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意外失火,讓門對門的鄰居劍拔弩張;一場傾情調解,讓雙方化干戈為玉帛,既解“法結”,又解“心結”,為鄰里和諧注入法治溫度。
2025年4月2日15時左右,70歲老人廉某獨自在家中使用蠟燭不當導致家中著火,火勢迅速蔓延。住在對門的鄰居馬某及其不滿周歲的孩子和老人均在家中,察覺火災后害怕火勢情況危及家人安全,協同家人一起跑下樓并撥打了報警電話。消防大隊迅速到場處置,后大火被撲滅。該次事故也導致了雙方家中均有不同程度的損失,廉某的家中裝飾、家具被燒毀,馬某的家中裝修墻面、屋頂及家具物品等也被嚴重煙熏導致無法居住。就賠償事宜雙方一直溝通未果,故馬某訴至法院要求賠償。
考慮到本案涉及鄰里關系,如若一判了之會導致雙方關系僵化,也會面臨處于同在一樓層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尷尬境地,且如果啟動評估鑒定程序,會增加雙方當事人的訴累。案件法官從法律角度分析責任,耐心進行釋法說理,又以家風傳承及鄰里互幫互助情誼為突破口,規勸雙方珍惜鄰里情。
“‘家和萬事興’,這‘家’不僅是自己的小家,鄰里之間也是一個大家。你們兩家門對門住著,抬頭不見低頭見,平日互相幫襯著日子也過得更順當。”經過多輪溝通,原、被告雙方心結被打開,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這起鄰里侵權糾紛引發的怨氣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消解,和睦的鄰里關系也得以修復。
居家貴和睦,近鄰勝遠親。和睦謙讓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而良好家風正是這一美德的鮮活載體。它藏在言傳身教的生活細節里,體現在踐行善意的舉手投足間。鄰里之間以誠相待、互諒互讓,不僅是家風的自然延伸,更是構建和諧社區的基石。鄰里生活中難免有意外和摩擦,面對侵權行為,依法維護權益固然重要,但若能多一分寬容和理解,許多的糾紛常能迎刃而解。本案中,法官以家風為紐帶,喚醒了雙方心底的溫情,讓法治與德治力量相得益彰。
此外,鄰里之間應養成良好的居住習慣,從自身做起,防患于未“燃”,在干燥的季節里,防火顯得尤為重要,希望人人都能時刻保持警惕,小心用火,確保平安。
來源:西夏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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