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中最刺激的一件案例,莫過于謝鴻飛的貪污金條案,都以為他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不料情況發生了戲劇性反轉,謝鴻飛在接到李人駿的暗中通知后,采取了一系列他們所認為的安全手段,拿出了由程子健偽造的所謂“購買證明”,將非法所得洗刷得干干凈凈。
你看多么可笑,貪污者在經過洗刷后,最后不光無罪釋放,還公然要求并逼迫洪亮當場道歉,這種黑白顛倒的情節,深刻展現出了黑惡勢力的猖獗以及背后保護傘的強大能量,他們能夠肆意踐踏法律,讓違法者逍遙法外,甚至還能讓堅持正義的人遭受屈辱。
這一情節讓人感到細思極恐,已經偏離了人性軌道,然而背后的始作俑者就是東平市最大的官蘭景茗、和海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江旭東,他們是司法腐敗中最大的蛀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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