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婚后,你變得有能力了,是否要無休止的幫助岳父母家?這件事告訴你,“蠢“男人才會經常這么做,完全吃力不討好!
今天的主人公是一位已經退休的工程師——李立,45歲。
可能很多人覺得很奇怪,45歲能有什么婚姻煩惱?今天,是我們結婚的20年,也是我離婚的第一年。而這一切的原因,歸咎于我有一位15歲的小舅子。
45歲李先生自述
我今年45歲,姓李,我家是工薪家庭,父母都是體制內,算不上大富大貴吧,但至少溫飽有余。當年我高考落榜,再三思慮下我選擇獨自一人來到市里打拼,雖然日子苦了點,但高中文憑在那時已經算比較高的啦。在我不斷的努力下我參加了當年的成人高考,順利的進入當時最有名的工程學院。
蒼天有眼,畢業后我進入了一家國企單位工作,在這里我認識了我的妻子,她家是農村的,在她上面還一個姐姐,下面還有兩個妹妹,家境困難。盡管如此,她性格開朗,知書達理。很快我們互通了心意,第一次見父母的時候雙方都很滿意。
盡管她是農村的,但父母絲毫沒有反對我的意思,只是提醒我像我妻子這樣的家庭結婚以后少不了需要幫襯,只是當時我沒有想那么多,則是覺得感恩父母適當的回報和補貼都是可以理解的。
很快我們便領了證,考慮到妻子家的家庭情況,我給了一筆不菲的彩禮,但卻沒有收到回禮,我在心里面告訴自己這都不重要,只要我們過得好就行。婚后雖然會產生一些小摩擦,但過日子嘛,雙方都要包容不是?聽我這樣描述,你們應該感覺我過得很幸福。
但事實卻是我想得太天真了,婚姻不僅僅是夫妻之間的事,也是三個家庭之間的事。在很多情況下,我出于對妻子的疼愛,很積極地幫助岳母家的事情,不管是金錢方面還是其他方面,往往吃力不討好。
婚前,我和妻子在一家公司,按道理來說薪資不會差到哪兒去,但婚后我卻一分錢沒有見到,心想可能是補貼給岳父母或者自己存小金庫了,畢竟是婚前財產,我沒有道理要求她拿出來。
但是既然結了婚,就證明我們已經組成了一個新的小家庭,凡事應該以小家為主。但妻子的舉動讓我不是很愉快,在這里我也勸各位男士,在婚姻當中千萬不要無限制的幫助岳父母家的經濟以及債務問題:
結婚一年,我一直不見妻子把工資拿出來,我忍不住問了一下才知道原來她不斷地往岳母家拿錢,第一個原因是那段時間岳母身體不好需要錢買藥,而我給的彩禮已經被岳父拿去還債了,這個我無話可說。
第二個原因竟然是妻子的姐姐缺錢。因為姐姐當時為了湊妻子的大學費用嫁給了當地的有錢老板,婚前給了彩禮5萬,這在當時已經算很大一筆錢了。但沒想到婚后不僅家暴姐姐還不給錢花,在外面養了2個外室。而姐姐不愿離婚的原因是怕落人口舌。
聽了這兩個原因,我很天真的認為做的對,姐姐為妻子付出了那么多,值得幫襯,我不但沒有阻止妻子的行為,而且還拿出自己工資的三分之一來幫助岳父母家。心想我做了那么多,岳父母一定很感激我吧,會對我和妻子很好很好。
但事實證明我想錯了!婚后第四年,單位進行人員優劃,而我也被降薪。這是妻子的妹妹要上大學了,需要學費,但當時家里面有兩個小孩嗷嗷待哺,妻子也下崗了,我實在拿不出那么多錢來,沒想到岳父竟然說:“這么多年都拿了也不差這點,關鍵時刻說沒錢,讓招娣怎么拿什么去讀書啊?怕不是自己留著錢買大房子吧。”
這可把我氣壞了,這幾年我不斷地往岳父母家拿錢,就連買房的事情都推遲了,真的是有些人你越是幫襯他,久而久之就變成了理所當然。
那天我發了很大的火,而這件事大家也都閉口不提。
在過后的兩年里,我換了份待遇比較高的新工作,而妻子也開了一家便利店,日子過得越來越滋潤。我和妻子商量著換個大房子,因為現在孩子逐漸在長大,總是和我們擠在一個房間不合適,妻子很欣然的同意了。
可沒到在買房的前一天離譜的事情又發生了!
妻子竟然將我們買房的錢拿了一半給岳父,等我發現的時候已經晚了。而最主要的是妻子帶著孩子回到岳父家,為的就是避開我,讓我自己度過冷靜期?
我連夜趕到的時候妻子居然和岳父母在討論合同。是的,買房的合同,給她父母買房的合同。我看見已經簽約的購房合同,第一次感受到絕望,也第一次產生了離婚的想法。
我把妻子拽出房間問道:你是怎么樣想的啊,這是買房的錢,你給了爸媽我們拿什么買房啊?”
