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法學生真是一件風險極高的事情。一名在餐廳打工的法學學生因被無故解雇將老板告上法庭,他提起的36條訴訟大獲全勝。現在他的前雇主要賠償他的帶薪休假和一大筆錢,外加書面道歉。
一位在慕尼黑餐廳打工做服務員的法律系學生試圖成立工會。他在著手組建工會后被停職,然后被調到廚房工作。在他拒絕接受新職位后,雇主立即解雇了他。與此同時,原餐廳申請破產,被一家新公司接管。然而,這位法律學生將餐廳的前老板告上法庭,對其提出36項索賠要求,包括小費和實物工資損失賠償、玻璃器皿費(玻璃破碎的固定費用扣除)、延遲發工資索賠和工作服清洗補貼等。
慕尼黑勞動法院認定餐廳老板的解雇行為違法,并裁定前雇主通過解雇及之前的待遇歧視該學生。法院認定,調到廚房工作以及隨后的解雇,目的就是為了阻止該學生組建工會。
因此,慕尼黑地區勞動法庭判處這家餐廳的前雇主現在必須賠償該學生自 2021 年8月以來的全部收入損失。包括每班次100 歐元的小費損失以及學生在每班次后可以享用的折扣食品和飲料。總計需要向這個學生支付 10 萬歐元的賠償金。
目前尚不清楚法學學生是否就慕尼黑高等勞動法院的裁決(案件編號:11 Sa 456/23)提起上訴。反正法院駁回了上訴可能。
全新的法律判決
漢堡勞動法律師Michael Fuhlrott表示,這項判決“在某些方面開創了勞動法的新規。
除了賠償金外,法院還判處餐廳延遲支付工資的學生支付延遲入學的工資的賠償。此外,雇主還被責令向學生發出書面道歉。漢堡勞動法律師Michael Fuhlrott表示,“這項要求道歉的命令是全新的。法院似乎將其視為一種非物質損害賠償。這是在勞動法庭的判決中從未見過的法律后果,”
法院認定損失的小費是可補償的損失,勞動法以往的文獻對此存在爭議。法院還裁定,破產餐廳的經理應承擔個人責任。由于解雇行為是故意的,且違反了保護性法律,因此突破了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限責任。
法院還判決雇主給予該學生六個月的帶薪休假。理由是雇主未能告知該學生的休假權利,導致沒有休假。
此外,州勞動法庭竟然不允許學生向聯邦勞動法庭上訴,也不同尋常。
對兼職工作判罰10萬歐元賠償?!
勞動法律師Michael Fuhlrott表示,“這筆高額賠償費著實令人咋舌,尤其考慮到這起案件涉及的是邊緣或兼職的雇傭關系。如果雇主在一場持續數年的法律糾紛中敗訴,通常需要賠償巨額誤工費。然而,這起案件涉及的工資相對較低,相關的解釋還沒有。”
案件中的法學學生在職業平臺 LinkedIn 上就訴訟過程進行了描述:他四年來“花費了數千個小時評估判例法、立法材料、論文、評論和學位論文,終于在這個出人意料地缺乏先例的案件中迸發出自己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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