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福州市檢察機關立足檢察職能,積極推進網絡空間治理。《檢察時間》策劃推出“檢察護網安”系列報道,普及網絡安全法律法規,提高人民群眾防騙意識,引導正確網絡行為,積極營造安全網絡環境,助力平安福州建設。
2022年6月的一天
大學生趙某某被手機屏幕上的
“沃野”數字藏品軟件界面牢牢吸引
那閃爍的數字和誘人的收益曲線
讓他陷入其中
勿拿個人信息“薅羊毛”
趙某某下載數字藏品軟件之后,通過輸入手機號碼、身份信息和姓名注冊了新賬戶。隨后,趙某某利用該軟件提供的藏品,通過在軟件內進行高價售賣的方式賺取差價。
趙某某興奮地將這個發現分享給了好友林某。受到啟發,林某立刻在另一款名為“藍貓”的數字藏品軟件上如法炮制——注冊新賬號、領取免費藏品、轉手賣出獲利。
然而,每個賬號注冊都需要綁定真實的手機號、姓名和身份證信息。想要持續獲利,就必須獲取更多的個人信息。于是,兩人開始物色新的“合作伙伴”,最終說服了同班同學高某某加入他們的“生意”。
閩侯縣人民檢察院福州大學城檢察室檢察官助理 陳秀:他們就找來同學高某某,通過雇傭高某某以每條信息一元的價格,讓高某某幫助二人在某信息查詢系統上面對他人的信息進行了進一步的查詢。
接下來的8個月里,趙某某、林某從網上買手機號,發給高某某,高某某查出對應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兩人再用這些信息注冊新賬號領藏品、轉賣。 然而,他們忽略了一個關鍵問題——這些被非法獲取的姓名、身份證號都屬于受法律嚴格保護的公民個人信息。事情很快就引起了相關部門的注意。
經過深入調查,案件細節逐漸浮出水面:高某某為趙某某非法查詢了約1萬條手機號碼對應的公民身份信息,從中非法獲利1萬元;同時,他還為林某查詢了8700條同類信息,獲利8700元。趙某某利用這些個人信息批量注冊數字藏品平臺賬號,通過倒賣獲贈藏品非法牟利2萬元;林某則用相同手法獲利3.219萬元。
三人的行為已明顯觸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但當檢察官核查三人身份背景時,發現他們竟是在校表現相對優異的學生。
閩侯縣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 何潔:他們三個人都是在大學或者專升本求學的一個過程當中,我們考慮到這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特殊,所以我們對他們的在校情況進行了摸底排查。
三名涉案人員在校期間均表現優異,從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一旦提起公訴,這些年輕人的人生軌跡可能就此改變——升學機會、就業前景都將受到嚴重影響。面對這樣的特殊情況,檢察官秉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依法辦理該案。
閩侯縣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 何潔:他們的認罪悔罪態度,以及本案的事實情節來說,都符合作出情節輕微、相對不起訴處理的條件。
為審慎處理此案,檢察機關召開公開聽證會,聽證會上,各方一致認為三人是初犯、偶犯,案發后主動退贓并認罪認罰,社會危害性較小,符合教育挽救條件。檢察官最終對三人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閩侯縣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 何潔:我們通過建立了被不起訴大學生的回訪制度,對這三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追蹤幫教,效果比較良好。
如今,高某某順利畢業,林某和趙某某在本科院校認真學習。曾經因貪念跑偏的青春,正重新回到正軌。
來源:福州廣播電視臺 閩侯縣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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