售已離職失聯,“打總部電話不通,找負責人無門”。她選擇起訴,目前案件尚未進入正式訴訟階段。
王先生在××星龍潭校區為9歲的兒子報名了60課時的課程,付費約11960元,沒過多久機構就突然“跑路”,此時剩余課時費用還有8000多元。王先生和多名家長一起選擇向東城區人民法院起訴,法院組織王先生與其他家長和機構負責人進行調解,調解結果是按80%的金額退費。除一戶家庭沒同意,執意要起訴外,其余家庭和被告都同意了該調解結果。
截至發稿日,王先生等人尚未拿到調解書,他對后續是否能拿到退款充滿擔憂。
不少消費者在類似門店“跑路”后都經歷過這樣的遭遇——想方設法維權,結果一無所獲。
2023年,張女士在上海閔行區其所住小區附近的一家健身房辦理兩年期通用卡,支付8500元。使用不到半年,該門店沒有任何預兆突然關門。張女士聯系總部客服,對方提出轉至3公里外的其他門店,并稱需額外支付3000元“升級卡種”才能使用,她沒有同意。之后半年間,該健身機構門店接連閉店,她最終陷入無店可用的境地,錢也沒退回來。
北京朝陽的金女士則在教培與服務類預付費中多次踩坑,且最終都自認損失。前年夏天,她為孩子報了5000元的架子鼓培訓班,上課未過半時,機構借“周年慶”推出低價大課包,她又充值8000元。然而充值后僅4天,機構在無任何通知的情況下突然歇業。家長群中雖有人起訴并勝訴,該機構法定代表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但錢款仍無法追回,耗時耗力卻無果。
而之后金女士又為孩子報了游泳課,培訓機構同樣“跑路”。她購買的大課包花費約2萬元。機構閉店后,僅留下轉課機構聯系方式,剩余課時可置換為其他機構的美術培訓、美容美發等服務,但置換過程中還需額外消費——如拍攝兒童照片后被推銷高價底片。
相關規定需進一步落地
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為緩解預付式消費門店“跑路”亂象,相關部門做了不少努力。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聚焦司法實踐中的痛點難點,進行了系統性的規則安排,為各級法院統一裁判尺度、精準打擊“卷款跑路”提供了重要指引。
商務部發布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對零售、住宿、餐飲、居民服務等特定行業的預付卡發行與兌付提出了原則性要求,旨在從源頭管控資金風險。
多地也開展積極探索,如《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實施辦法》,對預付卡發行規模限制、資金存管、信息披露平臺建設、失信懲戒等方面進行了更細化和更嚴格的規定。
今年6月,浙江省杭州市市場監管局指導美團平臺推出“安心樂生活計劃”,目前已吸引杭州9000余家商家入駐,承諾“靈活付費,門店‘跑路’平臺賠付”,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保障。
不過,記者調查發現,相關規定仍有待進一步落地。比如,××星事例中,北京雖有對預付式消費門店進行資金監管、設立托管賬戶的相關規定,但王申等人在維權過程中發現,錢款實際未進入規定的托管賬戶。政府監管中,體育局難以掌握企業合同臺賬和資金實際流向,家長退費無資金保障,維權時連資金去向都不清楚。
“當‘跑路’成了某些人眼中的‘生意經’,當監管規定在實際操作中難以落地,信任的紐帶一旦出現裂痕,誰還敢放心消費?”有受訪者呼吁,別讓“預付無憂”變成需要碰運氣的奢望,應該通過強化監管讓消費者敢消費、安心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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