妻子笑嘻嘻地拉著我說:“老公,錢我們還可以掙,爸媽年齡那么大了,家里的房子還有漏雨,你忍心嘛?”
我:“是,不忍心,但你不應該不和我商量,給爸媽買房我沒有意見,至少你為咱這個家為咱孩子考慮一下,平時補貼爸媽也就算了,就連姐家我們也要補貼。以后是不是我還要為姐姐家養老送終啊!”
妻子:“你說話至于那么難聽嗎?沒有姐姐怎么會有今天的我?再說了,我們又不是不能掙錢,實在差的話叫你爸媽出一點就好了,發什么神經!”
在我們爭吵的時候岳父走過來說了一句:“吵什么吵,舍不得就把錢拿回去,違約金你們自己賠,現在有點錢就飄起來了。”
我以前怎么沒有發現岳父是這樣的人啊。準備答話的時候卻聽見妻子說:“李立,你再糾結這個錢咱就離婚,各過各的。“
我知道妻子這樣說是拿捏了我的弱點,因為我很愛她,也很愛孩子,萬萬不會提出離婚。事情到最后也沒有得到解決,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岳父打電話和我說岳母懷孕了,叫我開車帶她去醫院檢查一下。
我當場就傻了,懷孕?這個年齡?但我也沒有說什么,可能他們是想要一個男孩子吧,畢竟女孩的名字都叫招娣。帶岳母到醫院檢查的時候醫生說是男孩,是的,那個年代醫院管理并不嚴,隨便塞個紅包就能知道胎兒的性別。
時間很快就過去了,孩子出生后大家也很高興,我在這件事情沒有發表任何感言,而發生了房子的那件事情之后我再也沒有補貼過岳父母家。
雖然銀行卡在我這里但我知道妻子會時不時的補貼家里面。因為她每個月都要新衣服和護膚品,但不見她拿回來,還會找各種各樣的理由向我要錢,我秉著能忍就忍的原則沒有挑破。
但萬萬沒想到這個孩子,也就是我的小舅子,會成為我和妻子離婚最大的原因。半年前,岳母查出了癌,癌細胞不斷地惡化,還未等到醫院下了病危通知書,岳母就離世了。
我們都很痛心,但讓我更痛心的是岳父提出將小舅子交給我和妻子來撫養,以后的吃穿用度都是我們來出。這都不算什么,最主要的是妻子居然同意了。
我很心平氣和的和妻子說:“你知不知道這樣我們壓力會很大?我們不僅要還房貸,還要負擔孩子的學費以及生活費,平時你給他們錢我就當作沒看見,現在還要多一個孩子要養,要是小銘(小舅子)聽話就算了,還逃學打架,他已經15歲了,以后的生活你想過沒有?”
沒想到妻子先發了火說:”那你的意思是不養了?我沒想到你是這樣的人,當初真的是看走了眼,我父母辛辛苦苦把我養那么大,現在是我贍養他們的時候,這是我的義務,就像你爸媽,咱也得照顧他們呀。“
我:”你怎么好意思提我爸媽啊,上次我爸住院,你連看都不愿意看,更別說照顧了,我們結婚那么多年了,你什么時候主動去看過他們?我給他們買套衣服你都要做攀比,非得讓我給你爸媽買兩套,你捫心自問,作為兒媳的你做的好嘛?
妻子:“我承認我忽略了,但我弟你不養也得養,從法律角度來看這是義務,我要求也不多,每個月給5000塊錢,當然我弟也不會白拿,他可以來便利店幫忙,關于你爸媽這方面你覺得我做的不好那就改正,這事就那么定了,沒得商量。再然后就是我已經給我弟買了輛車,名字是爸的名字,你先開著,等我弟拿到駕照就可以你再給他。”
我:“你做的都是什么事情啊?做決定之前不用和我商量一下嗎?我們還是夫妻嗎?”
妻子當即給了我一巴掌說道:“什么事情我決定就好了,你要是不愿意那我們就離婚!”
妻子肯定覺得我不會同意。
我:“好啊,離,現在就離,趁民政局還沒有下班。”
妻子懵了,覺得我可能瘋了,居然答應離婚。我沒給他反應的機會,當即就把離婚協議甩在她面前。她蹲在地上哭著說:”好啊李立,你是不是早就準備要和我離婚了,連協議書都準備好了,說,你是不是在外面有別的女人了?”
我:“我一大把年齡了,哪有什么女人,多的話不用說了,字我已經簽了,夫妻共同財產劃分好了,你要是不愿意咱就打官司。”說完這句話我就走了。可能妻子覺得財產分配的可以,我很順利的離了婚,現在每天和幾個朋友下下象棋,生活也過的很好。
結語
我說那么多就想告訴大家結婚真的不是兩個人的事情,雖然說“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但生活很現實,結婚需要理智,應該跟對方談錢,可以很直觀地知道你們未來要過什么樣的日子。
我年輕的時候不理解這句話,但我的親身經歷讓我明白婚姻并非是我想象中的那般美好,還是充滿了層層阻力,最重要的是你是否能找到那個愿意為你們的小家考慮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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