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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毆中先動手就算違法?看完這篇你就懂了!
附警察調解千萬別亂說的2句話 - 專業律師權威解析
在日常生活中,難免會遇到一些摩擦沖突,有時甚至會演變成互毆。很多人心中都有一個疑問:互毆中先動手的算違法嗎?今天,北京吉坤律師事務所刑事律師為你詳細解答這個問題,同時也告訴你,警察調解時哪2句話千萬別亂說,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利影響。
互毆中先動手的,通常屬于違法
先動手打人肯定是違法的。根據法律規定,無論是否造成嚴重后果,只要實施了毆打行為,就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
未造成輕傷的情況 - 如果互毆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嚴重后果,一般屬于治安案件。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先動手者可能會受到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造成輕傷及以上的情況 - 如果互毆導致一方或多方輕傷以上的傷情,那就涉及刑事犯罪了,可能觸犯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先動手的一方在量刑時可能會被認定為過錯較大的一方。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特殊情況:可能不構成違法
雖然先動手通常違法,但也有特殊情形。如果先動手的一方是在遭受不法侵害的情況下進行反擊,且符合正當防衛的條件,那么其行為可能不構成違法。
正當防衛條件包括:存在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防衛行為針對不法侵害人、防衛行為具有制止不法侵害的目的、防衛行為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等。不過,正當防衛的認定標準極為嚴格,在互毆案件中,一般很難被認定為正當防衛。
司法實踐
在2024年北京某法院判決的案例中,當事人因被多人圍堵并遭受推搡后反擊,最終被認定為正當防衛。但法院強調,此類認定需要滿足嚴格的條件,且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存在現實不法侵害。
警察調解時,這2句話別亂說
在警察對互毆案件進行調解時,當事人的陳述很重要,有兩句話千萬不能亂說,否則可能影響調解結果和自身權益。
第一句:"是他先惹我的,所以我打他就是應該的"
法律后果: 這種說法是錯誤的。互毆中,即使對方先有言語挑釁等行為,也不能成為自己動手打人的合法理由。法律不認可"以暴制暴",動手就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正確做法: 客觀描述事件經過,避免主觀情緒化表達,強調自己是在何種情況下做出的反應。
第二句:"我就是要他好看,就是想打傷他"
法律后果: 此類表述會表明你有傷害對方的主觀故意,這在法律上是非常不利的。無論最終傷害結果如何,這種言論都可能成為加重你責任的依據。
正確做法: 表達對自己行為的反思,說明行為并非預謀而是情緒失控所致,但不要過度辯解或推卸責任。
沖突處理黃金法則
互毆中先動手的行為通常是違法的,會面臨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賠償、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在遇到沖突時,一定要保持冷靜,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問題。如果不幸卷入互毆案件,在警察調解時也要謹慎發言,避免因不當言論給自己帶來更多麻煩。
保持冷靜 - 任何情況下都要控制情緒,動手即違法
及時取證 - 保存監控錄像、尋找目擊證人
就醫驗傷 - 無論傷情大小,及時就醫并保存記錄
咨詢律師 - 在調解或接受詢問前尋求專業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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