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件背景
2023年6月,朱先生出于對自身健康的保障考慮,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險。保險合同生效日為2023年6月13日,保險期間為1年,到期后續保。【澤良律師事務所,專攻全國保險拒賠】
保單↑
2024年6月,朱先生身體出現不適,經醫院診斷,確診為風濕性心臟瓣膜病。為了恢復健康,朱先生于2024年6月17日接受了開胸手術置換心臟瓣膜。面對高昂的治療費用和后續康復開支,朱先生將希望寄托在了保險理賠上。
出院記錄↑
02 保險拒賠
朱先生在按照要求提交理賠申請后,滿心期待著能順利獲得保險金,緩解家庭經濟壓力。然而,事與愿違,保險公司公司卻以未如實告知為由拒絕理賠。
拒賠通知↑
在多次溝通協商中,保險公司始終沒有給出合理的解決方案,這讓朱先生陷入了困境。一方面,身體的病痛需要持續治療和調養;另一方面,經濟上的壓力也讓朱先生倍感焦慮。
手術記錄↑
03 委托澤良
在與保險公司溝通無果后,朱先生聽聞澤良律師事務所專業處理各類保險糾紛案件,便聯系到了澤良保險拒賠事業部,在接到委托后,澤良律師迅速對案件展開深入研究。
通過仔細分析保險合同條款、朱先生的就醫資料以及與保險公司的溝通記錄等相關材料,澤良律師發現保險公司的拒賠理由存在諸多不合理之處。憑借專業的法律素養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澤良律師有信心為朱先生爭取合法權益。
04 最終結果
在澤良律師的不懈努力下,本案迎來了轉機。法院的主持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根據調解協議,保險公司需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朱先生健康保險合同保險金38萬元。
最終結果↑
這一調解結果,不僅讓朱先生在經濟上得到了一定的補償,緩解了家庭的經濟壓力,也彰顯了澤良律師在處理保險合同糾紛案件中的專業能力和敬業精神。澤良律師始終以客戶的合法權益為出發點,憑借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贏得了客戶的信任和贊譽。
— 本案調解書 —
本案親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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