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呼和浩特7月23日電 (記者 趙夢月)近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動城市公共交通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此次出臺的政策貫徹實施《城市公共交通條例》,結合地區實際,從用地保障、財政支持、路權優先等十三個方面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
《意見》強調差異化發展理念,要求各地立足本地區產業布局、人口分布、群眾出行特征等,合理確定城市公共交通發展區域、模式、目標和服務標準。在確定服務標準并開展服務質量評價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實施運營成本核算和補貼補償。按照“政府可負擔、企業可持續、百姓可承受”的原則制定票價。
在管理機制方面,《意見》強化特許經營規范管理,對已開通運營的公共交通線路,未實施線路運營權特許經營制度、未簽訂特許經營協議或已簽訂特許經營協議需進一步規范的,在2025年底前完成特許經營協議簽訂工作。
土地、資金、路權是公共交通發展的幾大要素。在用地保障方面,《意見》要求嚴格執行城市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和公共交通設施配建標準,明確提出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用地可以采用劃撥、協議出讓等方式供給,鼓勵場站立體開發。在資金保障方面,《意見》特別強調中央專項資金規范管理,各級財政部門及時足額撥付資金,不得違規擠占、挪用,有序推進清償工作。路權方面,加快公交專用道建設,優化信號優先系統,推進港灣式站點改造,鼓勵公交“進醫院、進校園、進園區”,減少周邊道路車流量,緩解路面交通壓力。
《意見》要求各地區推進智慧化、綠色化運營,推進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應用,提高運行準點率和運行效率。發展微循環、定制化等出行業務。在保障基本服務的同時,鼓勵企業開展廣告傳媒、充電服務等增值業務,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據悉,2024年數據顯示,內蒙古自治區公共汽電車城市客運量達6.5億人次,城市軌道交通客運量達0.8億人次,為城市高效運轉提供了有力支撐。
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這一政策的出臺,有利于推動內蒙古城市公共交通服務提質增效,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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